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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高井合
释义

高井合,男,曾任河北省承德县刘杖子乡北台村村委会主任。2012年1月,其因不满报销账目而持刀伤人、放火烧乡政府办公用房被刑拘;4月,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人物介绍

高井合,男, 1955年生,身高大约1 .70米,体格健壮,秃额头,黑胡子,河北省承德县刘杖子乡北台村村委会主任。

2012年1月15日,高井合因报销账目和乡里发生矛盾而引发持刀伤人、放火烧乡政府办公用房,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受伤,约500平米乡政府办公用房被烧毁。

放火伤人

介绍

2012年1月15日上午,高井合到乡农经站核销村里账目,农经站初步核查认为,高所提供的单据有白条,要求高井合与村会计一起到乡里对账核销。

高井合对此非常不满,随后返回村里找到会计赵怀臣,赵怀臣又找到村妇女主任蔡艳红,约定下午一起到乡里报账。

13时10分左右,高井合三人先后来到刘杖子乡农经站,在确认票据过程中,一张购水泥款的凭证是白条,赵、蔡两人认为用处不明,不应报销。

高井合觉得这二人“故意找他茬”、“和他过不去”,便大骂二人,赵、蔡还口,高便上前与赵、蔡厮打在一起。

厮打过程中,高掏出杀猪刀狂刺赵怀臣,赵四处躲避。在场的乡干部奋力将高拉开,推出门外,锁上屋门。

高井合情绪异常激动,转身冲入乡长办公室,质问乡长:“我们村钱的事怎么办?”

乡长回答:“具体由农经站核销。”刚说完,高井合就向乡长身上和办公室泼洒汽油并点燃,同时用刀刺伤乡长。

随后又踹开旁边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趁其不备将其扎伤。随即乡政府办公室起火。

当地一位出警的警员介绍,迫于火势,他们未能进入建筑物内,而是分别把住乡政府前后门,并通过派出所所长,向附近派出所请求支援。

当犯罪嫌疑人高井合从乡政府前门走出时,对其实施了拘捕,高井合当时未抵抗。

进展

据承德县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被刺的乡党委书记王君经治疗后已无大碍,但乡长唐文孚伤势较为严重仍在接受治疗。

刘杖子乡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警方已第一时间立案侦查,正排除隐患,就案件原因展开进一步调查,案件有新的进展将向媒体公布。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

3月29日,承德市检察院以放火罪、故意杀人罪对高井合提起公诉。同时,承德县刘杖子乡人民政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高赔偿被烧毁的财产损失449417.31元。

判刑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火烧乡政府案”做出一审判决,因犯放火罪、故意杀人罪,高井合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乡政府财产损失44.9万余元。

2012年4月23日上午,高井合家属拿到判决书。代理律师在看守所内会见高井合后转述,高因担心上诉维持原判,增加经济负担,“口头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家属则认为“判得太重”。上诉与否,高井合与家人目前形成了分歧。

人物评价

承德县公安局从村民处了解到,高井合在村里从事过生猪屠宰,此人性格偏执,脾气较暴躁,与其他村干部、村民都有过冲突和矛盾,与赵怀臣、蔡艳红二人素来不和,积怨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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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