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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古兰经
释义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的根本经典。它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陆续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Quran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复述真主的话语之意。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根据经文的表述,说它有55种名称,其中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现存最古老的西元688年的《古兰经》藏于埃及国家图书馆。

简介

《古兰经》(القرآن)共有114章,6236节,为了在斋月(赖买丹月)诵读方便分为30本,故在中国民间俗称“三十本古尔阿尼”。除了第1章为祷词外,从第2章开始,《古兰经》以篇幅从长到短编撰。因为《古兰经》并不是按时间顺序编撰的,每一章的内容并没有关联性。通常,《古兰经》被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对应穆罕默德圣人不同时期的口述传统。它是阿拉伯语文中首先加以记载的典籍,公历第六世纪和第七世纪初期,阿拉伯人的文章、各种的旨趣和文体,都是以《古兰经》为先导的。《古兰经》每章分为若干节,每节的终了之处,刚好是读者在气势上和情感上需要停顿之处。穆罕默德圣人继承了阿拉伯半岛的传统,通过散体诗的形式把易卜拉欣(基督教称亚伯拉罕)的唯一神重新在阿拉伯半岛复兴。

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世界上现存的,唯一的真主的启示录,所以非常尊重,没有“大小净”的人不得触摸,没有“大净”的人不得诵读。而且由于《古兰经》是阿拉伯散体诗,伊斯兰教不提倡翻译《古兰经》,翻译的《古兰经》只能是表达《古兰经》的意思,通常只能称为《古兰经译解》不能称为《古兰经》,并不能等同于真主的话语。

据载,公元610年的伊斯兰教历9月(即斋月),安拉在“盖德尔”的吉祥夜晚,命令大天仙哲白拉伊莱(又译吉卜利勒或加百列)向穆罕默德圣人开始陆续启降《古兰经》文;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圣人逝世,启示中止。伊斯兰教认为《古兰经》是安拉神圣的语言,是真主通过天仙令穆罕默德圣人传达给人类的永久法典。它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别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古兰经》是阿拉伯有史以来第一部用阿拉伯文书写的典籍。

《古兰经》继承了犹太教的启示传统以及基督教的救赎传统,宣扬易卜拉欣(基督教称亚伯拉罕)所信仰的唯一真神,即“亚伯拉罕的神,伊斯玛仪的神,叶尔孤白的神”,“我遵循我的祖先——易卜拉欣、伊斯哈格、叶尔孤白的宗教。”“易卜拉欣、易斯玛仪、伊斯哈格所崇拜的──独一的主宰──我们只归顺他。”“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伊斯玛仪、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和尔撒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主所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顺真主。”真主在历史上不断派先知传达旨意,穆罕默德圣人是最后一位先知(封印的先知),其口述的《古兰经》是真主最后的旨意,顺从真主的旨意就是穆斯林,在末日降临时亚伯拉罕诸教教徒上天堂,不信主的下地狱。“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中,凡信真主和末日(不以物配主者),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在《古兰经》前“有穆萨的经典,做世人的准绳和恩惠。这是一本阿拉伯文的经典,能证实以前的天经”。《古兰经》是“天经原本”,是未经歪曲的。穆斯林要遵守《古兰经》第17章的诫命。易卜拉欣是第一个穆斯林,“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他是一个崇信正教、归顺真主的人,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

真主有99个尊名,“创造天和地,造化重重黑暗和光明”,“是天地的光明……引导他所意欲者走向他的光明。”《古兰经》就是光明,是“真主的路”。“任何人也不配与真主对话,除非启示,或从帷幕的后面,或派一个使者,奉他的命令而启示他所欲启示的。”《古兰经》承认穆萨(摩西)的《讨拉特》(《图拉》)和尓撒(耶稣)的《引支勒》(《福音书》)为真主降临的经典,但穆斯林相信不论是犹太教或基督教的圣经都由于种种原因而遭到严重的忽略、篡改,真主已经以其最终的完美启示《古兰经》代替了这些经典。而《古兰经》提及的众先知,也就是犹太教希伯来圣经的众先知以及新约中的耶稣。“我确已启示你,犹如我启示努哈和在他之后的众先知一样,也犹如我启示易卜拉欣、易司马仪、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各支派,以及尔撒、安优卜、优努斯、哈伦、素莱曼一样。我以《宰逋卜》赏赐达五德。”但以色列人和基督徒“篡改经文,并抛弃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劝戒。”而穆罕默德带来的《古兰经》则是从真主降临的“一部明确的经典”,因受真主的护佑而丝毫未被篡改。“如果你们喜爱真主,就当顺从我;(你们顺从我),真主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古兰经》否认尓撒(耶稣)是神,否认三位一体,只承认他为先知。《古兰经》与《新旧约全书》名称对比


 古兰经 新旧约全书

唯一神(音译) 安拉 以罗伊、以利

唯一神(意译) 真主 主

人祖 阿丹 亚当

人类的母亲 哈娃 夏娃

先知 努哈 诺亚

先知 易卜拉欣 亚伯拉罕

先知 易斯玛仪 以实玛利

先知 易斯哈格 以撒

先知 叶尔孤白 雅各

先知 优素福 约瑟

先知 安优卜 约伯

先知 穆萨 摩西

先知 哈伦 亚伦

先知 达五德 大卫

先知 素莱曼 所罗门

先知 易勒雅斯 以利亚

先知 艾勒·叶赛 以利沙

先知 优努斯 约拿


先知 宰凯里雅 撒迦利亚


先知 叶哈雅 施洗约翰


先知 尔撒(麦西哈) 耶稣(弥赛亚)

尔萨之母 麦尔彦 玛利亚《古兰经》中的诫命与《出埃及记》中的摩西十诫相似。《古兰经》的诫命载于第17章22-38节以及第6章151节。

《古兰经》中的诫命与摩西十诫的对比

《古兰经》诫命 摩西十诫

你不要使任何物与真主同受崇拜,以免你变成受责备、遭遗弃的。
(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俩中的一人或者两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末,你不要对他俩说:“呸!”不要喝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像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你应当把亲戚、贫民、旅客所应得的周济分给他们,你不要挥霍 

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开,以免你变成悔恨的受责备者。 

你们不要因为怕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他们和你们。杀害他们确是大罪。 

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 不可奸淫

你们不要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除非因为正义。无辜而被杀者,我已把权柄授予他的亲戚,但他们不可滥杀,他们确是受援助的。 不可杀人

你们不要接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 不可偷盗

你们应当履行诺言;诺言确是要被审问的事。 

当你们卖粮的时候,应当量足分量,你们应当使用公平的秤称货物,这是善事,是结局最优的。 

你不要随从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灵都是要被审问的。 

你不要骄傲自满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绝不能把大地踏穿,绝不能与山比高。 

你们应当敬畏真主之名,应当服从我。《古兰经》26章131节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那对於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

