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幼卿 |
释义 | 郑幼卿是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法监督员。2010年,被委任负责调查厦门国泰妇产医院。2011年7月,该医院被吊销执业许可证;9月份,该医院通过行政复议“起死回生”。12月份,郑幼卿把自己掌握的关于国泰医院违规的事实在媒体上实名揭露。 调查国泰2010年10月,厦门市卫生局接到国泰医院内部员工举报材料,该材料称医院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该市卫生局组织现场检查后交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郑幼卿被指定为该案的主办人员。 2011年7月4日,厦门市卫生局对国泰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的资格。 7月20日,郑幼卿和厦门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来到厦门市法制局,法制局一名处长给了他们一份关于“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意见,并说:“根据市信访局反映,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郑幼卿当场拿出大量证据,证明国泰根本没有200多名员工,最多也就几十名员工。郑幼卿指出,如果让国泰医院正常营业,将会继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威胁无疑更大。 市卫生局有关处室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分别指出,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当事方又是一家妇产医院,其医疗行为往往同时涉及两条人命。行政复议机关不具备对医疗专业风险的评估能力,应充分考虑有关专业部门(卫生局)的意见,认真评估停止执行带来的社会风险。 9月14日,厦门市法制局的一位处长向郑幼卿出示了关于国泰医院复议的初步意见:“经审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每项违法行为都够吊证;但考虑到"跨科、聘非"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和机构投资大,吊证会引起社会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只就"非法开展计生技术"给予吊证其"计生许可"。” 调查证据郑幼卿知道,自己的调查是准确的,国泰医院的违法行为是清楚的,这两点,厦门市法制局也认可了。“为什么复议的结论这么牛头不对马嘴呢?说是为了维稳,那受害者要起了骚乱怎么办?”几个月来,她向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提交多项材料。她还把这些材料寄给了中央、省有关领导等。不过郑幼卿的这些声音都没有得到回音。 除了违规手术,“复活”的国泰医院还存在着多种违法现象:本应消失的计划生育科依然存在;本应摘掉的“二级妇产医院”的帽子仍然戴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2010年10月28日已过期,到2011年依然未补办,并且从未停止过相关业务。 实名揭露2011年12月1日,郑幼卿讲述自己在执法中遭遇的一切时表示,“我很不甘心,现在我要把自己掌握的事实在媒体上实名揭露,当然,会有危险,但我不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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