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凤鸣岐山 |
释义 | 简介中文名称: 凤鸣岐山 外文名称: The Phoenix Singing on the Qishan Mountain 类别: 传统舞剧 剧情介绍第一场:商王朝后期,纣王东征东夷的山野,悬吊着虏来的奴隶。一个小国的贵族之女明玉,被东夷谋臣费仲抢来,烫上额印,沦为女奴。商朝大臣武王征服东夷解救了大批奴隶,并救了临危的明玉,明玉对武王铭恩在心。费仲战败后,降服商的君主纣王,奉图腾,献首领,卖主求荣。 第二场:奸人献狐费仲迎纣王入东夷宫殿,招来狐狸精变成的美女妲己,诱惑纣王,纣王大喜。赏费仲,封妲己。 第三场:宠美行暴纣王沉溺酒色,终日与妲己在鹿台饮酒行乐,并炮烙进谏之臣,众臣忧恨交加。妲己招来小狐妖赛美跳舞,并令明玉表演柔舞助兴。纣王调戏明玉,强占求欢。老臣比干前来谏阻,救明玉,斥妲己。妲己唆使纣王将比干剖腹挖心,食之。比干英灵不散,纣王惊慌万状。武王随明玉来救比干,见比干已死,悲恸不已。武王怒斥纣王,被炮烙。雷震子自天而降,救武王飞去。 第四场:渭水拜相姜子牙在渭水畔垂钓。雷震子救武王降至渭水畔,子牙用明珠唤醒武王,并驱散追赶的纣兵,武王拜子牙为相父。此时岐山之地金凤齐鸣,翩翩起舞,喜迎岐山英主——武王。 第五场:武王伐纣武王为伐纣愤铸利剑。子牙点化武王入梦,见费仲暗害自己,被明玉所救,惊醒。子牙便取出照妖仙镜,显出朝歌鹿台,纣王淫暴,将宫女抛向蛇盆。妲己残害明玉泄恨。武王见状,怒极。雷震子背来双目失明的明玉,武王悲喜交集,并向明玉吐露衷情,子牙用仙水使明玉复明,武王与明玉盟誓伐纣,挥师出征。 第六场:灭商兴周武王率周兵攻城,城破,纣兵倒戈,费仲被乱枪挑死。妲己被子牙的仙索套住,现出狐狸原形而死。武王与纣王在鹿台决战,纣王与鹿台同焚。编钟齐鸣。子牙祭奠诸英魂。 大地复苏,万象更新,奴隶挣脱枷锁,心向武王,万民欢呼,周王朝宣告诞生。 责任者演出单位上海歌剧院舞剧团 责任描述创作者编剧:仲林、李静。编导:仲林、陈健民、袁玲。编舞:赵更扬、王勤。作曲:刘念劬。舞美设计:张俊立(布景、道具),李苏恩(服装),王兴鲁(灯光),程光华(化妆)。绘景指导:翁根仁。 主要演员徐森忠、于元庆(饰武王A、B),顾红、陈建萍(饰明玉A、B),陈健民(饰姜子牙),李跃(饰比干),周才龙(饰雷震子),王少若(饰纣王),周洁(饰妲己),高登铸(饰费仲),年登高(饰东夷首领)。乐队:上海歌剧院舞剧团管弦乐队。指挥:黄佩勤。 演出介绍演出大事记本剧是依据中国古典名著《封神演义》的有关情节和人物改编的,1982年赴香港演出。1986年赴法国、德国、瑞士、比利时等国访问演出。 评论撷萃评论撷萃有益的探索闵捷 神话舞剧《凤鸣岐山》描写的是我国奴隶社会后期商王朝覆灭到周王朝兴起这一段历史故事,戏中歌颂了“武王伐纣”这一历史上著名的奴隶解放战争。该剧结构时所选择的人物,是在历史许可范围内的典型化,按照舞剧艺术自身的规律进行的艺术再创造:它既具有历史的时代风貌,又注意到今天人们所处的时代,也就是力求民族艺术现代化,使其符合现代人的审美需要。可以看出编导、作曲、舞台美术设计在创作思想上对舞剧现代化问题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例如编导方面注意对现代舞蹈艺术和姐妹艺术的借鉴和融化;作曲上注意现代作曲技法的运用,努力使舞蹈音乐交响化;舞台美术设计上注意在历史考证的基础上加强对现代技术的运用,如服装的尼龙紧身衣,灯光的强追化,色彩的多层次,布景上运用固定的球形平台的变化,塑料网幕的透明装饰感等,使民族舞剧这个综合艺术整体上既能体现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历史的古朴风貌,又能适合当代人的审美尺度。 舞剧《凤鸣岐山》在博采广纳(舞蹈)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第二场纣王与妲己的双人舞,为了表现纣王的昏庸好色,妲己的妖媚诱惑,较多地运用了一些托举,但它不是外国技巧的盲目搬用,而是渲染狐狸精妲己爬上翻下的诱惑,纣王为之心醉神迷。又如第三场纣王与妲己的逗情双人舞,为了突出他们的相互挑逗,舞蹈甚至采用了“迪斯科”的素材。至于小狐妖的变幻离奇,光怪陆离,这个圈舞的素材近似于“呼拉圈”。这些大胆的吸收融化,的确起到了为刻划人物、渲染剧情而增姿添色。(摘自1981年10月7日《光明日报》)美哉,《凤鸣岐山》 付兆先 《凤鸣岐山》的舞蹈语汇,广纳羌、蒙、苗、彝戏曲的因素。芭蕾的托举、杂技的柔术、现代舞的动律、体操吊环、武术技击、欧洲的斗剑、西方的呼拉圈,融汇一起而风格却能统一。 《凤鸣岐山》的结构严谨、和谐、完整、统一,它以古代历史题材与现代的艺术技巧有机结合,史实和神话糅合在一起统一全剧,青铜编钟与提琴小号交响齐鸣,紧身裤和宽袍大袖合而为一,殷商的图案与紫外线相映成趣,商周那古野朴直之美与现代优柔丰采之美合为一体,看来无杂乱之感,却有谐美的奇趣。(摘自《北京戏剧报》1981年第4期)《凤鸣岐山》的艺术问题李健之 《凤》剧的最大问题却是并未准备在舞蹈艺术上做文章,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特技、杂耍或神话故事上。要说这就是“创新”,倒不如说是艺术的倒退。把一个文学作品或传说、故事之类搬上舞蹈舞台,最好多一点想象力,不可照搬情节,“生怕人家不知道”。内地的舞蹈、舞剧至今为止,还是患上了“说话”太多、情节太多的毛病。其实,艺术贵乎含蓄,更贵乎寓“意”、造“境”;直率地把一切都说出来或“搬”演出来,那就兴味全无。《封神演义》的的故事复杂繁琐,《凤》剧在情节上显然被原来的故事牵着鼻子走。“舞蹈”只是匆匆忙忙地在“交待”情节,却完全忘却了如何去作艺术的概括,让舞蹈本身去寓意造境。此外,有些“心态”我还是不了解。例如赤裸裸地在舞台上表演炮烙、挖心、蛇噬美女……特别是那些色欲露骨的诱惑舞(如纣王的动作)等等场面,如果说那是媚俗,搞所谓“通俗”文艺,我无话可说,但认为这是艺术的“表现”,那就不知所云了。(摘自1982年2月25日香港《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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