你不要随从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灵都是要被审问的。《古兰经》17章36节
他每说一句话,他面前都有天神当场监察。《古兰经》50章18节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你们不要临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古兰经》6章152节;你们当量力地敬畏真主,你们当听从他的教训和命令,你们当施舍,那是有益于你们自己的。能戒除自身的贪吝者,确是成功的。《古兰经》64章16节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章节目录

《古兰经》大致可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两部分,中阿文对照的章节目录(部分章节)见下表:

《古兰经》有麦加章和麦地那章之分,即先知迁都前颁降的,统称麦加章,迁都后颁降的,统称麦地那章,这是以时间为划分标准的.还有以空间为划分标准的,即不论迁都前后,只要是在麦加颁降的,统称麦加章,在麦地那颁降的,统称麦地那章.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各有不同的特征。

麦加章的特征

1. 一般来说,麦加章的篇幅较短,且内容着重于信仰和思想问题。

2. 多用“众人啊!”(ياايهاالناس)号召的章,便是麦加章。

3. 多用“坎俩”(كلا)一字来警告的章,便是麦加章。

4. 除“黄牛章”和“仪姆兰的家属章”外,凡以单字母开头的章,便是麦加章。

5. 凡叩头处多的章,便是麦加章。

6. 除为更正犹太教和基督教对过去一些先知的错误思想而颁降的外,凡讲述历代先知和先民的故事的,便是麦加章。

7. 凡有发誓的经文,便是麦加章。

8. 凡与多神教徒进行辩论的,便是麦加章。

麦地那章的特征

1. 一般来说,麦地那章的篇幅较长,且内容着重于法律法规和社会制度.然而,麦地那章至少要占全部《古兰经》的1/3,其经文的节数为1456节,至少要占全部《古兰经》节数的1/4。比如,“战利品章”和“众诗人章”,前者是麦地那章,其节数为75节;后者是麦加章,其节数为227节,两章都是《古兰经》的组成部分,可是节数的长短大不相同。

2. 麦地那章多用“信道的人们啊!”(ياايهاالذين امنوا)号召。

3. 麦地那章,确用过七次“众人啊!”(ياايهاالناس)号召。

1)“众人啊!你们的主,创造了你们。”{黄牛:21}

2)“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黄牛:128}

3)“众人啊!你们应当敬畏你们的主。”{妇女:1}

4)“众人啊!使者确已昭示你们从你们的主降示的真理。”{妇女:170}

5)“众人啊!从你们的主派遣来的明证确已来临你们。”{妇女:173}

6)“众人啊!如果真主意欲,他就毁灭你们这些人。”{妇女:133}

7)“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寝室:13}

4. 凡讲述战争的经文,便是麦地那章。

5. 凡讲述伪信者的情况、特征、及其折本的经文,便是麦地那章。

6. 凡以更好的方法与有经之人进行辩论的经文,便是麦地那章。

基本内容

它的全部内容确立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和制度,同时也反映了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半岛希贾兹地区的社会现实和伊斯兰教传播过程中的斗争概况,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古兰经的论争

《古兰经》的内容中约有1/5是记述伊斯兰教同当时阿拉伯半岛上多神教徒和“有经人”(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论争和斗争的。论争的焦点是:关于安拉的独一性、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和《古兰经》是否为安拉的“启示”等问题。《古兰经》提出:“除了安拉,再没有神”,要求人们放弃多神崇拜,只尊独一的安拉。而麦加的多神教徒则说,他们崇拜众神或者是为了通过众神而接近安拉,或者是遵守祖辈的宗教,故将《古兰经》提出的“只拜唯一神安拉”视为“怪事”;他们认为放弃多神崇拜是背离自己祖先的异端行为,而持怀疑和反对态度。安拉不是当时的天主教和犹太教中的God,The Lord,耶和华,Holy灵魂,它们不是同一体。并且古兰经承认安拉(上帝)派遣基督来到世间。《古兰经》一再宣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圣经中早巳预言将要降世的先知,而且强调是继承已往先知一神教传统的最后使者。但多神教徒和“有经人”都拒不承认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的地位。前者说他是一个世俗凡人,神不可能选凡人作为使者;天主教认为古兰经破坏了教会的统一而需要诛灭,而犹太教承认古兰经的合理性直到教会战争开始。《古兰经》还说,安拉曾为已往的一些先知降示过经典如《讨拉特》、《引支勒》等,阿拉伯人是一个没有经典的“文盲民众”,故为“引导”和“劝化”他们而以阿拉伯语降示了古兰;并说古兰有证实已往诸经的作用,要求人们信仰它,并遵从其中的劝告。然而,多神教徒和“有经人”则说,古兰经文是诗人或智者的言辞,是“古人的神话”,既不相信它是安拉的启示,也不相信穆罕默德这个凡人能得到安拉的启示等。围绕上述有关宗教信仰问题,穆罕默德同他们进行了长期的论争。他用所宣布的启示驳斥反对者的论点,同时还申述并确立了伊斯兰教关于信仰安拉、经典和使者的基本思想。

信仰纲领

主要是信安拉、天使、经典、众先知和末日赏罚。

1.信仰独一的安拉。

据《古兰经》记述,伊斯兰教出现前,麦加等地就信奉安拉为最高神灵,他们相信安拉“创造了天地”、“支配着日月”、“降了甘霖”,还“救人于危难”,故不少人以“安拉的奴仆”作名字,称为阿卜杜拉。但他们在敬奉安拉的同时,也崇拜偶像,如拉待、欧扎、麦那三女神等。说崇拜偶像是为了使他们“接近安拉”。而《古兰经》则认为安拉是绝对独一的。他既无伙伴和对手,也无子嗣。安拉是具有绝对权能的,他无求于任何东西。天地万物的创造,日月星辰的运行,昼夜的循环,风云雷雨的发生,植物的生长,人类的产生和繁衍以及人生的富贵贫贱和生死祸福等,都是安拉的意志决定的。安拉是永恒的,先于万有而存在,无始无终,一切东西都会消亡,而安拉的本体永存不灭。安拉是绝对完美的,具有超乎万物的一切完美的德性,他的高超完美是人类语言无法形容的,“任何东西都与他不相似”。

2.信仰天仙。《古兰经》认为天仙是安拉用光创造的妙体,它们的本能就是顺从和忠实地执行安拉的命令。天仙行动神速,数量众多,各司其职。有的肩负安拉的宝座,赞颂安拉的高超;有的传达安拉的启示于众先知,并襄助先知们传教;有的记录人们的善恶言行;有的为信徒向安拉说情求饶,或在人的寿命将尽时索取其性命以及专司末日号角和管理火狱等。在《古兰经》中,特别提到一位被称作“圣灵”和“忠实的精神”的天使吉卜利勒,是专门将启示传达给先知穆罕默德的。

