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
释义 | 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县级),归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反馈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负责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 三是负责市政府各种决议、决定的立项督办和情况反馈; 四是完成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编制 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督查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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