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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邵燕玲
释义

邵燕玲是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2010年审理三岁女童性侵案,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做出“女童的证词无法证明男子违反女童意愿进行性侵”的争议判决,引起社会各界哗然,有”恐怖法官”之称。2011年3月30日,马英九因提名她为“大法官”之一而招致猛烈批评,后马英九公开道歉。

中文名:邵燕玲

国籍:中国

出生地:台湾

职业: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

毕业院校:中兴大学法律系

人物简介

邵燕玲,台湾人,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训练所第15期结业,自1994年起在最高法院服务,近年才被派任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长,她的丈夫刘令琪曾任司法院刑事厅厅长,自2010年10月6日起升任高等法院花莲分院院长。女儿已考上律师,儿子是板桥地检署检察官。

恐怖法官

邵燕玲是台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2010年审理三岁女童性侵案,由她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做出“女童的证词无法证明男子违反女童意愿进行性侵”的争议判决,引起社会各界哗然。邵燕玲从事审判工作30多年,十分爱惜名誉,女童性侵案的判决见解,并不是邵燕玲合议庭的创见,当时可说是“最高法院”的“主流”看法。“司法院”好意推荐邵燕玲,反让她至今的努力,被简化为“恐龙法官”四个字。

提名事件

事件简介

2011年3月30日,马英九决定提名4位“大法官”,被指“恐龙法官”的邵燕玲名列其中,招致猛烈批评,马英九不但马上更改提名,当晚也发出道歉声明。

更改提名

2011年4月1日上午,马英九又邀集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萧万长、台湾“司法院长”赖浩敏会商,随后共同举行记者会,三人轮番道歉。

首先马英九对这次提名过程有所疏失表达由衷歉意,他强调一直到周四当天,他都不知道邵燕玲法官是性侵幼童争议判决的承审法官,周四虽然与4位提名人会晤,不过都没有触及相关问题,席间,邵燕玲法官虽然有提到性侵“释宪”的问题,但是并没有讨论到具体个案,马英九表示,要是当时他就知道此事,也就不会提名邵燕玲法官。

至于“大法官”提名作业流程到底出现什么问题?马英九认为除了传统上对于法官操守、专业、是否有双重“国籍”与刑事犯罪等假以考核外,日后提名流程的标准作业还必须加上社会对于该提名人的观感。

最后马英九强调,令人发指的性侵幼童案“法务部”正着手进行修法,希望未来能阻止类似悲剧发生。

马英九说:“不管谁推荐、如何审查,最后我提名,就要先站出来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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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