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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谭岳华
释义

谭岳华是从事军法工作的女法官。她负责过刑事、民事、减刑、复查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是大家公认的审判工作多面手。她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参与和主审各类案件中,件件事实清楚,无一差错,无一申诉,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办理了130多起案件,接待了120多名来访者,处理了1300多封来信,所办的案件都是“精品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中文名:谭岳华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8年12月25日

职业:法官

主要成就:全国优秀女法官

人物简介

谭岳华,女,1968年12月25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市人,汉族,1986年12月入伍,1988年8月入党,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调入兰州军区南疆军区军事法院工作,1993年6月至1997年9月,任兰州军区南疆军区军事法院副连、正连职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任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法院正连、副营、正营职审判员;从2004年2月开始任兰州军区军事法院第二审判庭正营、副团职审判员,中校军衔。

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谭岳华受当检察官父亲的影响,从小就喜欢法律。1992年从事军法工作以来,办理了130多起案件,接待了120多名来访者,处理了1300多封来信,所办的案件都是“精品案”。

法官生涯

1992年8月,谭岳华在参加兰州军区南疆军区“八一杯”青年知识竞赛中,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首长和机关的赞誉,被选拔到南疆军区军事法院,开始了她的军法事业。

初到军事法院,谭岳华对军法工作十分陌生。于是,她把刻苦学习强素质、提高能力长才干作为干好本职的前提和奋斗目标。从入院第一天起,她就把本院所有案卷材料阅读了一遍,从中掌握了审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她经常到地方法院实习,旁听案件审理,很快由一名审判战线上的新兵,成长为一名办案能手。

1993年6月,阿里军分区某边防连发生了一起盗窃武器装备案。谭岳华受理案件后,为查清案件事实,她翻达坂、过雪山,乘车两天两夜,到海拔4700多米的发案单位。被告人刘某是连队的通信员,他乘军械员外出将钥匙遗忘在宿舍之机,到军械库偷了5颗手榴弹埋在营院外石头底下,想探亲回家用手榴弹炸鱼。初次办案还算顺利。

1993年9月,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西安政治学院法律系,以平均92分的成绩毕业,被选调到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她认识到,案件纠纷的不确定性决定法官必须具备全面素质。为此,她坚持在职学习,拓宽知识面。

2001年9月,已成为母亲的她,在工作繁忙、家务繁多的情况下,再次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边工作边学习,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各科考试,取得了研究生文凭,成为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学历最高的法官之一。

办案宗旨

2003年初夏,非典疫情蔓延。就在这时,申诉人胡某之子带着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两位证人的证言,向军区法院提交了申诉状,提出其父1958年的一桩案子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予以复查平反。

此案曾几次复查,容不得半点差错,谭岳华一头扎进档案馆调阅案卷,用一个星期时间核对完所有材料,没发现原判有任何问题。面对当事人的新证据,谭岳华暗下决心:一定要以充分的事实,让申诉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她不顾家人反对,拿上体温计和一打口罩,远赴江苏、山东两省10多个县市,对胡某申诉案展开全面复查。半个多月走访了10多个单位,查阅案卷近千份,走访群众22人,还专门步行到申诉人胡某居住的小山村看望他,查清了胡某之子为逃避赡养老人义务,指使他人作伪证、开虚假证明的事实。

回到部队后,谭岳华多次给胡某之子写信、打电话,对其所谓的“证据”一一进行了驳斥。接到驳回申诉通知书的当天,胡某之子打电话给谭岳华说:没想到你会千里迢迢到她们村里取证,她服了。

谭岳华常说,下判决书容易,让人服判息诉难,法官就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审理“钉子案”

有位70多岁的军人遗孀找到谭岳华,请求帮她落实遗留50年的房产问题。知情人告诉谭岳华,“老太太有冠心病,是个固执的‘缠诉’专家,军区曾两次组成工作组,试图落实其房产,但一直未能解决”,暗示她能推就推。

