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
释义 |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 计划”)旨在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由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优秀人才,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高校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中央部属高校。 中文名: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简称:“111计划” 创办时间:2006年 主管部门: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 引进汇聚:世界100强内高校、科研院所人员 基地数量:100个左右(世界一流学科) 遴选高校:中央部属高校(985、211) 发展定位:推进我国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联合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111计划)。 “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目标定位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建设原则按照“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原则进行: 1. 分步实施:“111计划”是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计划,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一批:2006年度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二批:2007年度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 第三批:2008年度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 动态调整:2006-2008年“111计划”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选择过渡到水平的提升。创新引智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创新引智基地运行2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 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遴选条件1. 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为先导,逐步扩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 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3. 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 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 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4. 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 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 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 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 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 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实施管理1. 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制定“111计划”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 “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据本规划发布下一年度实施方案,采取“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 3. 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管理办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人员组成,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 4. 高等学校是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应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科技处、外事处、人事处共同参与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有利于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 5. 领导小组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负责创新引智基地的评审、评估和监督工作。 6. 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确定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和资助经费。7. 各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瞄准学科前沿,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国内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提升学科国际竞争力,力争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8. 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运行2年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等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或暂缓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有进有出,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9. 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基地建设进行综合验收,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 10. 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du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经费筹措1. “111计划”专项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其中列入“985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工程”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十一五”期间,国家外国专家局投入不少于3亿元,教育部和其他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投入不少于3亿元。 2. 创新引智基地经费,根据引进人才的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分年度报送预算审核拨付。 3. 经费主要用途: (1) 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 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 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 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 “1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解释权:本规划及“111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高校名单2006年度首批启动高校名单及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学校名单 分配名额 北京大学 2 山东大学 1 清华大学 2 北京师范大学 1 浙江大学 2 天津大学 1 复旦大学 2 中南大学 1 南京大学 2 厦门大学 1 上海交通大学 2 兰州大学 1 西安交通大学 2 大连理工大学 1 吉林大学 2 华南理工大学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重庆大学 1 武汉大学 1 中国农业大学 1 华中科技大学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四川大学 1 2007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分配范围及名额 序号 学 校 数量 序号 学 校 数量 1 北京大学 1 37 南京理工大学 1 2 中国人民大学 1 38 中国矿业大学 1 3 清华大学 1 39 河海大学 1 4 北京交通大学 1 40 江南大学 1 5 北京科技大学 1 41 南京农业大学 1 6 北京化工大学 1 42 中国药科大学 1 7 北京邮电大学 1 43 浙江大学 1 8 中国农业大学 1 44 合肥工业大学 1 9 北京林业大学 1 45 中国科技大学 1 10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46 厦门大学 1 11 北京师范大学 1 47 山东大学 1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48 中国海洋大学 1 13 中国传媒大学 1 4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 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 50 武汉大学 1 1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1 51 华中科技大学 1 1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 5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 17 北京理工大学 1 53 武汉理工大学 1 18 南开大学 1 54 华中农业大学 1 19 天津大学 1 55 