3.信仰使者。《古兰经》要人们相信安拉曾在不同时代从沙漠民族中特选的使者或先知,到本民族中去劝告人们信仰一神。《古兰经》中提到名字或事迹的先知有28位。其中最著名的是努哈、易卜拉欣、穆萨、尔撒和穆罕默德;而穆罕默德则是继承已往先知使命的“封印先知”,在他之后,再无先知。

4.信仰安拉的经典。安拉既然是异常超越的,而先知却和普通人一样,因之两者之间的联系就必须通过颁降启示来实现。《古兰经》认为,有些先知曾接受安拉的启示,其汇集被称为经典,信仰经典也就是相信它的神启性,同时要遵守其中的戒律。《古兰经》宣称这些经典的基本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后经都是证实前经的。但是在它之前的一些经典如“易卜拉欣的典籍”业已失传,《宰通尔》、《讨拉特》和《引支勒》因已被人“遗忘”、“隐瞒”或“篡改”,也失去原旨。

5.信仰末日的报应。《古兰经》认为天地是要毁灭的,人生是有限的,今生不是人们的最终归宿,后世才是最美好、最长久的。早期的一些启示在描绘末日来临的时候,说天地万物经过大的动荡之后,尽行毁灭,然后“号角一响”,一切原来有生命的东西都将死而复生,接受审判。每个人将根据自己生前的行为得到赏罚。受赏者进入天园,受罚者进入火狱。《古兰经》还用了不少文字描述了天园的幸福和火狱的痛苦。

以上的五条信仰为《古兰经》明文加上源自圣训的信仰前定为伊斯兰教的六大信条,其中以信安拉、信后世、信先知穆罕默德和信启示《古兰经》为其教义学思想的核心。

宗教义务和社会义务

《古兰经》在维护信仰独一安拉的基础上,规定了五项宗教义务:

1.属于个人对安拉的敬拜仪式,如净仪、礼拜、斋戒和朝觐。

2.为缓和社会贫富对立和维护穆斯林集体利益,对财产占有者规定有一定的疏捐制度,如天课。

3.为保卫伊斯兰社会的安稳及其发展而对穆斯林集体规定的疏捐献身的兵役制度。

但是,这些义务在《古兰经》中只提出一些原则,末作出具体规定,其细则是由后来的圣训和教法加以补充而系统化的。如礼拜仪式,早期的启示只提到向安拉鞠躬、叩头,早晚的赞颂、祈祷和夜晚站立等,后来在传教的过程中逐渐把这些动作连接起来,形成名为“索拉特”的正式仪式,而礼节上的清洁条件以及面向麦加禁寺等要求,也是在先知迁到麦地那以后才规定的。至于斋戒和朝觐,是在古代宗教传统仪式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宗教功修。《古兰经》肯定了这种传统,排除了其中与多神崇拜有关的内容,将其定为敬拜安拉和效法先圣的仪式。在早期的启示中,天课只作为一种个人善行而受到鼓励,后来由于穆斯林社会和武装的建立,需要一定的财力解决作战费用和迁士(622年及其以后从麦加迁往麦地那的穆斯林)的生活补给等问题,天课遂被定为穆斯林的必尽义务。《古兰经》要求信士“为安拉之道而战”的兵役制度,开始时只是穆斯林为反对暴力迫害而采取的一种自卫手段。穆罕默德迁出麦加不久,即宣布对进犯的敌人允许进行战斗的启示,接着建立武装,又宣布了“为安拉之道而牺牲的人,虽死犹生”、“并将获得巨大的报酬”等启示,鼓励参加战斗。但同时又宣布“宗教无强迫”,只要对方“停止战争”,“倾向和平”,穆斯林也要停止战争,倾向和平,而且“不要侵犯任何人”。后来随着斗争的发展,这种自卫手段逐渐转变为主动讨伐的军事行动,以实现“一切宗教全归安拉”的目的。另外,还就处理战利品和战俘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

伦理道德

麦加时期的启示提出了孝敬双亲、主持公正、接济亲属、怜恤孤贫、释放奴隶、慷慨助人、称量公平,反对浪费和狂妄骄傲,禁止淫乱,禁止高利贷,禁止虐杀女婴和杀害他人及无故杀人等一系列伦理道德方面的主张。后来又根据新的情况提出诸如恕人、诚实、友爱、命人行善、止人做恶、加强团结以及礼貌规范等属于个人品德修养的内容,逐渐形成为调整伊斯兰社会内部关系的重要准则。

教法律例

《古兰经》肯定了一些古代阿拉伯社会的习惯法和仲裁惯例,提出了如下几种法规:

1.无息借贷法《古兰经》在禁止高利贷后,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规定借债时要由债务人请人立据,如找不到代书人,可以用实物作抵押。

2.遗嘱继承法。规定死者的父母及亲属(包括子女、弟兄和姐妹)和具有结盟关系的人均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但女子原则上只能获得男子应得分额的一半。如遗孤多,按规定递次增减遗产的分配,必须在执行死者的遗嘱偿还债务之后进行。

3.婚姻法。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半岛虽已实行一夫一妻,但是由于缺乏稳定的婚姻制度以及战争造成男子的相对减少和可买奴为妾等原因,一般生活较富裕的人以及部落和家族头人,大多过着多妻的生活,甚至多妻是无限的,妻子随时可遭到丈夫的虐待或遗弃。《古兰经》虽提出“男子比妇女高一级”,在作证和继承财产时,两个妇女只等于一个男子,但它又认为“男女互为对方的衣服”,在安拉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因而在婚姻问题上鼓励一夫一妻并有条件、有限制地允许多妻或纳婢作妾。另外,为了消除旧婚姻残余习俗的影响和确保以男系血统为准的夫权制,禁止同母辈、同辈、卑辈中有血统关系或有乳缘关系的妇女以及有夫之妇结婚,同时规定穆斯林不能同多神教徒婚配,以维护伊斯兰教的权益和促使多神教徒改信伊斯兰教。

4.刑律。为了维护、稳定已确立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古兰经》规定杀人者要抵命;对叛教后又反抗安拉和使者以及进行破坏者,将如同对强盗一样,处以极刑或断其手足,或驱逐出境;对犯淫乱的男女和诬蔑贞节妇女者,处以鞭刑,对男女窃犯要断其手,以做效尤;对犯罪后悔罪自新者,可以免刑(见伊斯兰教法)。此外,在生活习惯等方面,还针对古代阿拉伯人对食物的过多禁戒,规定只有自死物、流出的血液、猪肉以及非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不能食用;针对阿拉伯人嗜酒以及因酒醉影响宗教活动而对饮酒加以禁止,同时对迷信和引起不和的求签、占卜和赌博等亦予以禁止。

