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范仲淹新政 |
释义 | 宋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推行了短暂的变法。他任参知政事期间,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倡议推行新政变法。《十事疏》包括下列十项: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其主要目的可归纳为澄清吏治、富国强兵、推行法治等。 宋仁宗对范仲淹等提出的主张起初颇为赞赏,曾诏令推行,但新政却屡遭保守朝臣及既得利益者的阻挠。因此推行不及一年,范仲淹就自请罢参知政事。至庆历五年(1045年)新政便宣告停止。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依旧。 § 范仲淹简介 范仲淹(989—1052) 北宋中叶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字希文,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官到参知政事(副宰相)。 范仲淹青少年时期,在日食两餐冷粥的困境中坚持刻苦攻读,甚至五年未尝解衣就枕,这番艰苦生活的磨炼,使他后来始终能以清廉律已,关心人民疾苦,不忘“忧天下”的初志。中年做官后,接连上书议论国事,讥切时弊。后得罪宰相吕夷简,贬饶州。康定元年(1040),边事紧急,召为龙图阁直学士,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防御西夏。由于号令严明,训练有方,又能团结当地羌人,戍边数年,名重一时,羌人尊呼为“龙图老子”,西夏称为“小范老子”,赞其腹中有数万甲兵。庆历三年(1043),吕夷简罢相,范仲淹参知政事。曾提出十条建议以革新朝政,重在整顿吏治,限制公卿大臣的子侄荫官,引起腐朽官僚势力的不满,攻击他引用朋党,迫使离朝,“庆历新政”即此结束。后于赴颖州途中病死。 范仲淹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他意识到宋初数十年来文章柔靡、风俗巧伪的危害,强调继承历史上进步的文学传统,并推荐当代能坚持风雅比兴传统的好作品,自己的诗文也代表着文学创作中的进步方向。他的论说文旨在阐明民为邦本的重要性,议论风发,具有夺人的气势。《岳阳楼记》是其传颂千古的名作。文章提出正直的士大夫应立身行一的准则,认为个人的荣辱升迁应置之度外,“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光”。全文记叙、写景、抒情、议论融为一体,动静相生,明暗相衬,文词简约,音节和谐,用排偶章法作景物对比,成为杂记中的创调。诗歌方面,坚持风雅传统,诗风古朴,有散文化及多议论的倾向,以《四民歌》为代表。词存五首,《渔家傲》为其名作,写戌边生涯,以身许国的英雄气慨及忧国思乡的悲凉情怀表达得协和统一,开拓了宋词的表现领域。有《范文正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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