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治市城区老干部局 |
释义 | 简介长治市城区老干部局位于长治市城西路,成立于1983年,是负责管理全区离休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向区委报告全区老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指导全区各单位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并对其进行监督。 调查研究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 3、检查、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现实作用和先进事迹以及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老干部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总结老干部工作经验,表彰优秀老干部和老干部先进工作机构及个人。 5、负责城区老干部活动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化健身等活动。 6、接待办理老干部来信来访;报告老干部工作信息;负责老干部易地安置工作。 7、指导各党委加强老干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8、负责区委、区政府直属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和局管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9、承担我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市老干部局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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