传说人物故事

关于对古代先知即“安拉使者”或与之有关人物的叙述,其中包括阿丹及其妻子哈娃、易德立斯、努哈、呼德、撤立哈、易卜拉欣及其二子伊斯玛仪、伊斯哈格、达乌德及其子苏莱曼、叶尔孤白及其子优素福、舒阿卜、穆萨及其兄哈伦、鲁特、艾优卜、优努斯、易勒雅斯、宰凯里雅、叶哈雅、尔撤及其母麦尔彦、艾勒·叶赛、左勒基福勒、左农、鲁格曼、赫迪尔和“双角人”等。这些人物除呼德、撤立哈和舒阿卜外,其余人的故事情节均可在《圣经》中看到类似的记述。《古兰经》中除了有一章对优素福的故事讲得比较完整并具有故事性外,其余人物的事迹有的断断续续散见于数章之中,有的只提及人物的某事或某言,有的甚至只提及其名而未讲述其任何事迹。这些人物中除了阿丹妻子哈娃和尔撤之母麦尔彦和“双角人”外,均被《古兰经》称为先知或“使者”,连同穆罕默德共为28人。《古兰经》在将这些人物作为人类的典范加以推崇的同时,还提及一些凭藉权势阻挠先知们传教或加害于他们的反面人物和氏族,如法老、戈伦、礼鲁特以及滥斯人、阿德人和赛莫德人等的故事。另外,还提到为逃避多神教迫害,躲进山洞沉睡三百年后重临人间的“山洞人”(亦称“七眠子”)的故事。《古兰经》将这些不同时期的传说人物用一条反对多神、信仰一神的线索加以串连,构成一个一神教的道统。

祷告词

《古兰经》第一篇相当于基督教的祷告词。其后每章都以“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开头。

Bismi-Lahir-Rahmai-r-Rahim 

Al-hamdu li' Llahi Rabbi-l-'alamin-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众世界的主,

Ar-Rahmani-r-Rahim 至仁至慈的主,

Maliki Yawmi-d-Din 报应日的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主,

'Lyyaka na'budu wa 'lyyaka nasta'in 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襄助

Ihdina-s-Sirata-l-Mustaquim 求你引领我们正路,

Sirata'lladhina an'amta 'alihim ghairi'lmaghdubi 'alaihim wala'ddallin 你所襄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误者的路。

经文诠释

什叶派、苏菲派及某些穆斯林哲学家相信古兰经的经义并非仅限于表面经文。古兰经在其表面经文之下也有另一层涵义存在。

古兰经表面经文(札希尔)的注释叫做塔夫希尔,而隐微经文(巴挺)的注释称为塔威尔。注释隐微的经文必须要做回溯经文的工作,但隐微的经文最终也只有真主才知道。

但反过来说,古兰经字面派的萨拉夫派与札希尔派认为古兰经的经文应当要直接照字面解释,不应有任何延伸的解释。例如,真主的手在经文里有提到,因此真主的手就真的存在于古兰经里头。这种解释就是所谓的“比拉凯法”,也就是认为表面经文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要问东问西。

塔夫希尔(Tafsir)

古兰经的出现兴起了庞大的注释体系,称为塔夫希尔,中文又译“经注学”。这种注释的目标是要“解释古兰经的经文,厘清其要旨”。不过最完美的注释是真主亲自注释的。

塔夫希尔乃穆斯林最早期的学术活动。根据古兰经的说法,穆罕默德是第一位向早期穆斯林解释经文的人。早期的注释者包括了萨哈巴(穆罕默德的伙伴),例如阿里、[伊本·阿拔斯]]、伊本·欧麦尔、武百耶。古兰经的解释仅限于表面经文、启示背景,偶尔也以其他的经文来解释一段经文的意义。如果经文涉及历史事件,有时候就要藉者圣训来加以厘清。

由于古兰经是以古典阿拉伯语写成的,后来改信伊斯兰教的信徒(大部分都不是阿拉伯人)常常对其经义毫无头绪,没有体会到早期穆斯林了解古兰经所要表达的究竟。于是古兰经的经注学家以阿拉伯语来做注解,最重要的是注释先知时期的经文,那是最早期的穆斯林社群所处的背景;同时也要注释晚期的经文,解释有哪些早期的经文已经被废止(纳西哈)了。

塔威尔(Ta'wil)

什叶派、苏菲派以及逊尼派对于古兰经的诠释不尽相同。有一节阿亚就点出了这个问题,但什叶派和逊尼派都不愿深究其中。根据什叶派的说法,只要能够拥有和穆罕默德与伊玛目一样丰富的宗教知识,就能够了解古兰经的秘密。但是逊尼派认为只有真主知晓。据阿拉玛·塔巴塔拜的说法,“除了真主,没有人能知晓古兰经的秘密。”但他又引用其他阿亚,表示只要受真主涤净的人都能够了解古兰经的秘密至一定程度。

柯尔宾(Corbin)引述什叶派的文献,说阿里曾有以下见证:

凡是真主的使者领受到的启示都会口述给我,并且要我诵读看看。我用手把启示的经文写下来,使者教导我塔夫希尔、塔威尔、纳西哈(取代先前阿亚的阿亚)、满苏克(遭废弃的阿亚)、穆坎(明显的阿亚)以及穆塔萨比(含糊的阿亚),还有其他任何细微与粗略的教导.。

阿拉玛·塔巴塔拜表示,对隐微经文的诠释有可接受的,也有不可接受的。能够被接受的塔威尔指的是超越表面经文的隐微阿亚,真正的涵义只有真主知道,无法借由人类的智力直接了解。另一方面,不可接受的塔威尔指的是借由某些“证据”,把明白的经文硬解释成不同的涵义。虽然这个观点获得普遍的接受,但也有穆斯林认为,正确的诠释指的是经文真正所指的事物。这在整部古兰经随处都有,包括明白的或含糊的都有。我们不能只分析表面经文。有些东西人类无法以言语形容,真主只能以人类的语言来传达讯息,以便有限的我们能够理解。这些经文就像谚语一样,在脑海中创造一幅景象以帮助听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其意。

因此,苏菲派的诠释只要能够符合大部分穆斯林所认可的观念,就能普遍被伊斯兰学者所接受,认为有足够的权威性。不过,即便是在什叶派内部,古兰经隐微经文的诠释还是很有争议的。例如,身为伊斯兰革命领袖的阿亚图拉--霍梅尼--在1979年12月和1980年1月公开诠释古兰经“开端”章。有抗议者在他讲解前两节阿亚之前就要求他立即停止。

