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卢金钗 |
释义 | 卢金钗(1929—1972),福建晋江池店东山村人。民国25年,经人介绍在县城“恒丰”中药铺当学徒。一年后失业回家务农。1956年,加入泉州市工艺美术生产合作社,从事制作彩扎人物。原先泉州传统扎制的人物都是半面高浮雕,只做正面。金钗对这种工艺操作进行改革,把人物造型由半面高浮雕改为圆雕。金钗学习人体解剖知识,自己雕塑人物头像,创作现代题材的人物作品,为泉州彩扎艺术开拓新的领域。同时,他还成功地试验应用高度石蜡复制人物头像,使造型质感提高一个层次。金钗制作的人物作品,被选送参加泉州市(今鲤城区)工艺美术展览会,并获得市手工业联社的奖状和奖金。1957年,北京朝花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泉州戏曲纸扎工艺》画册,选登他的《闹天宫》、《断桥会》、《游湖借伞》3件作品,并以《游湖借伞》为封面。同年11月,福建人民出版社选用他创作的《穆桂英》翻拍制作为贺年片印行。1958年4月《福建画报》刊登他的《彩珠舞》作品。7月,他被选为福建省民主青年联合会代表。1959年他创作的《郑成功誓师》刊登于《福建日报》。同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建工艺美术选集》收入他的优秀作品《张飞》、《武松打虎》、《穆桂英挂帅》。是年7月,他应邀出席福建省第二届艺人座谈会,并荣获省文化局、省轻工业厅授予新产品创作奖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大庆,金钗创作《五虎将》、《花木兰旋归》、《梁红玉》、《王昭君》、《霸王别姬》、《黄鹤楼》,以及现代题材作品《侨乡积肥》等优秀作品赴京展出。同年他的作品《岳飞》、《林则徐》、《樊梨花》、《飞马跃进》等参加福建省工艺美术展览会。同年他作为特邀代表出席泉州市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61年2月,福建省文化局、福建省轻工业厅联衔授予金钗为“彩扎行业艺人”的荣誉称号,并发给他艺人证书。不久受聘为泉州市工艺美术研究所研究员。1963年8月,应邀出席福建省艺人代表大会,荣获省文化局、省手工业管理局联衔授予积极创作的奖状。1972年上半年,应邀出席福建省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三十周年的艺人座谈会。8月赴京参观全国工艺美术展览会。1972年9月病逝于泉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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