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
释义 | 简介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属的正处级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兼挂海南省海洋预报台和海南省海洋监测中心两块牌子,是国家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网、国家渔业环境监测网和海南省防灾减灾体系的成员单位,目前是全省唯一有权向社会公开发布海洋环境预报、海洋与渔业监测通报、公报和年报的单位,也是海南省获得国家颁发的渔业污染事故调查资格证书的单位。 现任领导周 涛(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计划、海洋环境预报业务等工作。 严昌天(班子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工作,分管横向项目运行和拓展、科技创新、科技培训及科研等工作。 林道全(班子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陆恵祥(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单位党务及工青妇工作。 职能机构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订内部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和审核“中心”有关综合性行政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书资料档案、业务资料档案、职工人事档案和技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人事事务、劳动纪律、劳动工资、财务和单位公章管理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组织汇总年度财务预算,承担除仪器设备以外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总工室贯彻执行本中心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按年度计划和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负责中心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中心各类指令性监测方案及报表报告,负责监测数据审核报送工作;负责主持编写年度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负责组织实施指令性海洋环境监测外业调查与评价任务;负责中心质量认证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和持证上岗考核组织工作;负责中心业务的分包管理及合同评审;负责申诉和投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测室负责实施本省所辖海域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本中心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按年度计划和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本省海洋倾废物成分检定与评价工作;负责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和海洋环境监测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海洋环境治理监测调查与研究;负责相关实验室及所用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定仪器设备、试剂及实验耗材购置计划;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参加年度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编制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渔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本省所辖范围的渔业水域的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 提供经校核的渔业环境监测原始数据,负责渔业报表报告编写及报送工作;承担我省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我省辖区内对渔业水域有影响的污染源分布及变化规律的调查;负责我省渔业环境监测网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负责有关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的保养,制定相关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的购置计划以及药品试剂的管理等工作;组织本站业务学习、开展渔业生态监测技术与分析测试方法的研究试验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报室负责本省所辖海域及邻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制作、发布海洋环境预报、中长期预测和海洋灾害的预警报;负责编制本省海平面变化和海洋灾害公报;负责本省海洋灾害调查与评价;为各级政府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仪器设备科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及采购;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推进及办公自动化升级维护;负责“中心”网站日常维护、运行及管理;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及维护;负责“中心”用电、防雷、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负责省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负责市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能(1) 负责组织实施本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本省海域海洋污染事故及海洋灾害等应急监测和调查评估,负责本省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调查、监测、评价,编制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报告、通报和海洋与渔业环境质量年报、公报;承担本省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本省市县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培训及质量保证的监督管理;为本省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本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2) 负责本省所辖海域及邻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制作、发布海洋环境预报、中长期预测和海洋灾害的预警报;负责编制本省海平面变化和海洋灾害公报;负责本省海洋灾害调查与评价;为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 (3)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负责省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负责市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4)负责本省海洋信息收集、管理、处理和服务;承担本省数字海洋系统开发和业务化运行;承担本省海洋信息业务系统规划与建设;承担本省海洋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业务化信息支撑。 (5)承担本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倾废区选划、海域与海岛使用论证、海洋环境治理监测调查与研究、海洋工程项目调查研究等海洋科技和应用项目。 (6)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洋监测中心基本情况海南省海洋监测中心负责全省海洋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监视,是全省唯一有权向社会公开发布海洋监测通报、公报和年报的单位,也是我省唯一取得国家颁发的渔业污染事故调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通过的项目共六类68项。 主要职能1、负责组织实施海南省所辖海域海洋环境监测、渔业水质环境监测、海洋生物体监测、倾废监测、应急海洋监测,编制海洋监测报告、通报和海洋环境质量年报。 2、承担海洋监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拟,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省海洋监测业务技术管理;负责对全省各市县的海洋监测技术指导;负责海洋环境质量保证管理工作。 4、编制各类海洋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收集、汇总、处理、存储、管理辖区监测数据资料,进行数据评价和海洋环境评价。 6、负责开展重点港湾、养殖区、渔场、海水浴场等海洋环境质量保证的监测工作。 7、负责实施海南省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海水入侵与盐渍化监测、东海岸和西沙珊瑚礁重点保护区监测等海洋环保监测任务 8、负责组织海洋监测技术交流活动,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流。 海洋预报台基本情况海南省海洋预报台是全省唯一有权向社会公开发布海洋环境预报的单位。负责海南省所辖域及邻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和海洋灾害的预测和预报,为海南省海洋经济开发服务,为省"三防"提供防范海洋灾害、减轻海洋灾害的决策依据。海南省海洋预报台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是海南省风暴潮和海浪预警报权威技术部门。 主要职能1.制作并发布海南省所辖海域及邻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警报及海洋环境预报要素的诊断分析产品。 2.开展为海南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海上其他活动的专项海洋预报服务和海洋环境条件的评价等活动。 3.负责对海南省所辖海域内的年度海洋灾害分析评估、预测和预报经验总结;负责对辖区内海洋灾害进行灾情调查、分析评估,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负责海南省所辖海域的海洋环境中长期预测和预报,参加与各级海洋预报台的预报会商。 5.负责对本预报台海洋预报质量的评定。 6.负责制定预报台与预报业务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预报质量、使预报业务制度化、规范化。承担海南省海洋预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拟。 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海南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的共建单位为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海域动态监管工作作为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三大主业之一,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负责省级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负责市县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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