最早与最晚启示的阿亚

目前的古兰经并未按照年代编排,要研究每段阿亚(经文)的启示时间必须先研究其相关背景。最早启示的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在山洞内睡觉时所受的启示:

“ 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造人。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 ”最晚启示的阿亚,是穆罕默德在进行“辞朝演说”的时候,距离最早的启示足足有二十三年之久,启示结束后八十天穆罕默德就逝世了:

“ 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

成书过程

1.记录。启示颁降时期,希贾兹地区虽有少数著名而重要的文献和诗歌用文字铭刻在石头上,但一般文学作品、演说词和冗长的宗谱,却靠人们的记忆保存流传,因而早期的启示主要是靠口传和背诵记忆的。据记载,穆罕默德在麦加传教时期,就有人记录他宣布的启示,而正式设置启示记录人则是在迁到麦地那之后。专司记录者将所听到的启示记录在皮革、石片、兽骨或椰枣叶肋上,同时其他人也有记录自己所听到的启示的。穆罕默德去世后,记录启示的皮革、石片等散乱地保存在各记录者的手中,尚未整理成册。当麦地那的伊斯兰政权还未来得及整理启示的记录时,阿拉伯半岛上便发生了“叛教”事件。哈里发艾布·伯克尔等人从平息叛教的斗争中体会到,只有将安拉启示的《古兰经》保存下来,以它为思想旗帜,先知开创的伊斯兰事业才能继续得到发展。于是决定由曾经担任过专司启示记录的栽德·本·萨比特主持其事,搜集、整理分散的记录,并加以核对、誊清。规定凡采纳一段经文,必须有另外的文字或口头材料作为旁证,单方的记录不予接受。经缀辑成册后,命名为“穆斯哈夫”(意为汇集本),交给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艾布·伯克尔去世,移交给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欧麦尔遇刺后,由他的女儿、先知的妻子哈夫赛保管。

2.统一定本。644年奥斯曼任哈里发时,伊斯兰教已随同阿拉伯人的远征传播到半岛以外的广大地区。为了向人们阐述教义,就需要有经典为根据。但在艾布·伯克尔时期汇集的“穆斯哈夫”仅有一部,并保存在麦地那,难以发挥指导各地区统一启示的作用;而保留在人们记忆中的经文和个别人手抄的经文片断,既不完整,也难免有错漏;加之当时记录经文的文字还很简陋,同义词又多,各部落的方言也很复杂,因而又出现了各传抄本在编排、个别用词以及某些词的读法和断句等方面不一致的现象。此外,在远征阿塞拜疆地区的胡泽法军队中的叙利亚人同伊拉克人,因各遵自己的读法而发生的严重斗争事件,震动了麦地那的当权者,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统一抄本对增进团结和宣传教义的重要性。于是奥斯曼又指派栽德等人,以艾布·伯克尔时期搜集起来的汇集本为依据,重行进行订正、整理,统一《古兰经》的内容和章次编排,并以古莱什语统一《古兰经》文字。整理成书后,定为“标准穆斯哈夫”,亦称“奥斯曼定本”,以区别于艾布·伯克尔时期的汇集本,并令抄出数部,除麦地那保存一部外,分送麦加、大马士革、库法、巴士拉等重镇,并宣布其他抄本一律无效,予以焚毁。至今,全世界穆斯林都通用这个定本。

3.章节编排。奥斯曼定本的《古兰经》包括114章,各章长短不一。最长的有286节,最短的只有3节。每章的长短和节次,据说是由先知通过诵读、教读的方式基本确定下来的。奥斯曼定本没有采取按启示时间先后顺序编排,而是将一篇具有伊斯兰教义纲领性的祷词作为全经之首,将一些同当时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联系密切的长篇编排在前,将那些阐述一神思想、谴责多神崇拜和叙述古代先知事迹的较长篇章编排在中间,而将一些早期降示的短篇置于末尾。后来,《古兰经》的诵读家和研究者以先知迁徙麦地那为界限,将迁徙前降示的称为“麦加章”,迁徙后降示的称为“麦地那章”。前者约占整个《古兰经》的2/3,后者约占l/3。至于经文的分节,不完全是根据一段完整的意思,有些是按读时的句读来划分,有些又以句尾出现词性相同、音律和谐的词作为分节的标志,所以各节长短不一。由于对某些经文的分节标准有不同的主张,故对《古兰经》节数就有近l0种不同说法,其中最少者为6204节,最多者为6666节,中国明、清两代的穆斯林学者都采用后一说法。埃及是较早印刷《古兰经》的伊斯兰国家之一,它的官方版本采用库法派的分节法,为6236节。现在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出版的《古兰经》多沿用这种标节法,所以《古兰经》的节数也已趋于统一。

4.改进书写文字。《古兰经》原用古体阿拉伯文即库法体书写。这种文字只有辅音字母,没有元音及音符,读音全靠老师传授。然而,《古兰经》在哈里发国家初期是唯一的宗教经典,也是唯一成书的阿拉伯语和宗教课教材。为了便于学习《古兰经》和阿拉伯语,就必须设法改进和健全阿拉伯语的拼音和书写。首先是伍麦叶王朝派驻巴士拉省的总督齐亚德提出,在保持《古兰经》原貌的原则下改进其书写方法,并委派艾布·艾斯沃德·杜埃里从事这项工作。杜埃里遂按阿拉伯人的标准读法一字一句地朗读,让助手根据他的读音和口形给每个词尾的字母标上元音。这种在词尾加元音符号的方法,初步解决了阿拉伯语语法中心内容的尾变问题。但是阿拉伯语中有几个形同音异的字母,书写上仍不易区别,同时每个词除了词尾字母外其他字母仍无读音符号,读时还会发生错误。到了阿卜杜勒·麦利克任哈里发时期,伊拉克总督哈贾吉便委托奈斯尔·本·阿绥姆和叶哈雅主持解决这一问题。他们改进了杜埃里的标音,把那些读音不同而形状相似的字母用点加以区别。到了8世纪中叶,阿拉伯语法学家哈利勒创造出静符、长音、叠音等符号,并改进了杜埃里标点的元音符号。随着阿拉伯文正楷体的出现及其在官方文书中的广泛使用,《古兰经》文字遂由库法体改为容易辨认和书写的正楷体。这种文字书写的改进过程,大约经历了200多年,到l0世纪上半叶始由阿拔斯王朝两个善于书法的大臣伊本·穆格莱和伊本·伊萨在博学的穆贾希德的协助下最后完成统一的书写定本。以后,历代《古兰经》的研读者,在经文上又逐渐增加了一些符号,指出每节的句读和读音的长短以及字母的同化,并在每章前注明本章章名、节数、降示次第等。所以当今各种版本的《古兰经》,同当年奥斯曼定本在书写形式上已有所不同。

