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余塘 |
释义 | 概况:自然村:前头,后头,坟山,花坟前,上古塘,横路 人口:150 行政区划:浙江省,东阳市,东阳江镇,五星村 通信地址:浙江东阳郭宅马鱼塘 邮编322117 东阳市东阳江镇马余塘村民委员会 电话: +86 579 6185218 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东阳江镇马余塘村 沿革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初承清制,民国17年(1928)始行街村制,民国18年改村里制,以街市为里,余则为村。不足百户者以若干庄为联合村。十户为邻,五邻为闾。东阳共447个村里。同年实行区自治,分8个区。马余塘村属于第六区。区公所驻地湖溪大化寺。 民国21年实行乡镇自治。村里改为乡镇公所,5户为邻,5邻为闾。东阳分8个区,410个乡镇,4639个闾,21862个邻。属于郭宅镇。 民国24年5月31日,改为乡镇保甲制,裁撤区署,东阳410个乡镇合并为68个都乡,城内分设东南镇、西北镇,共70个都乡镇。马余塘属于第40都。 民国25年4月8日,调整区域,恢复3个区署,3个督导区。 马余塘属于第二督导区(李 宅) 民国27年12月31日,李宅区十二都入巍山区;设湖溪区署,辖三十七、三十九、四十、四十一、三十八、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都;马余塘自此属于湖溪区(第40都)。 民国32年底, 东阳有5个区,64个都乡镇,791个保,9129个甲。 马余塘属于湖溪区第40都。当时马竹院 二郎下 前溪沿 马余塘构成一保。(第40都共有14保,176甲,马余塘的保编号为3) 民国33年11月,东阳调整为5个区、8个镇、36个乡、504个保。马余塘属于湖溪区石洞乡(驻地郭宅)。 民国34年4月1日,上卢、巍山、湖溪、南马区署裁撤,改为区指导员办事处,玉山区置及44个乡镇不变。民国37年10月1日,复设上卢、巍山、湖溪、南马区署。12月,南马、湖溪区各乡暂由南湖区署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5月15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废保甲制,设区、乡、村。5月24日,设立城关、上卢、巍山、玉山、湖溪、马宅、南马7个区人民政府。9月,建立李宅区,巍山区大怀、吴良乡入上卢区。11月,建立画水区。1949年底有9个区、8个镇、36个乡、488个行政村。马余塘属于湖溪区(驻地南上湖)石洞乡。 1950年5月22日,增设象岗、林浦2区。象岗区辖象岗、大同、梓溪3乡;林浦区辖歌山、石洞、合浦3乡。上卢区吴良乡入李宅区。画水区岘南乡入城关区。6月16日,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乡镇公所改称人民政府。马余塘属于林浦区(林 头)石洞乡。6-11月,乡镇由原44个划分为124个,石洞分为香 山(塘头),郭 宅, 茜 畴三个乡。 1956年2月8日,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年底前,郭宅 茜畴乡合并为郭宅乡(驻地下街头)。 1958年3月28日,吴宁镇入城关区,巍山镇及林浦区的歌山乡入巍山区,撤销湖溪区,所辖屏岩、横店乡入南马区,上湖、湖溪、蟠谷乡入林浦区。9月,建立9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林浦区改湖溪人民公社。乡镇改为大队,不久改为管理区。马余塘属于湖溪人民公社郭宅管理区。 1959年2月19日郭宅管理区改名茜畴管理区,增丰、湖山、郭一、石洞口、上田、前溪等生产队划归灯塔管理区。 1961年9月20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设区公所、管理区改设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茜畴管理区改名东阳江人民公社。自此,马余塘属于胡溪区东阳江公社。 1968年3-9月,各区相继建立革命领导小组,人民公社相继建立革命委员会。 1979年4月21日,各区革命领导小组复名区公所。 1981年1-8月,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改为管理委员会。 1982年12月至1983年8月政社分设,相继重建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7年东阳江乡改为建制镇。马余塘全称为:浙江东阳市东阳江镇马余塘村。 直到2004年10月16日,以下批文把马余塘编入了五星村: 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东阳江镇行政村区域调整方案的批复 东政发[2004]84号 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区域的请示》(东江政[2004]56号)收悉。为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马竹院村、廊下村、田畈村、马余塘村、郭光坞村建制,建立五星村,村委会驻地设廊下。 二、撤销高楼下村、甲后村建制,建立紫阳村,村委会驻地设高楼下。 三、撤销下街头村、湖沿村建制,建立下街头村,村委会驻地设下街头。 四、撤销曹塘村、召庄村、上娄里村建制,建立召塘里村,村委会驻地设召庄。 五、撤销里畈村、下潘村、西山干村、上陈村、新建村建制,建立上陈村,村委会驻地设上陈。 六、撤销和乐村、三甲院村建制,建立三甲院村,村委会驻地设三甲院。 七、撤销茜畴村、红旗村建制,建立茜畴村,村委会驻地设茜畴。 八、撤销大塔村、南华村、上施村建制,建立三兴村,村委会驻地设上施。 九、撤销西家山村、崦剂氪褰ㄖ疲??⑺?洗澹?逦?嶙さ厣栉骷疑健? 十、撤销铁店村、岭潭村、樟溪村建制,建立锦源村,村委会驻地设岭潭。 十一、撤销柴横村、上碧连村建制,建立上柴村,村委会驻地设上碧连。 十二、撤销新城村、东山脚村建制,建立新东村,村委会驻地设新城。 十三、撤销八达村、皮坑村建制,建立八达村,村委会驻地设八达。 十四、撤销王毛弄村、纸铺村、周家庄村、图塘村建制,建立黄铺村,村委会驻地设王毛弄。 十五、撤销前庄村、乌岩下村建制,建立东风村,村委会驻地设前庄。 十六、撤销下金宅村、浦川村、召坞村建制,建立金浦村,村委会驻地设浦川。 十七、撤销白泉村、里庆村建制,建立庆泉村,村委会驻地设里庆。 十八、撤销尚舒村、山门前村、王大门村建制,建立尚舒村,村委会驻地设尚舒。 十九、撤销天秀村、袁家村、下屋村建制,建立天秀村,村委会驻地设袁家。 二十、原枫树头村、横锦村、天山村、东门村、学陶村、岭下施村、岭下村、尚锦村建制保持不变。 特此批复。 二OO四年十月十六日 杰出人物郭鲁芳:1970年6月--1977年5月 中共浙江省常山县委书记。 1966年4月--1977年5月 担任县长(注:1968年6月——1981年7月称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常山县于1949年5月4日解放,5月23日建立中共常山县委员会。1958年10月4日撤销常山县建制,并入衢县,常山县委也随之撤销。1961年8月10日恢复常山县建制,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行文办公,恢复中共常山县委。1967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县委瘫痪,由常山县人武部党委代行县委职权,成立县人武部生产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生产工作。1970年6月25日至28日召开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委。选举郭鲁芳为县委书记。 文革结束后,与其他地方一样,文革其间主政的领导人被迫下台。随后被批斗并入狱。释放后长期在马余塘居住,与老家父老相处融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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