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当代世界学术名著:行政法的范围 |
释义 | 作 者: (新西)塔格特 著 金自宁 译 丛 书 名:出 版 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075037 出版时间:2006-09-01版 次:1页 数:471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行政法 内容简介普通法世界里最聪明的学者尝试——并非自卫而是创造性地——思考政策变化对法治所构成的挑战。 在新的放松规制运动和私人承担公共职能的背景下提出的行政法学传统问题:行政法的使用范围为何?公私法的区分还有意义吗?它们是“对立的象征”还是僵死的划分?究竟是市场需要法律的控制,还是市场本身就是法治的一种新形式? 没有人云亦云的泛泛之谈,只有对于公私法交融现象的一些认真踏实的思考。十五位学者突破戴雪以来的狭隘视角,给出不尽完美但是明确的回答:不允许由减缩政府规模引入私人机构而产生的“新领域”脱离公法的控制! 作者从沙砾般繁多的案例中选择范本、并对其条分缕析以揭示法律原则演变的细致方法让人惊叹。也因此启示我们,那些较早的被取代的观念从不会完全消失,它们只是潜伏于法律系统内部,等待在法律和政治争论中被重新发现和利用。 作者简介迈克尔·塔格特(Michael Taggart),1955年生。哈佛大学法学硕士(LLM)。1982年起任教于奥克兰大学法学院,讲授公法学、行政法学、信息自由法、合同法等。2004年获得该校为纪念前法官和法学家Alexander Turner而设的教职,成为奥克兰大学法学院首位Alexander Turner Professor of Law。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行政法、私有化的法律影响、19世纪和20世纪的法律变迁等领域,最近也开始关注“软法”(soft law)。著述颇丰。代表性著作除《行政法的范围》外,还包括较近出版的Private Property and Abuse of Rights in Victorian Engl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查看全部>> 目录1.行政法的范围确定了吗?——迈克尔·塔格特 2.英国的宪政与政府契约化——默里·亨特 3.一个公法学人对私有化和外包的回应——马克·阿伦森 4.独立行政法的理论与制度基础——约翰·W·F·艾利森 5.新世纪的行政法——阿尔弗雷德·C·阿曼 6.公共服务法与新公共管理——韦德·麦克兰奇兰 7.边缘地带的行政法——大卫·穆兰 8.中间团体与国家——珍妮特·麦克林 9.美国行政法的范围——杰克·M·比尔曼 10.公法与对私权力的控制——保罗·克雷格 11.公法与私法的潜在价值——道恩·奥利弗 12.由下而上的刑事司法:对治安规则制定过程的一些思考——赫德森·贾尼奇罗恩·利瓦伊 13.遵从政治:司法审查与民主——大卫·戴泽郝斯 14.行政法在“一般法律问题”上的潮涨潮落——克莱尔·赫尔杜比 15.女权主义,多元主义和行政法——艾利森·哈维森·杨 参考文献 索引 ·收起全部<< 前言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世界范围内出口,造成的后果之一是如下两种现象引人注目地并行发展:一是国家机构收缩了,二是商业机构被引进来履行那些传统上被认为专属国家的职能。这在普通法世界为法律专家们提供了新的关注点,实质上使在法律体系间做零碎比较的那种活动转而成为通向同一现象的多元方法。 一个意义更深远的后果是:当第二个千年让位给第三个千年之际,被崇拜的法律塑像不得不让位给在某种意义上更戏剧化的形象:穿长袍的人在一个正下行的扶梯上向上跑。正是在20世纪80年代,当执业者、法官和学者都因公法学正形成其完整全面的体系而欢呼时,贯穿整个普通法世界的政治开始拆除那个被公法学假定为永恒的结构。随着权力的整体分配超出我们曾经据以界定国家的边界,公法原有的确定性不再存在。 虽然如此,国家所保留的一些核心功能,就像久藏的老酒——量越少就越意味深长。对不公正行为更多监督,对不检点行为更多检查,对未经请求的行为更多怀疑。在这里,公法所坚持的、作出决定须适用正当程序的要求,实质上相当严格。对于那些已经授予的权力,法律也继续提出要求——但是,要将这些要求归入一个边界清晰的公域不再那么容易。因此,本文集的主题是经过仔细选择的。现在我们不只是关注大的、包括公权力整体的宪法框架,而且也关注半个世纪及之前的英国行政至上的黄金时代里法律人所乐于承认的、一种产生于实施公共管制职能的机关本身的法律文化——行政法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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