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事自诉案件 |
释义 | 刑事自诉案件 § 方法 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 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 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 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 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 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 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三要符合管辖方面的规定,即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最后,要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上有关证据。 § 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 § 追诉时效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刑事自诉案件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参考资料 [1] 什么是什么 http://www.shenmeshi.com/Social/Social_20070823165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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