华中师范大学 1 20 华北电力大学 1 56 湖南大学 1 21 大连理工大学 1 57 中南大学 1 22 东北大学 1 58 中山大学 1 23 吉林大学 1 59 华南理工大学 1 24 东北师范大学 1 60 重庆大学 1 25 东北林业大学 1 61 西南大学 1 26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62 四川大学 1 27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63 西南交通大学 1 28 复旦大学 1 64 电子科技大学 1 29 同济大学 1 65 西安交通大学 1 30 上海交通大学 1 6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31 华东理工大学 1 67 长安大学 1 32 东华大学 1 6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33 华东师范大学 1 69 西北工业大学 1 34 南京大学 1 70 兰州大学 1 35 东南大学 1 71 暨南大学 1 3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2008年度“111计划”项目申报学校名单及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 数量 序号 学校 1 北京大学 1 38 东南大学 1 2 中国人民大学 1 3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3 清华大学 1 40 南京理工大学 1 4 北京交通大学 1 41 中国矿业大学 1 5 北京科技大学 1 42 河海大学 1 6 北京化工大学 1 43 江南大学 1 7 北京邮电大学 1 44 南京农业大学 1 8 中国农业大学 1 45 中国药科大学 1 9 北京林业大学 1 46 浙江大学 1 10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47 合肥工业大学 1 11 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1 48 中国科技大学 1 12 北京师范大学 1 49 厦门大学 1 1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 50 山东大学 1 14 中国传媒大学 1 51 中国海洋大学 1 1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 5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 16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1 53 武汉大学 1 1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 54 华中科技大学 1 18 北京理工大学 1 5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 19 中央民族大学 1 56 武汉理工大学 1 20 北京体育学院 1 57 华中农业大学 1 21 南开大学 1 58 华中师范大学 1 22 天津大学 1 59 湖南大学 1 23 华北电力大学 1 60 中南大学 1 24 大连理工大学 1 61 中山大学 1 25 东北大学 1 62 华南理工大学 1 26 大连海事大学 1 63 重庆大学 1 27 东北师范大学 1 64 西南大学 1 28 东北林业大学 1 65 四川大学 1 29 哈尔滨工业大学 1 66 西南交通大学 1 30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67 电子科技大学 1 31 复旦大学 1 6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32 同济大学 1 69 长安大学 1 33 上海交通大学 1 7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 34 华东理工大学 1 71 西北工业大学 1 35 东华大学 1 72 兰州大学 1 36 华东师范大学 1 73 暨南大学 1 37 南京大学 1 2011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额分配: 序号 基地编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负责人 1 B12001 细胞应激生物学创新引智基地 厦门大学 韩家淮 2 B12002 草地农业创新引智基地 兰州大学 南志标 3 B12003 华南地区高发肿瘤与热带病的综合防治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中山大学 汪建平 4 B12004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对策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华中科技大学 邬堂春 5 B12005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创新引智基地 华中农业大学 陈焕春 6 B12006 作物种质资源利用创新引智基地 西南大学 李加纳 7 B12007 旱区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吴普特 8 B12008 动物诱导多功能干细胞及遗传修饰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农业大学 李宁 9 B12009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生物学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农业大学 沈其荣 10 B12010 生命分析化学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大学 陈洪渊 11 B12011 高压技术与科学创新引智基地 吉林大学 崔田 12 B12012 工程结构材料服役安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科技大学 孙冬柏 13 B12013 制浆造纸工程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华南理工大学 陈克复 14 B12014 金属材料基因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中南大学 周科朝 15 B12015 先进能源材料化学创新引智基地 南开大学 陈军 16 B12016 微纳制造与纳米测试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西安交通大学 蒋庄德 17 B12017 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大连理工大学 郭东明 18 B12018 工业过程智能控制创新引智基地 江南大学 纪志成 19 B12019 现代测试技术与精密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合肥工业大学 于连栋 20 B12020 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交通大学 唐涛 21 B12021 高性能压电驱动系统关键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赵淳生 22 B12022 新能源车辆及运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理工大学 孙逢春 23 B12023 金融风险控制中的定量分析和计算创新引智基地 山东大学 彭实戈 24 B12024 精密光谱与量子调控研究平台创新引智基地 华东师范大学 曾和平 25 B1202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李未 26 B12026 宽禁带半导体与微纳电子学创新引智基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庆弈琪 27 B12027 神经信息创新引智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 尧德中 28 B12028 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 周晓方 29 B12029 天空地一体化地球空间信息智能处理创新引智基地 武汉大学 李德仁 30 B12030 煤炭提质与减排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矿业大学 刘炯天 31 B12031 有机资源生物能源转化创新引智基地 哈尔滨工业大学 任南琪 32 B12032 海岸带滩涂资源开发与安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河海大学 王乘 33 B12033 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汪志明 34 B12034 煤的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创新引智基地 华北电力大学 杨勇平 全国高校111计划引智基地最新数目统计排名 高校 数量 1、南京大学 5 2、北京大学 4 2、清华大学 4 2、浙江大学 4 2、复旦大学 4 2、上海交通大学 4 2、哈尔滨工业大学 4 2、武汉大学 4 2、华中科技大学 4 2、西安交通大学 4 2、吉林大学 4 2、山东大学 4 2、中南大学 4 2、厦门大学 4 2、兰州大学 4 2、大连理工大学 4 2、华南理工大学 4 2、中国农业大学 4 19、电子科技大学 3 1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19、北京师范大学 3 19、中国人民大学 3 19、北京交通大学 3 19、北京科技大学 3 1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1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3 19、北京理工大学 3 19、华北电力大学 3 19、天津大学 3 19、南开大学 3 19、华东师范大学 3 19、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19、中国矿业大学 3 19、河海大学 3 19、江南大学 3 19、南京农业大学 3 19、合肥工业大学 3 19、华中农业大学 3 19、中山大学 3 19、重庆大学 3 19、四川大学 3 19、西南大学 3 1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 19、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 45、北京化工大学 2 45、北京邮电大学 2 45、北京林业大学 2 45、北京中医药大学 2 45、中国传媒大学 2 45、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 4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 45、东北大学 2 45、东北师范大学 2 45、东北林业大学 2 45、哈尔滨工程大学 2 45、同济大学 2 45、华东理工大学 2 45、东华大学 2 45、暨南大学 2 45、东南大学 2 45、南京理工大学 2 45、中国药科大学 2 45、中国海洋大学 2 4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 45、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 45、武汉理工大学 2 45、华中师范大学 2 45、湖南大学 2 45、西南交通大学 2 45、西北工业大学 2 45、长安大学 2 72、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1 72、中央民族大学 1 72、北京体育学院1 72、大连海事大学 1 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又称“111计划”)管理的科学与规范,根据《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111计划”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科,提升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1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第四条“111计划”专项经费由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及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在各自年度预算计划中单列。 