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漳州师范学院教育系青年宣传中心 |
释义 | 漳州师范学院教育系青年宣传中心简介漳州师范学院教育系青年宣传中心成立于2009年6月6日,下辖秘书部、团属刊物编辑部、记者团、网络信息技术部、宣传部 五个常规性职能部门,是一个具备完善的运行体系、汇集了本系拥有优秀的创作才华及掌握精湛电脑技术的人才的负责漳州师范学院教育系的宣传团体。五个下设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团结合作,整个团体团结融洽,对工作不断精益求精,以达到最好的水准。 漳州师范学院教育系青年宣传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教育科学与技术系(以下简称本系)宣传中心为本系立体化、全方位的最高宣传组织,是集传统媒介与网络媒介为一身的宣传阵地。宣传中心以服务本系文化宣传及建设为宗旨,通过及时传播本系内外重大活动,宣传介绍本系科研、教学、生活等各方面的新成果、新事物,以提高同学们的文学素养、专业技能,为本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条 宣传中心任务: (一)、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 (二)、 整合宣传资源 形成舆论导向 (三)、 创建品牌项目 推动文化发展 (四)、 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中心的一切设施与活动,应遵守我校以及我系相关规定,并与各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第四条 本章程为教育系宣传中心最高法规,本系其他学生团体组织组织章程或法规,本章程抵触者无效。 第二章:组织及任期第四条 宣传中心领导机构为主席团,统一领导宣传中心工作。主席团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助理两名。 第五条 宣传中心下辖秘书部、团属刊物编辑部、记者团、网络信息技术部、宣传部五个常规性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第六条 主要负责人职能: 本中心设主任一人,总理宣传中心相关事宜,其职责如下: (一)、策划与推动全中心活动; (二)、审查中心活动的计划书及预算; (三)、有效运用与分配本中心的场地与设备; (四)、指导本中心副主任、主任助理、部长及干事工作; (五)、总理并指导本中心成员的工作; (六)、领导执行本系有关活动的指示与决议; (七)、负责与指导老师沟通,协助指导主任处理一定日程事物; (八)、其他有关中心活动事项。 本中心设副主任两名,协助主任处理中心各类事宜,其职责如下: (一)、辅助主任办理各项活动; (二)、辅助主任拟定本中心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管制其进度; (三)、辅助主任统筹及分配本中心各部门的干部工作,并督导其工作执行; (四)、协调联系本中心各部门及与其他组织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援助; (五)、指导中心办公室管理本中心财务及办公场所; (六)、依本系或同学的委托办理各项有关活动事项; (七)代表本中心列席校内外各种有关会议或活动。 第七条 主要负责人选任条件及任期: 本中心设副主任两名、主任助理一名,其选任条件及任期如下: (一)、品行端正,未受任何处分,服务热诚,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曾任本中心或本系所属学生组织主要干部一年以上经验者; (二)、任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均合格,综合测评在专业前百分之五十; (三)、当选者不得重复兼任我系所属学生组织主要干部; (四)、宣传中心副主任、主任助理候选人资格由中心完成初选后,经系领导复审,中心干事公开选举产生后呈请系党总支副书记核定后公布; (五)、副主任及主任助理任期为一学年,期满进行公开选举; (六)、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其职权,二者均缺席,由主任助理代行其职权。 第八条 宣传中心各部门职能介绍: (一)、秘书部:主要负责宣传中心内部建设,文件管理、会议记录整理保存,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内部人员的考核、培训、激励,协助中心各部门的干部工作,辅助副主任管理中心器材采购、现金收支、器材登记管理并建立财产清单,做好中心各部门沟通的桥梁工作; (二)、团属刊物编辑部:每学期印刷两期纸质刊物。刊物需展现我系特色,紧跟我系发展动向,多角度展示我系学生风貌,并结合时代需求,为我系同学提供切实有效地就业指导。 (三)、记者团:下设采编部和摄影部。 (1)采编部:作为采编记者对学校的校园生活进行跟踪报道,并撰写新闻稿件,并做好新闻稿件的审核、修改、分类,呈送《地平线》编辑部、本系学工网; (2)摄影部:作为摄影记者配合采编部对学校的校园生活进行跟踪报道,并对图片进行后期处理,呈送《地平线》编辑部、本系学工网,并制作各种形式的宣传材料; (四)、网络信息技术部:负责运用电子设备和网络平台,展现我系党政工作、学术研究以及学生工作情况。同时负责我系学工网的建设与维护,同其他相关组织、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及时上传我系相关信息。 (五)、宣传部:负责宣传中心的的宣传中心,各项各类活动的宣传海报、板块的制作 第三章:会议与任务第九条 宣传中心工作汇报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汇报由主任召集及主持,并邀请上届主任与会指导; 第十条 宣传中心工作汇报会议任务如下: (一)研讨重要工作计划与执行情形检讨,并做具体改进; (二)对我系相关活动的策划与执行情形检讨,并做具体改进; (三)研究如何组织各部门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商讨各部门工作面临的困难并及时妥善解决; (五)各部门工作汇报 (六)其他协调事项。 第十一条 宣传中心各部门会议以每周举行一次为原则,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各部门部长召集、主持。各部门会议的责任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报告与协调同性质的活动计划; (二)分配各部门性活动的筹备工作,并赋予部门成员具体工作任务; (三)研讨各项活动举办的困难及共同性问题 (四)协助做好相关经费的预算及申请。 第四章:经费 第十二条 宣传中心经费来源如下: (一)院系辅助中心举办活动经费 (二)经院系核定的有关补助费 (三)经学校核定的课外活动费 (四)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经费的使用除依照预算执行及根据系相关规定办理核算外,年度结束时须向全系同学公开账目; 第十四条 宣传中心活动费使用需经系领导同意后,由学生活动中心依据规定统筹管理使用。 第五章:宣传中心人员奖惩第十五条 宣传中心所工人员每学期考核一次,服务热心而工作努力者,依本系学生奖惩办法的规定由本中心提出,经系里领导同意后,签请系里进行表彰奖励。如有工作不力,怠忽职守者,也依本系学生奖惩办法的规定予以相应惩处; 第十六条 本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在任期内受记大过以上(含累计)处分者,立即解职; 第十七条 宣传中心每学年招新一次,凡我系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通过面试和试用期后,符合条件的可进入每个职能部门。 第十八条 成员按照严格的积分制度进行考核,考核表每月统计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将算入期末总评。 第六章:考核制度第十九条 宣传中心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要求各干部、成员每次例会须及时到会,无故迟到者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请假需至少提前30分钟,否则以缺席论处。 (二)要求中心人员按时值班,无故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勤者每次扣2分,如因故不能值班可提前同他人换班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请假或换班,如果请假,请假条需由主任批准并注明请假时间和补班日期方可有效,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要求各部门需按照安排做好中心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人员做好卫生评分,并作为学期优秀部门评选参照。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 如需向校外机关洽办重要事宜,应报请可否以中心名义正式对外行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依学校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宣传中心顾问:周建军老师、吴莉霞老师、张金发老师、袁东斌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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