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者危险责任,也称优者赔偿原则或优者承担原则,它是处理交通事故中产生的一个新原则。
其主要精神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车辆冲撞在人体上的危险性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等因素,来区分事故危险的责任。判断优者的原则有:车辆优于行为,健全的成年人优于幼、老及残疾人。车辆则以减速、控制力等性能较好、或以速度、质量、硬度、大小等对他人危险性较多都为优。由优者承担危险责任,即赔偿的责任。“优者承担原则”的运用,使交通事故的双方,在承担责任的比例方面,明显与以往依据“过错相抵同等责任”不同,即确定承担赔偿金额的比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