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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
释义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简介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1年9月,是淮南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近年来,淮南市环保局坚持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以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动力,以服务大局、多做贡献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我加压、开拓进取,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各方面工作快速推进,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和全国环保系统的前列,获得了国家、省、市的表彰和奖励。

淮南市环保局位于朝阳中路与学院路交叉十字路口东北侧,与淮南市工商局和交通银行淮南支行相邻。市内公共汽车28路、30路、34路、110路、121路、127路、210路、310路、818路等均可到达。

单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

邮政编码:232001

办公电话:(0554)2674608

办公传真:(0554)2675573

执法监督电话:(0554)2673389

便民投诉电话:12369

领导分工情况介绍

徐华兵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计划财务联系:办公室、计财科

赵葆青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建设项目审批、监测科研、生态保护、环科学会

联系: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科、市环境监测站、市环科所、环科学会

邓之海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污染控制、总量控制、环境执法、环保信息

联系:污染控制科、总量科、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信息中心

邱昌玖 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李艳辉 总工程师

顾振林 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群、工、青、妇

联系:党总支

黄 菱 副调研员

分管计财、宣教法规

联系:计财科、宣教科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淮河流域淮南段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的安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山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协助管理市辖县、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指导县、区环境保护部门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档案、信访、效能建设、政务信息等工作;承担计生、综治、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县区环保部门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管理市级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投资计划;负责市级排污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审核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宣传教育科(法制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友好性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原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同级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和省级审批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及场所拆除和闲置许可,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许可,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许可。

污染控制科

拟定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淮河流域淮南段、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负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

生态保护科

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议和新建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机关总支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环境监察支队

1、依法对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依法对辖区内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查处;

3、依法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调查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并参与处理;

5、负责实施国家的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监测站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规章;

2、参与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大型调查研究方案的制定并贯彻执行;

3、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监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综合技术动态档案,为加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监测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为排污申报登记等提供所需的监测和翔实数据,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据;

5、收集、整理、储存淮南市环境监测数据信息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侧业务部门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变化的技术报告,按时上报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年报,定期编报与发布环境状况简报(或公报)、编制环境监测年鉴、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指令性和委托性技术报告;

6、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业务技术指导、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核;

7、负责全市环境污染纠纷、污染事故调查和技术仲裁监测;

8、负责“淮南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9、为社会各界提供科技服务和承接其它委托检验。

环境保护科研所

1、环境管理支持技术研究;

2、省部级与地厅级区域环境规划;

3、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开发、应用研究;

4、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小型环境工程设计;

5、参与全市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综合评价。

环境信息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国家环保总局卫星通信专用网(安徽淮南站)建立、维护和使用工作,保障我市环境信息网络与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的正常连通和网上信息的安全传输。

2、参与制定全市环境信息工作发展规划和全市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市局批准的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计划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

3、负责建立规范、安全、科学的全市环境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应用体系;为市局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承担全市环保系统的信息技术使用与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市局环境管理应用软件研究开发工作和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下发软件的测试、补充功能开发工作。

5、协助市局完成《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并承担系统完善、维护和使用人员培训工作,为市局办公自动化以及相关的卫星加密公文传输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供技术保障。

6、承担《淮南环境保护网》网站建设、主页设计、制作、更新和网站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完成市局环保政务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

7、协助市局做好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各级环境信息中心的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信息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结合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要求,开展数据库技术、GIS技术及计算机与网络通讯等方面的专题服务。

8、承担国家环境信息中心、省信息中心和市局下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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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