流传历史

启示和记录

《古兰经》是在二十三年(公元610——632年)的期间依照临时发生的事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陆陆续续地零星启示的。最初启示的是:“你当奉你的能创造的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你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以人所未知。”(96:l-5)最后启示的是:“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全部《古兰经》共计一百一十四章,穆圣在麦加传道的期间启示了八十六章,他迁移到麦地那后启示了二十八章(《黄牛章》是最初启示的),大部分是比较长的。当时为了某一件事情,或某一个问题,而启示一节或数节,有时降示整整的一章,例如第一章和第一一二章,便是一次启示的。穆圣每奉到启示,立刻就传授面前的门弟子;会写字的,立刻就把它记录起来;不会写字的,立刻就把它紧记在心上,当面就背诵给他听,看背记得正确不正确。他们再把它传授给不在场的教友。当日,他们以学习《古兰经》为最重要的功课,故圣门弟子多有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穆圣有几位书记,专负记录《古兰经》的责任,如宰德(Zaid ibn Thabit)、阿里(‘Ali ibn AbiTalib)、伊本·默斯欧德(Abdullah ibn Mas‘ud)、武百耶(‘Ubayy ibn Ka‘b)、欧斯曼(‘Uthman ibn‘Affan)、艾奈斯(‘Anas ibn Malik)等是比较著名的。穆圣把新的启示口授他们,他们就把它记录在一块皮子上,或一片石板上,或海枣树枝上,或驼羊等的肩胛骨上。‘他们记录《古兰经》的时候,犹如背诵的时候一样,穆圣指示他们这几节应该记录在某章的某节之后。穆圣在拜内或拜外,常常当众朗诵《古兰经》一章或数章,门弟子也听熟了。因此,《古兰经》每章中各节的次第,是穆圣在世时早已编定了的。至于各章的次第,那是圣门弟子编定的,大概是把比较长的放在前面,把比较短的放在后面,但也不一定是那样的。因此,阿里所编排的《古兰经》,各章的次第,是依年代的先后;又伊本·默斯欧德和武百耶所编的,各有其特殊的次第。

整理和保管

穆圣去世后,《古兰经》还没有定本。艾卜。白克尔(Abu Bakr)继位的第二年,叶麻默(al-Yamama)战役,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圣门弟子,有好几位牺牲了。欧默尔(Umaribnal-Khattab)向艾卜伯.克尔建议整理《古兰经》,以免散佚。艾卜·伯克尔说:“使者没有做过的事,我们怎么能做呢?”但欧默尔终于说服了他。他就使人去把宰德找来,对他说:“你是一个有才智的青年,我们对于你是毫不怀疑的;你还替使者记录过启示。请你把《古兰经》搜集起来吧。”嗣后,艾卜伯克尔又聘请了武百耶、阿里、欧斯.曼三人来协助宰德。他们四位都是替穆圣记录启示的,又都能背诵全部《古兰经》他们组织了一个《古兰经》整理委员会(在那个时候,当然没有此类名称),经常开会整理他们以前所记录的启示,以背记的资料和记录的资料,互相校对。他们校到第九章(《以讨白章》)第一二八节和一二九节的时候,只有背记的资料,却没有记录的资料,后来,费了很大的工夫,在艾卜·胡宰默(Abu Khzaimaibn‘Aus)的家里找到了记录的资料,他们才放着笔。第三三章(《艾哈萨卜章》)第二三节的记录资料,也是费了许多工夫,才由胡宰默(Khuzaima ibn Thabit)的家里找出来的。他们把全部《古兰经》整理起来,交给艾卜·伯克尔保管。他去世后,归欧默尔保管。欧默尔去世后,归他的女儿圣妻哈福赛(Hafsa bint‘Umar)保管。

统一和流传

回历二十五年(公元六四五———六四六年),叙利亚和伊拉克的穆斯林在亚美尼亚和阿塞尔拜疆战役中曾为《古兰经》的读法而发生争执,侯宰斐(Hudbihibnal-Yamani)目击这种情形,感觉不安,返回麦地那后,报告哈里发欧斯曼,并且建议说:“在这个民族象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样分裂之前,你赶快设法挽救吧。”欧斯曼就派人去对哈福赛说:“请你使人把《古兰经》的资料送来给我们,让我们抄录几部,然后送还你。”欧斯曼命宰德、伊本·左丕尔(*bd-ullahibn Zubair)、赛义德(Sa‘id ibn al-‘Asi)、阿卜杜拉赫曼(‘Abdurrahman ibn al-Harith)等人誊写了好几部。宰德是麦地那人,其余的都是麦加的古来氏人(Quraish),欧斯曼对他们说:“倘若你们为《古兰经》的词语而与宰德的意见不一致,那么,你们照古来氏人的方言抄写吧。因为《古兰经》是依他们的方言而启示的。”他们通共抄了七部,一部保存在麦地那,其余的分寄麦加、大马士革、也门、贝海赖尼、库法、百索拉等地。欧斯曼下令把其它的抄本一概焚毁。欧斯曼下令抄写的《古兰经》,称为定本(al-Mushafal-Imam),或欧斯曼本(Mushaf Uthman),现在通称欧氏本(al-Mushafal-Uthmani)。现在全世界通行的《古兰经》,只有这种定本,这是欧斯曼对于伊斯兰教最大的贡献。

最早手抄本

简介

手抄本古兰经,国家级文物。现珍藏于街子清真大寺珍藏馆内,距循化县城6公里处,距青海省西宁市147公里,是伊斯兰教的根本法宝,是全世界穆斯林的行动纲领,它不仅是撒拉族世代珍藏的传世之宝、伊斯兰国珍宝,也是全世界的瑰宝。相传700多年前,撒拉族先民尕勒莽和阿合莽牵1峰骆驼,驮着故乡的水、土和1本《古兰经》,离开故乡撒马尔罕举族东迁,最终定居今循化县境。所带来的水和土现已无存,但《古兰经》至今保存完好。这部珍贵的《古兰经》共有30卷,分上下两函装,函封犀牛皮,其面压有精美的图案,每册封面为天蓝色丝绸精制,全书共681页,正文墨写,书写工整,字体浑厚,校勘精细,外用丝绸裹缠,装在一个约0.6米长的长方形抽屉木箱里。由于它是先民东迁所带之物,虔诚信仰伊斯兰教的撒拉族视其为宝,并为全族人所珍爱。

