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
释义 | 海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成立于1995年6月,是全国省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成立最早的单位之一,属正处级行政性事业单位,目前编制15人。海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是受省文体厅委托,承担省文体厅职责范围内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等市场经营活动的检查、执法任务。其主要职责是:1. 对全省文体市场稽查、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2. 制定全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规章制度;3. 负责全省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培训任务;4. 直接或会同市县文体市场稽查队伍对全省各市县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及其场所实施检查、执法。稽查范围是:1. 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印刷、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2. 电影制片、进出口、发行和放映;3. 营业性文艺演出;4. 营业性文化娱乐比赛、展览;5. 营业性文化游艺娱乐场所;6. 艺术品收购、拍卖、展销等经营活动;7. 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8. 体育市场;9.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等。 海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全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文化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取得突出成绩,为促进全省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586件,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514宗,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95万盒、非法书刊220多万册。成功破获了“安美镭射厂非法复制案”、“8.26非法出版物运输案”、“5.9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销售案”、“9.13特大淫秽音像制品仓储案”等全国性重大案件。先后荣获1997、2001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01年度全国打击走私和盗版影片先进集体、200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度全国版权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度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04年至2006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创意的“义务监督员进网吧”案例被中央文明办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二等奖。总队长郑剑被评为2001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被省人民政府授予一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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