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 |
释义 | § 职业概况 形象即社会公众对个体的整体印象和评价,是人的内在素质和外形表现的综合反映。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诞生于欧美,风靡全球,目前已成为一个运作很成熟的行业,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是人们渴望的既时尚又有身份的热门行业。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开始出现从事形象设计工作的人员。他们一般是由美容、美发、化妆、服装(饰品)设计等职业中分流出来的。这些人员逐渐从业余到专业,从擅长一门(或化妆或美发或服装或饰品)到注重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社会的认同。我国的形象设计业和国外相比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人们对美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增强,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形象设计职业也越来越热。 针对这一市场需求,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全国形象设计师专业委员会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多次研究、论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目前,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评委员会已完成该体系教材、考务办法、国家题库的工作。 § 考试 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认证将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实行统一题库、随机组卷;专业技能考核通过专业软件进行现场演示考试。考试合格者经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评审认证,由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颁发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是持证人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也是用人单位考核持证人资格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该证书采取登记注册制度,可在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对外合作处(www.bcj.gov.cn/co)和全国形象设计师专业委员会网站(www.ncc.org.cn)上查询。 § 职业定义 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人物、化妆、发型、服饰、礼仪、体态及环境等众多因素进行整体组合,从而对私人的整体形象进行再塑造的人员。 §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三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二级),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一级)。 § 鉴定运用人员 1、为特定客户提供化妆设计、发型设计和商务形象建议的人员; 2、提供着装指导、色彩咨询、美容指导、摄影形象指导、体态语言表达指导与训练的的人员; 3、礼仪指导、陪同购物专业人员; 4、从事私人形象设计研究的人员; 5、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大专院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 学习课时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不少于50标准学时;私人形象设计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不少于30标准学时。 § 申报条件 1、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①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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