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政 |
释义 | 词目:民政 拼音:mín zhèng 词性:名词 解释:国内行政事务的一部分,在我国,民政包括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工作等。 基本解释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详细解释 1. 犹政事。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水》:“ 汉和帝 时, 右扶风 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 梅尧臣 《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宁得安。”《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2. 民主政体。 梁启超 《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 《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 江 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3. 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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