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书法协会 |
释义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书法协会成立于2006年4月6日,隶属共青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艺术学部的指导。协会是由全院学生自愿参与的社团组织,接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协会名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书法协会(简称: 涉外书法协会) 协会宗旨涉外书法协会本着“继承、创新、发展”的精神,致力于校园艺术文化的发展,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和锻炼能力的机会。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协会现为湖南省大学生书法家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受到湖南省书协、湖南省青年书协的指导与好评。本协会在各界组织中是一支强大的队伍,前景像一只雄鹰,将越飞越高。 社团文化一直以来,联合喜欢书法艺术和爱好书法艺术的书友们组合在一起,一起携手去了解艺术、欣赏艺术、以及学习艺术,在我们梦想的指引下,我们张扬个性,彰显书艺,以文会友,以书往来。然而,这种结合注定了社团的本质要求和必然氛围,古典与现代艺术的结晶成了我们的追求。在每个季度里举办的各种书法篆刻作品展后的影响结果来看,书协既是在展现自我,同时也是在挑战自我,在原有的书法创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崇创新、新颖、意蕴提升,为书协成员,也为涉外学子,携手构建一份高雅而不乏朴素的校园文化氛围。涉外书协将会不断地努力,定期举办书法培训、书法讲座、书法展览等精品活动,并决定计划每年定期举办一次面向全校的“涉外第一展”“涉外学子书法篆刻作品展”大型文艺活动,进一步推广书法艺术,使之普及于涉外。 品牌活动1、每周五晚上6:30,固定在艺术学部311教室,进行书法交流活动; 2、每年11月份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图书馆展厅举行“涉外第一展”涉外学子书法作品展。 涉外书法协会。 发展历程1、2006年4月6日,由我校艺术学部杨慧等人的努力下涉外书法协会成立,杨慧担当首任会长; 2、2006年4月,在我校学术讲堂举办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首届书法交流展; 3、2006年11月,邀请湖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领导及其名家来涉外开展书法讲座; 4、2006年12月,举办湖南省首届高校书法联谊交流作品展; 5、杨慧、秦伟良等人参与湖南省大学生书法家联合会筹备工作,在各高校开展书艺交流活动; 6、2007年,由继续教育学部秦伟良接任会长一职,易品质为理事长;后增补赵克礼、颜惺为副会长; 7、自书法协会成立以来,学院每年一度的校园寝室文化艺术节的艺术评委由我会选拔人员担任,为校园文化艺术添声增色,为寄住校舍的学子搭建一个了解艺术,欣赏艺术,学习艺术的平台; 8、2007年10月,组织全体会员参加首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展,我会杨慧、秦伟良、欧阳汉良、邹丽水、李小强等5人作品入展,并入选《首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集》; 9、涉外书法协会成为湖南省书协大学生书法家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我会杨慧、秦伟良在其担任第一届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 11、书协每周五将进行一次书法培训,组织会员练习各种书帖,及其相应问题的讨论,至今从未间断,打造为书法协会品牌活动; 12、2008年4月,我会赵克礼出版个人专著《扬帆起航》一书; 13、2008年9月书协招新,新会员其次突破百人,分别来自于各大学部; 14、2008年10月,积极组织全体会员参加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展,我会杨慧、秦伟良、陈益民、邹丽水、李小强、王欢、颜惺等7人作品入展,并入选《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集》; 15、2008年10月在湖南图书馆,湖南省书协大学生书法委员会成立,我会杨慧被聘为委员; 16、2008年11月,书协开设了书法工作室,方便会员之间的往来交流; 17、2008年11月在校图书馆,成功举办第二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展巡回展——涉外站暨高校书法交流会,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省大学生书法家联合会等领导莅临我会指导; 18、2008年11月,我会赵克礼、颜惺等人受邀参加第三届世界汉诗艺术奖颁奖暨当代名家诗歌吟唱晚会,颜惺的精彩书法表演深受观众的欢迎。 19、书协除了组织会员进行书法培训之外,也多次组织参观省内各类书画展览活动,及其相应的户外郊游、野炊、露营等娱乐活动; 20、2008年12月,第二届涉外学子书法作品展在我校成功举办,并取得不错的效果,中国书法网、湖南书法网等权威网站均有报道; 21、我会赵克礼、杨慧、秦伟良、颜惺、李凯、陈俊玲等人担任了中国书法网、湖南书法网、书法·书法家网等网站的版主,为我会创造了广阔的网络传播渠道; 22、2009年3月,继续教育学部颜惺接任会长一职,并当选为第三届湖南省书协大学生书法家联合会理事,我会共有20余人成为联合会会员; 23、2009年3月,在校团委学社联的组织下,由SFYOU助学会主办,书法协会、美术协会、收藏者协会、花泥协会联合主办了我校首届“春天呐喊”义卖活动; 24、2009年5月,涉外书法协会三周年书法作品展在我校成功举办,本次展览中国书法网、湖南书法网、书法·书法家网等权威网站均有报道; 25、2009年9月21日至9月 23日举行的招新活动,在07、08届干部共同努力下,招新人数破新高:达到120余人; 26、2009年10月17日书法协会80余个新老干部一起举办了农家乐,极大的加强了各会员、干部之间的感情; 27、2009年10月24日30余个书协会员干部参加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篆刻展开幕式,我协会共有扬慧、秦伟良、颜惺、陈俊玲、李凯、吴世雄、吴亚运、谌智勇等8人入展; 28、2009年11月“涉外第一展”第三届涉外学子书法作品展(书法协会品牌活动)在图书馆开展。