谭岳华决定碰碰这个“钉子”。没想到,一见面老太太就指着谭岳华破口大骂。谭岳华虽然脸一阵红一阵白,但她还是赔着笑脸,扶起老太太,耐心听完了陈述。原来,老太太现在居住面积较小,且相对偏僻,加之与邻里之间关系比较紧张,因此坚持要求在其住房原址解决相应面积的住房。由于原址已归地方所有,营房部门只答应在军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解决适当面积的房产,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多次解决失败。谭岳华一边跑营房部门协调落实经济适用房,一边耐心细致地给老太太讲政策、讲道理。经过16次往返做工作,老太太终于高兴地住进了军区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一套住房,一个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善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位老太太是早年国民党起义将领马振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西北军区参议。1952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52年11月在狱中病逝。198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予以平反,恢复国民党起义将领名誉。1985年3月,经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复查,马振武得以平反,恢复国民党起义将领名誉善后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仅有房产一直没有落实。2002年5月,马振武遗孀同意谭岳华提出的建议,在军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解决一套正师职住房的建议。(马振武,1916——1952,原国民党军高级将领,国民革命军陆军少将衔。生于1916年。甘肃河州(今临夏)人,字威宣,回族,为西北军阀马步芳二姐丈马驯之次子。)

受理铁案

1998年9月,某部职工王某与部队签订了有效期为3年的营区用电管理承包合同,1999年9月,部队单方面中止了合同。2002年5月,王某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将部队起诉到某集团军法院,请求判决部队支付5万多元的承包费。一审法院的判决,扣除王某的借款、私自收取的电费等款项后,王某还要归还部队2400多元。王某更不满,2002年7月上诉至兰州军区军事法院,扬言:“如不满足要求,就在十六大期间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爆炸自杀”。在这种情况下,谭岳华受理了此案。

经过认真审查,谭岳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应当维持。按说可以直接下达裁定,但她深知如果不做好王某的思想工作,直接驳回上诉,势必使矛盾更加激化。于是,她放弃“十一”休息时间,同王某进行了6次交谈,终于使王某明白了,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王某主动提出了撤诉申请,并打消了上访闹事的念头。王某撤诉后,谭岳华本着对部队、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主动将王某承包期间严格管理、为单位节约电费12万元的情况,向部队领导作了反映,建议部队按规定给予奖励。经部队党委研究,年终给予了王某6000元的奖励。

服务部队

谭岳华由于受理了某连小刘偷手榴炮一案,而痛心和惋惜。过后,她从戈壁大漠到雪域高原,从河西走廊到边关哨卡,座座军营留下了她为官兵普法服务的足迹。

谭岳华刚怀孕不久,院里就受领了军区部队尊干爱兵专项法制教育的任务。院里人手少,谭岳华隐瞒了已有身孕的“秘密”,随宣讲小组踏上了青海果洛高原。她强忍着妊娠反应和高原反应,坚持到各部队巡回讲课,为官兵解答各种法律问题。还为官兵解答了20多个法律问题。

12年来,她上高原、下边防,为辖区部队讲法制课40多场次,受教育官兵达4万多人。1997年初,谭岳华担负了军区部队“尊干爱兵”专项法制教育的宣讲任务。

维权工作

为帮助解决好部队、官兵及亲属的涉法问题,2001年,谭岳华与同事一起,协调西北五省(区)军地联合建立了三级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为官兵解决涉法问题开辟了一条便捷的“维权通道”。

为更好地方便官兵,2003年初,谭岳华收集整理了西北五省(区)县以上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涉军案件法庭、军人军属法律服务站等1308个维权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还将军区两级军事法院的联系电话和地址,连同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汇编成《维权服务手册》下发部队。从此,她办公室座机变成了热线电话,解答法律咨询成了她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

法律研究

谭岳华理论结合实践,先后承担了民事疑难问题研究、申诉信访问题研究、宣告军人失踪死亡问题研究、法律战准备工作研究等大项研究工作;提出并指导直属军事法院在某炮兵旅开展了军人调解试点工作;主编《军法业务》期刊,对基层法院进行具体工作指导;结合实际搞研究,在《人民日报》、《人民军队报》等报刊发表文章50多篇。

2003年底,新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首次将法律战列为她军战时政治工作的一项新内容。加强对法律战的研究,成为军事法院一项新课题。谭岳华敏锐地把目光瞄准未来战争,潜心学习国际法、战争法,对法律战在军事斗争中的运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先后撰写了10多篇法律战调研文章,受到部队领导和法律学者的好评,其中《对X作战和反分裂反恐怖军事斗争中的法律战运用》被国防大学评为优秀论文。

