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包利华 |
释义 | 个人履历包利华先生是一名加拿大律师,现为加拿大律师协会会员(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加拿大安省律师协会会员(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及加拿大律师协会移民分会会员 (Canadian Bar Association, Immigration Section)。包利华先生同时具有加拿大省法院,加拿大联邦法院及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出庭资格(Barrister & Solicitor)。此外,包利华先生是北京伟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始人,法人及总裁。 教育背景1978年-1982年: 北京外国语大学英文系,获英美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1994年: 加拿大温莎大学法学院,获温莎大学法学院LLB学位。 职业经历1994年-2000年:加拿大霍比杰克曼律师事务所(Hoppe Jackman)律师。 2000年-2005年:加拿大门罗沃森律师事务所(Monroe & Watson)合伙人(门罗先生为加拿大前联邦政府 移民部部长、英国皇家御用大律师)。 2005年:在加拿大成立包利华律师事务所(The Law Office Of Bao Lihua)。同时,在北京成立了由公安部授权可从事加拿大移民业务的伟岸投资咨询公司。 1996年-至今:在中国和加拿大从事加拿大移民法业务。 包利华先生是为数不多的加拿大移民法专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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