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邢润贤 |
释义 | 人物简介邢润贤,女,汉族,1949年生,陕西省大荔县沙底乡霸二村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大荔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渭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人物事迹1979年12月,邢润贤调大荔县公安局工作,“巾帼不让须眉”,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创出颇多佳绩。在城关派出所工作期间,邢润贤精于业务,对辖区的重点人口和违法人员达到了四知(基本情况知、问题性质知、现实表现知、来往关系知)、两熟悉(体貌特征熟悉、作案手段熟悉),及时掌握三个变化(思想变化、经济变化、来往关系变化),为稳、准、狠打击犯罪、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 1983年1月,邢润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卫士”称号,并荣立三等功。同年10月,荣获公安部“全国公安战线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被陕西省妇联、全国妇联命名为“三八红旗手”。 1997年7月,邢润贤在全体民警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中,以绝对多数票当选大荔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成为全省首个、全国少有的女性交警大队长。上任伊始,她就响亮地提出“勇争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练兵,大荔交警队伍精神面貌和交通安全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先后成功创建了陕西省首个交通安全示范村和交通安全模范县,设立了全省第一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了渭南市独家少年交警学校,创建了全市一流的“标准化车管所”,全县交通管理事故次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数逐年下降,有效实现了交通畅通、道路平安。 邢润贤任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大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十佳交警大队,荣立集体一等功。她本人连续三年被评为陕西省交通管理标兵和优秀交警大队长。2000年3月被省妇联授予“三秦巾帼十杰”荣誉称号。同年4月省公安厅发布命令,给邢润贤记个人一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同年11月荣获中国“十大女杰”提名奖;2001年1月被国家十部委评为全国“十行百佳”妇女称号。2003年1月,邢润贤惜别她为之奋斗十载的大荔县交警大队,走上渭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这一新的岗位,继续为党和人民默默奉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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