情系部队

2003年12月,新疆军事法院南疆分院向兰州军区军事法院请示申请宣告干部李某死亡。李某于1992年探亲归队时失踪,部队先后11次派人外出寻找李某,仅差旅费一项就开支了3万多元。虽经多方查找,李某仍杳无音讯。李某的失踪,给所在部队带来了沉重负担。部队多次要求李某的亲属到当地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李某所在单位直接向新疆军事法院南疆分院提出了宣告李某死亡的申请。

谭岳华接到请示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立案。但此案不解决,会继续影响部队的工作。谭岳华与新疆军事法院南疆分院和李某部队联系,给李某的父母讲清法律规定和处理政策,李某的母亲终于自愿向新疆军事法院南疆分院提出了宣告李某死亡的申请,使这个困扰部队多年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以人为本

谭岳华本着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先后帮助部队、官兵及其亲属解决涉法纠纷和案件360多起。

2003年9月,战士小张的妹妹被同村人王某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到贵州山区卖为人妻,后在当地政府的解救下返回家乡。小张的父亲将王某举报。由于王某在当地势力较大,不仅没有得到任何处罚,反而还将小张的父亲打伤。小张知道情况后,想回家教训王某,临行前给谭岳华打了一个电话,看能否得到帮助。谭岳华听取事情原委后,劝导小张要依法处理。她与小张单位领导联系,还给小张原籍维权机构去函,请求帮助解决。后来,王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还赔偿小张父亲医疗费4000余元。

攻破难案

谭岳华工作中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她都想方设法克服。2002年5月,一位老太太到军事法院,请求帮助她落实遗留50年的房产问题。老太大是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将领马振武的遗孀。1952年10月,马振武因反革命罪被西北军区军法处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5年3月,经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复查,马振武得以平反,善后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仅有房产一直没有落实。1986年和1999年,军区曾两次组成工作组,试图落实马的房产,终因时间久远、牵扯单位多,未能解决。

谭岳华受领这一棘手任务后,找准房产问题久拖不决的症结主要是老太太坚持在原址上解决原面积的房产,营房部门只同意解决适当面积的房产,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多次解决问题失败。谭岳华跑营房部门,找老太太讲政策,并提出在军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解决一套正师职住房的建议。老太太终于同意了她的建议。

廉洁奉公

2002年12月,一位要好的同学找到谭岳华,请她在审理其亲属的减刑案件时予以“关照”。谭岳华明白减刑案件公正与否,直接关系着在押罪犯的思想稳定,虽然军事监狱给这名罪犯上报减刑18个月,但经过审查核实,这名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但不具有立功表现情形。谭岳华依照法律规定,对这名罪犯裁定减刑12个月。

2000年,谭岳华担任兰州军区军事法院行政秘书,负责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审判法庭的装修和设备购置工作。当时共有六家装修公司参加投标。一位参与投标的老板通过熟人找到谭岳华,希望在评标时给予“关照”,并把一个“红包”送到她家里。谭岳华原封不动地把“红包”退还给了李老板。审判法庭装修从动工到竣工,谭岳华除完成业务工作外,每天都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在她的监督下,施工单位先后3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了返工。审判法庭的装修工程被军区评为优质工程。

无私奉献

谭岳华的家乡在南方城市,亲戚们多次动员她转业回家重建新业,但她却说,她的根在西北、事业在军营,离不开战友们。面对大量复杂的工作,谭岳华经常加班加点,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家庭。她将年迈的公婆接到兰州,帮助料理家务,照顾孩子,自己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谭岳华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绩,其家庭也被表彰为“五好家庭”。

关心犯人

十多年,谭岳华以女人特有的耐心、细致和温情,尊重、理解和关怀每一位当事人。她曾为身患疾病的当事人朱某送去药品;为身无分文的申诉人王某购买车票;为服刑改造的罪犯张某送去学习用品。

总体评价

领导和同志们对她是这样评介的:

她从雪域高原走来,带着边防军人的忠诚与朴实;

她从大漠戈壁走来,带着军事法官的执着与无私;

她从西北军营走来,带着女军法官的热情与干练。

她,就是兰州军区军事法院第二审判庭审判员谭岳华。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她是素质全面的好法官”。

“情系基层,服务部队--她是官兵满意的好法官”。

“刚正不阿,秉公办案--她是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廉洁奉公,一身正气--她是忠于职守的好法官”。

获得荣誉

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6次受嘉奖;4次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3次被评为“优秀审判员”;2次被评为“三八红旗手”;1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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