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荣光 |
释义 | 广东作家笔 名: 东云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33/8 民 族: 汉族 广东番禺人。中共党员。历任广州重型机器厂铸造工人、车间工会主席、厂团委书记、厂党委办公室主任,广州市革委会报道组副组长,中共广州市委第二书记的秘书,中共广州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长、副主任,深圳市文化局局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中共深圳市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作家协会理事。1953年开始发表作品。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报告文学集《青春的凯歌》(合作),中短篇小说集《教授女儿的爱情》,小说散文集《特区的春天》,人物传记集《岁月如歌》等。中篇小说《特区的早晨》获1982年深圳市文联国庆征文一等奖,《老板·女工们》获深圳大鹏文艺文学奖,《淡淡的忧思》获1992年《特区文学》杂志特区文学奖等。 民国人物陈荣光(1889~1937),峰市乡下水犁前坑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青少年时,在峰市一带做鸡鸭小贩,后与武平土匪曾锡山勾搭,结拜为把兄弟,进而购买枪支、招收喽啰,上山为匪,曾与仙师瑶上土匪王石甫勾结,在永定河沿岸拦截来往的船只。又经常在闽粤边界隘口、要道抢掠行旅财物。至民国14年(1925年),已拥有400多条枪,成了峰市一方的草头王。这时峰市正要建立水上警察局。福建省当局招安他为局长,从此由匪一变为官。 民国18年(1929年)永定暴动后,又被国民党先后封为民团团总、营长,坚决与红军和苏维埃政权为敌。他多次率部东渡汀江,袭击上杭的芦丰、稔田和永定的仙师、县城一带,还殃及梅县桃源等闽粤接壤的村庄。所到之处,大肆杀戮工农革命干部和群众,洗劫财物、焚烧庐舍、残酷狠毒。民国24年4月,陈潭秋、邓子恢、谭震林率领红军二十四师的一个营从江西突围,到永定仙师大阜村与张鼎丞会合,被他侦悉,立即遭到他带领的粤军的偷袭。 自从被封为峰市水上警察局长以后,他就利用权势,在峰市以“股东”身份参与盐米“过载”经营,包收烟赌花捐,铸造假银元,发行峰市流通券,在汕头开设银庄,集官匪商于一身,掌握了峰市生杀定夺的大权。集敛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其骄奢淫佚,难以尽述。 民国26年(1937年)前后,他与粤军发生倾轧,全家被杀,仅第四子幸免,家财亦被抄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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