第五条“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职责第六条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111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计划的宏观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由各主管部门部级领导和相关司级领导组成,主要职能为: 1. 制订“111计划”的整体规划; 2. 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组成“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作为学术咨询机构。委员会成员实行常任制,视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 3. 审核确定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名单和资助经费等。 第七条“111计划”领导小组委托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负责计划项目的评审,并对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与评估验收工作。 第八条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司相关业务处室人员联合组成“111计划”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为: 1. 制订并发布“111计划”年度实施方案; 2. 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3. 负责项目立项工作; 4. 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与督察工作; 5. 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目标的实现情况; 6. 组织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中期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获得“111计划”资助的高校须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校科技、外事、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校级“111计划”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应挂靠其中一个职能部门,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 负责研究起草引进海外人才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 2. 建立有利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3. 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 4. 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5. 负责“111计划”的动态监管和年度总结及预决算审核。 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依托单位须在项目立项后及时将校级“111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管理办公室成员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设置及有关管理办法等报“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支持范围与条件第十条“111计划”遴选范围为中央部、委、局、办所管理的“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具体申报资格与申报数量由年度实施方案确定。 第十一条申请本计划的高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拟申报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要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3.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解决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科研骨干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第十二条两所及两所以上高等学校不得引进同一名学术大师。 第四章 申报、评审及立项第十三条高等学校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至“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第十五条“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项目评审程序为: 1.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受理; 2. 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3. 由初评专家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介绍情况,专家委员会成员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填写评审意见; 4. 管理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制定年度支持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 根据领导小组审核结果,公布“111计划”年度项目立项名单和资助经费额度。 第十六条经批复立项建设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其申请书由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依托高校的外事、科技等相关部门及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负责人各保留1份存档,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第五章 组织管理与评估验收第十七条获得资助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须从获得资助次年开始,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和下一年度基地建设实施计划及详实的经费预算,并于每年9月15日前报送“111计划”管理办公室。 第十八条获得资助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根据计划任务目标,自主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并积极争取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 第十九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运行3年后,由“111计划”领导小组委托专家委员会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给予滚动支持;对评估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暂缓或停止资助。在总数不变的原则下,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入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行列。 第二十条中期评估小组由专家委员会成员和遴选相应领域的专家组成,结合各基地年度建设计划,重点对基地的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合作研究进展,以及基地的运行效率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并提出建设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中期评估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暂缓或停止资助: 1. 保障条件不能落实,无法按原建设方案实施的; 2. 因人为可控因素影响基地正常建设的; 3. 对明显未达到计划要求、难以完成预期目标的。 第二十二条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高等学校的基地负责人,或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基地主要参与人员或负责人,其所在高等学校应及时向“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应的调整措施,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撤销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结束后,应及时向“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包括: 1. 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及发表论文情况报告; 2. 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报告; 3. 基地的学科发展情况报告; 4. 经费决算汇总表和使用说明; 5. 合作研究的突出成果介绍。