本次展览有特邀名家作品25幅,本校学生入展作品有65件; 29、2009年11月8日,湖南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官网“书法·书法家论坛”第一次改版会议在涉外举行,省硬协主席团崔国强、张少林、朱冬华、易德平等领导出席,涉外书协赵克礼、颜惺、李凯、陈俊玲等人受聘为该网站工作人员; 30、2009年12月4日下午在世纪讲坛举办首届长沙地区高校书法交流会暨第三届涉外学子书法作品展颁奖晚会,主题为:我们都是一家人,晚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31、2009年12月,湖南大学书法协会联合我协会一起为建立湘西一希望小学,举行了书法对联义卖活动; 32、2009年12月25日晚由宣传部策划及承办圣诞狂欢夜,在艺术学部3楼举行,当晚有30多个干部会员参与,极大的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 33、2010年3月21日中午,协会40多个在校06、07、08、09届新老干部一同欢聚一堂进行聚餐; 34、在2010年4月协会四周年来临之际,举办了涉外书法协会四周年“书耀涉外”系列活动: (1) 3月28日伟人故里韶山一日游; (2) 4月1日书法·书法家网记者对协会杨慧、秦伟良、颜惺三大会长进行专访,在网上引起热烈关注;(3) 4月6日晚,举办涉外书法协会四周年庆典联谊晚会;(4) 4月16日~21日在图书馆举行了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篆刻展涉外站巡回展,有来自近10个学校的书法协会代表及各省级书法单位负责人都有出席; 35、2010年4月6日,协会举行第四次换届仪式,艺术学部吴世雄接任会长,李凯、刘祖熙当选副会长; 36、2010年4月在状元楼前坪,再次与美术协会、收藏者协会、花泥协会、日语协会协办由SFYOU助学会主办的爱心义卖活动,活动为期3天。 37、2010年5月14日下午本社与收藏者协会一起举办素质拓展暨联谊活动,旨在加强协会内部团结,当天有20多个干部参加,活动效果良好; 38、从2009年11月开始,定期每周日晚为协会干部聚餐时间,旨在加强协会干部之间的感情及凝聚力。 …… (截止2010年5月份)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书法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艺术类协会、自愿结成、非赢利性协会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字会友,弘扬书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学社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是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旗下的一个社团,接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艺术学部的领导,接受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书法协会设有以下组织机构:理事会,财务部,人事部,学习部,外联部,宣传部,活动部,文艺部,篆刻部。 第六条 常设机构人员: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助理、财务部部长、人事部部长、学习部部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活动部部长,文艺部部长,篆刻部部长各一名,各部门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事项 (1)会长及副会长职责 1)负责本协会各个阶级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支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与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2)财务部职责 部长:谢晓光 1).财务部直接对会长负责,统一进行社团财务分配,监督,审核,管理; 2).定期向学社联递交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部工作报告; (3)人事部职责 部长:朱玲 主任:谭安家 1)负责会员的招新,如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协调会员的一切活动及会员的积极性,团结性。 3)及时通知干部和会员来开会或参加相关活动 (4)学习部职责 部长:陈俊玲 1)定期检测会员的学习进度,进行指导 2)负责书法的教学指导 (5)外联部职责 部长:王婷 1)统一负责协会对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加强协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的形象 (6)宣传部职责 部长:李凯 1)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收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协会简报(或博客)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校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活动部职责 部长:刘祖熙 1)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的保障工作。 