词条 |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是国家战略物资在内蒙古储备的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垂直领导,同时受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为正厅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1.落实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制度、规划和任务,制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受地方政府委托制订行业规章制度,发布标准; 2.检查、指导、监督本地区资源储备、应急储备、用户储备,建立健全系统内下辖仓库管理机制;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保管、出库等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储备任务; 4.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现代仓储物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检查、指导、监督本系统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储运管理; 6.协调地方政府和国家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或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物资管理处、仓库管理处、基本建设处、经营指导处、劳动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卫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等。 直属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六处、一三六处、一三七处等。 领导班子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富 。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相军 。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维俭 。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武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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