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满验收,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主要依据批复通过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目标,重点对基地建设期内的学科提升情况,人才培养和获人才计划资助情况,合作研究取得的突出成果,基地的自主研发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 专家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根据基地建设的具体情况继续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执行期间由项目资助经费支持人员所发表的相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111 Project)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第六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管理第二十五条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期为5年,经费来源为:列入“985 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筹措,未列入“985 工程”的高等学校项目经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共同筹措。 第二十六条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年度建设经费根据各基地年度引进人才的需要及绩效评估结果由“111计划”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七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负责人同时担任基地财务总负责人,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基地的依托单位应对基地经费的及时到位予以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八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1. 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 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 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111计划”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制定本校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 2012年项目立项通知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2年度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教技函[2011[74号 有关高等学校: 在总结“十一五”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的基础上,依据“十二五”总体规划,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启动了“十二五”首批“111计划”新建引智基地的建设工作。经专家评审,现批准厦门大学“细胞应激生物学”等34个引智基地作为2012年度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基地依托高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略)下载),高度重视和加强本校引智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建立统筹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校内科研管理部门和外事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111计划”校级管理办公室,积极稳妥地推动引智基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各基地依托高校要为引智基地在组织、人员、资金、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为引进的高水平海外专家团队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中外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推进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各基地依托高校要切实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并强化对引智基地经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地按计划、高质量建设。 四、各新建引智基地要根据《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明确学科目标,凝练研究方向,细化建设方案,落实合作任务,加强实质性合作,努力提高自身实力水平。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组织力量对建设中的引智基地进行检查指导。 五、各新建基地及依托高校需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情况表”(附件2),于2011年10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联系方式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立项基地名单附件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2年度立项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编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负责人 1 B12001 细胞应激生物学创新引智基地 厦门大学 韩家淮 2 B12002 草地农业创新引智基地 兰州大学 南志标 3 B12003 华南地区高发肿瘤与热带病的综合防治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中山大学 汪建平 4 B12004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对策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华中科技大学 邬堂春 5 B12005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创新引智基地 华中农业大学 陈焕春 6 B12006 作物种质资源利用创新引智基地 西南大学 李加纳 7 B12007 旱区现代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吴普特 8 B12008 动物诱导多功能干细胞及遗传修饰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农业大学 李宁 9 B12009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生物学研究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农业大学 沈其荣 10 B12010 生命分析化学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大学 陈洪渊 11 B12011 高压技术与科学创新引智基地 吉林大学 崔田 12 B12012 工程结构材料服役安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科技大学 孙冬柏 13 B12013 制浆造纸工程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华南理工大学 陈克复 14 B12014 金属材料基因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中南大学 周科朝 15 B12015 先进能源材料化学创新引智基地 南开大学 陈军 16 B12016 微纳制造与纳米测试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西安交通大学 蒋庄德 17 B12017 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大连理工大学 郭东明 18 B12018 工业过程智能控制创新引智基地 江南大学 纪志成 19 B12019 现代测试技术与精密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合肥工业大学 于连栋 20 B12020 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交通大学 唐涛 21 B12021 高性能压电驱动系统关键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赵淳生 22 B12022 新能源车辆及运用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理工大学 孙逢春 23 B12023 金融风险控制中的定量分析和计算创新引智基地 山东大学 彭实戈 24 B12024 精密光谱与量子调控研究平台创新引智基地 华东师范大学 曾和平 25 B1202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李未 26 B12026 宽禁带半导体与微纳电子学创新引智基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庆弈琪 27 B12027 神经信息创新引智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 尧德中 28 B12028 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 周晓方 29 B12029 天空地一体化地球空间信息智能处理创新引智基地 武汉大学 李德仁 30 B12030 煤炭提质与减排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矿业大学 刘炯天 31 B12031 有机资源生物能源转化创新引智基地 哈尔滨工业大学 任南琪 32 B12032 海岸带滩涂资源开发与安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河海大学 王乘 33 B12033 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汪志明 34 B12034 煤的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创新引智基地 华北电力大学 杨勇平注:排序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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