2)在进行活动时,组织大家积极参与活动,维持活动的秩序,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3)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8)文艺部职责 部长:龙力 1)积极从协会内部发掘并培养文艺骨干 2)在协会内部及外部举办的一些活动中能出文艺节目 3)能排练出具有我协会特色的文艺节目去参加学校举办的一些晚会等之类的活动 (9)篆刻部职责 部长:谭鑫 1)向会员教授篆刻知识和技巧 2)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八条 工作分配 (1)顾问、指导老师:帮助协会内部建设,指导,监督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2)会长:统筹协会全局,组织,协调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担当协会常务理事会主任,支持召开常务理事会员会议,直接对协会负责。 (3)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认真作好会员思想工作,出席各部门内部例会,策划,组织协会各项活动只对协会会长负责。 (4)会长助理:负责起草协会各类文件,联络各部门并向其传达文件精神,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直接对协会会长负责。 (5)部门部长:分管本部门具体工作。领导,监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加强与会员的沟通联系,对分管本部门的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 (6)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本部门工作,主持部门内部会议传达协会管理理念,管理,分配本部门会员开展活动,对本部门部长负责。 第三章 活动及活动道具 第九条 协会成员的活动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除必要的活动外一律用课余时间进行。 第十条 会员可以自备服装、用具等物品,也可以团内同意购买。协会会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拨款及赞助款,用于购置团内物品和安排活动场地,以及支付活动时的各种费用。 第四章 干部标准 第十一条严以律己,认真负责按质按量做好分内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与内部成员的联系和沟通 第十三条按时参加每次会议,除特殊情况外,无故缺席3次,自动退出协会,会议开始了3分钟视为迟到,会议结束前,擅自离开,视为早退 注:凡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人事部请假,说明原因,方可有效,要求人事部认真做好记载,结果直接关系到期末评“优秀干部”,一定要体现出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开会时认真听取其他干部的发言,积极提出建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在协会举办活动时,相关协会干部除了协会认可的特殊原因外,都必须准时参加协会的活动 第十六条要积极联系会员,在举办相关活动时能广泛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能以身作则,在会员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第十八条在参加与协会有关的各种活动时,对内对外都要维护好协会的形象 第十九条干部与干部之间要团结互助,建立良好的同事关系 第二十条干部任期为一年,会长可以连任一届。 第五章 会员 第二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正式学籍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交纳会费20元 第二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会员情况表 (3)交付会费 (4)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二十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参与本协会每次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会员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会宗旨 第二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二十六条 会员不得无故缺席课程或活动超过三次,否则予以除名。 第二十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与罢免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终止事宜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 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心学生协会工作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负责本协会一切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 第三十五条 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按照校团委学社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消费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学社联,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协会固定活动 第五十一条 1、出节假日外,每周五下午两点至下午午点半在艺术学部进行会员书法培训 2、定期召开会员大会 3、举办涉外学子书法大赛 4、举办湖南省大学生书法作品展巡回展涉外站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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