历史

历史上,这本经典归世袭的“尕最”(也称总掌教,其职责是执掌宗教法规和监督宗教仪式的执行,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保存。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尕最”制度虽被取消,而《古兰经》仍保存在“尕最”后裔手中。由此《古兰经》曾几经易主。根据废除“尕最”制度后,甘肃临夏马安良仗势夺走《古兰经》,震撼撒拉八工。马安良返回临夏途中,突然狂风不止,雷雨交加,天昏地暗,伸手不见五指,使他无法翻越达里加山,只得返回循化将《古兰经》还给撒拉人。后来又被马步芳夺走,将其置于“回族教育促进会”。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归还给循化,照旧保存在“尕最”后代家中(1958年前由尕最后代街子乡农民韩五十八老人保存)。1954年,这部《古兰经》被送往叙利亚参加国际展览会,在伊斯兰中产生很大反响,盛赞这是今世少有的珍本,展览会后,国家主办单位仍送归原主,现用裹缠丝绸料和精致的木箱为当时因参展所置。 1958年,宗教制度改革时曾出现焚烧经典等“左”的错误,循化地区也不例外。为使这部经典免遭厄运,当时在循化的撒拉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建议省委统战部以参加国庆十周年民族展览的名义将这部《古兰经》送往民族文化宫加以保护。此后20年无人敢于提及。1979年在西宁召开的《撒拉族简史》初稿讨论会上,反映撒拉族人民欲寻《古兰经》的愿望。当《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陈宗立同志得此消息后,于1980年2月28日《光明日报》第1054期《情况反映》栏上以《青海省循化撒拉族人民要求归还<古兰经>》为题,呼吁有关部门协助查找。同年5月,陈宗立同志亲自到北京民族文化宫,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终于在地下藏书室找到这部《古兰经》。1982年,循化县人民政府派专人去北京接收并存放在街子清真大寺至今。

价值

有关专家学者认为,这部《古兰经》不仅对研究撒拉族的来源、历史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研究整个伊斯兰教具有重大意义,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之一。为此,《人民日报》曾于1982年1月3日介绍称:“这部阿拉伯文手抄本《古兰经》相传明洪武三年传入我国,这种年代久远版本珍贵的《古兰经》世界上仅存三部。”

翻译版本

古兰经的翻译一直难以全面进行,因为穆斯林总觉得古兰经本身不仅是奇迹,也是无法加以模拟的(i'jaz al-Qur'ān),认为古兰经的经文不应该以别的语文来呈现。由于,阿拉伯词汇的确切意义要依赖上下文决定,使得精准的翻译更显得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古兰经已经被翻译成多种非洲、亚洲与欧洲语言。第一位翻译古兰经的人是波斯人萨尔曼(Salman the Persian),于西元七世纪时将第一章“开端”章译成波斯语。伊斯兰传统赞许穆罕默德致阿比西尼亚皇帝聂各斯与拜占庭皇帝赫拉克里斯的信函中写有翻译自古兰经的经文。伊斯兰教创立之后头几个世纪翻译古兰经根本不是一件受到关切的事,反而是人们议论是否能够以古兰经的译文来做祈祷。到了1936年,古兰经已经被翻译成102种语言。

非穆斯林译本

非穆斯林对《古兰经》没有穆斯林的那种神圣感,他们基本上是作为阿拉伯文化的重要文献而进行翻译的。据记载,12世纪一个名叫伊本·萨利比的基督教主教曾将《古兰经》部分卷章译成古叙利亚文,这可能是保存下来的非穆斯林最早的《古兰经》译本。《古兰经》被译为西欧多种文字,首先是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势力为配合十字军东征,企图批驳《古兰经》、反对伊斯兰教而开始的。12世纪中叶,在法国克吕尼修道院院长的主持下,《古兰经》首次被译为拉丁文。15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兴起及其向欧洲的扩张,引起了欧洲对伊斯兰教和《古兰经》的重视,从16世纪以来,西欧各国陆续翻译出版了拉丁、法、英、日耳曼、意大利、俄罗斯等文字的《古兰经》译本。1689年在帕多瓦出版的拉丁文译本《驳斥古兰经》,译者天主教神父马拉齐根据原文译出并参考阿拉伯文的有关经注加了注释,成为后来欧洲各种文字译本的基础。最早的法文译本是杜立叶根据阿拉伯原文翻译的,题名为《穆罕默德的古兰》,1647年在巴黎出版。第一个英文译本是英国牧师亚历山大·罗斯根据杜立叶的法文译本转译的,沿用了法文译本的题名,1649年出版于伦敦。1734年出版的乔治·赛尔的意译本,在西方殖民主义大举入侵东方时代被称为标准的英文译本,并编入《占多斯丛书》。最早的德文译本是施维格翻译的,出版于1616年,而以1773年出版的布义森的译本流行较广。最早的意大利文译本是安得烈·阿尔法宾译的,1547年出版。最早的俄文译本是波斯尼科夫从西欧译本转译的,1776年出版于彼得堡。晚近以来,随着东西文化交流的加强,一些东方学家对伊斯兰教和《古兰经》的研究的加深,又出现了不少比较好的译本。

穆斯林译本

由于西方非穆斯林译本中存在的某些缺点与错误,促使穆斯林学者从事各种文字的翻译。但由于这些译本中也存在某些缺点及教派偏见,从而又引起《古兰经》是否可译为非阿拉伯语文的争论。结果,主译派取得了胜利,各国穆斯林学者纷纷用本民族语言翻译《古兰经》,一些伊斯兰教国家的宗教机构和国际伊斯兰教组织,也积极从事或赞助这一工作。目前,世界上约有60余种文字的《古兰经》译本。

汉译版本

伊斯兰教自7世纪中叶传入中国至明代的近10个世纪中,《古兰经》既没有阿拉伯文印本,也没有汉语译本,只是手抄经文予以流传。其因有二:一、尚未出现兼通阿拉伯文和汉文学者从事译经工作。二、《古兰经》系阿拉伯文“降示”的经典,用其它文字译经难以表达经文的真谛奥义,故怕失去伊玛尼(信仰)不敢译经。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通汉语的广大穆斯林迫切要求以汉文讲经、解经,了解经义。后清真寺经堂教育兴起,由经师用经堂语解其大义,口传心受。同时一些兼通阿文的经师和学者开始了译经的尝试。从17世纪至今,中国的译经活动,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抽译(编译)、选译、通译合全译4种类型。

(1)抽译。约在17世纪初至18世纪前半叶,清初一些兼通中阿文的穆斯林学者,在其汉文译著中,因探本溯源、引经据典之需要而引述《古兰经》中的有关章节,曾抽译过经中的片断文字,如王岱舆所撰《正教真诠》,自称“其中道理悉本尊经”,马注所撰《清真指南》中,称他“纂辑真经,抽译切要”。刘智所撰《天方典礼》及《天方至圣实录》等译者中,偶或引用《古兰经》中的局部内容,出现过片断汉译文字。其中第1和第112两个较短的章,仅寥寥数语,其余摘译文字更短。译述者均持慎重态度,多认为天经奥义神妙,不敢贸然揣译,唯恐“涉伪词以背主”,仅限于意译或转述。因此,抽译段落极少。

