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乡市卫生局 |
释义 | 简介桐乡市卫生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市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根据省,市区域卫生规划意见及卫生资源配制指导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区域卫生规划。 主要职责(一)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 (二)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及献血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主要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市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研究指导医疗机构的改革,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八)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接受医药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九)制定全市卫生科技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高等医学职业教育工作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十)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定;负责法制和行风教育;负责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十一)做好来桐重要内、外宾及市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参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服务设置范围、支付标准、项目收费标准。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医疗卫生单位。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理位置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号 邮 编: 3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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