(2)选译。约在18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中国穆斯林中广泛流传一种《古兰经》阿文选本,名为《海特姆?古拉尼》(简称《亥听》或《十八个苏赖》等),主要是选辑了《古兰经》首章,第2、3、9、各长章的若干节,第36、68两个篇幅中等的章,以及第86、87、93、94、97、99、102、103和105~114等18个短章(共涉及24章),作为精读常诵的选本。以此为蓝本的汉译本可分为两类:一是音译本,使不懂阿拉伯文的穆斯林读者据汉字注音拼读,如1882年刻本《汉字赫听》,稍后又有《赫听真经》;另一类是译注本,除对音外,附有经堂语之译文与注释,如1866年出现的《经汉注解赫听》。20世纪以来,属于此类选译本的由马魁麟、杨德源、马联元、杨敬修、李廷相等人的《宝命真经》、《天经译解》、《古兰经选》等。上述选译本,起初多半是用经堂语翻译,有的则在汉语词汇中夹有阿拉伯文译音的词汇,对以后的译经活动有一定的影响。

(3)通译。19世纪末叶,马复初开始按《古兰经》卷次试行通译,据传已完成20卷,原稿毁于火灾,幸存者是前5卷,已付印问世,名为《宝命真经直解》。20世纪以来,通译尝试者也由局部译本问世,如上海《回教学会月刊》发表过哈德成、伍特公、沙善余等用文原文翻译的《古兰经》3卷,张秉?译出版过前两卷韵译本。此外,由李宗庆口述、成达师范师生笔录的经堂语译本虽未正式出版,但原稿受到珍藏,并有附印本被保存。以上通译本,广大读者虽未见到全貌,但已表明通译全经的工作早已开始。为适应穆斯林需求,通译本已成为译经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

(4)全译。从20世纪20年代至80 年代的60多年间,《古兰经》的全译本陆续刊刻出版,包括下列9位译者的11种全译本问世。有李铁铮的《可兰经》,姬觉弥的《汉译古兰经》,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甲、乙、丙3种译本,刘锦标的《可兰经汉译附传》,杨敬修的《古兰经大义》,时子周的《古兰经国语译解》,马坚的《古兰经》中译本,林松的《古兰经韵译》,仝道章的《〈古兰经〉中阿文对照详释本》。

在汉译《古兰经》中,马坚通译本,是孕育过程甚长、准备阶段很久、公开发行量最多、社会影响面最广的一部。它虽然出版较迟,按问世顺序是第七位译者翻译的第九种译本,但从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初版于北京以来,已流传全球;沙特阿拉伯的法赫德国王古兰经印制厂,还在麦地那加上原文大量印制了对照本,目前仍是国内影响最大、最受欢迎的《古兰经》汉译本之一。广大穆斯林群众,多引用它的译文;学术界有关论著中介绍《古兰经》内容,也多以此译本为依据。

影响地位

《古兰经》既是一部宗教经典,也是第一部诗歌形式的阿拉伯文献,在阿拉伯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它的内容直接反映了7世纪初发生于阿拉伯半岛并对后来阿拉伯民族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一场伟大社会变革,故又是研究穆罕默德和伊斯兰教以及当时半岛社会情况极重要的历史文献。《古兰经》的哲理是伊斯兰教义学和阿拉伯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法制思想和道德规范,成为中世纪以来伊斯兰国家当权者经世治国的依据。在中世纪,围绕《古兰经》,形成了经注学、古兰学、诵经学等专门学科。穆斯林学者曾写过不少介绍、评价和赞颂该经的专著;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后,不少的社会科学家、文学家以及近代的一些东方学家,对《古兰经》也进行研究,相继发表过评论,肯定了它在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史上的影响和地位。

对于阿拉伯语文的贡献

《古兰经》在阿拉伯文学史上占一个最高的地位,一千三百年以来,《古兰经》是阿拉伯语文的典范。

司腾迪斯博士(Dr. steingass)说:

我们可以问一问自己:假若没有《古兰经》阿拉伯语文会呈一种什么状态呢?这不是一种徒然的冥想。阿拉伯语中曾经出现过许多写实的和浮夸的优美的诗歌,但那些诗歌,大部分是保存在人民的记忆中的……。而且诗歌不是与文学相等的……。阿拉伯人分为许多部落,永远互相残杀;他们的各种不同的方言,使他们更趋于分离;诗歌是追随着部落的,阿拉伯民族,势必分为很多的宗族,各族有各族的诗人,他们歌咏爱情和战争的诗歌,现在一般冒险的旅行家,还能加以采访的……。

对人类的挑战

关于这种挑战《古兰经》的方式先是要求阿拉伯人拟作整部的与《古兰经》相似的著作。《古兰经》说:“你说:你们拿来发自安拉的,比它俩更能引导人的经典吧!如果你们是诚实的,我就跟随它。如果他们没有应答你,那么,你当知道:他们只是追随自己的私欲,谁比无有发自安拉的引导,且追随自己的私欲之人更迷误呢?的确,安拉不引导不义的民众。”阿拉伯人为此而张皇失措,不知怎样才能拟作类似的经文,他们企图回击这种挑战,然而却无能为力。因此,我们又看到了《古兰经》夜行章中晓喻他们说:他们绝不能拟作,甚至人类,精灵全部联合起来,也无能够拟作类似《古兰经》的经文。安拉说:“你说:如果人类和精灵联合起来拟作类似《古兰经》的经文,他们绝对不能拟作出来。即使一部分帮助一部分也不能。”对此《古兰经》对他们的挑战又让了一步,不要求拟作整部的《古兰经》。只要求他们拟作十章《古兰经》。呼德章中说:“不然,他们说:他编造了《古兰经》。你说:你们编造类似《古兰经》中的十章来,如果你们是诚实的。你们可以召唤你们能召唤的人来帮助,如果你们没有应答,你当知道:那《古兰经》只以安拉的本知而降示的,只安拉是受崇拜的主,你们顺从了吗?” 然后,《古兰经》又做了一次让步:要求他们拟作一章类似《古兰经》的经文。这是最严厉的挑战了。安拉说:“如果你们怀疑我降示给我的仆人的经典,那么,你们就拟作类似的一章吧!如果你们是诚实的,你们除安拉外,号召你们的证人吧!如果你们未曾这样做,其实,你们绝对做不了,那么,你们就当提防火狱——它的燃料是人和石头,为不信道者所备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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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4: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