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伊斯兰会议组织 |
释义 | 伊斯兰国家政府级的区域性政治组织。简称伊斯兰会议。秘书处设于沙特阿拉伯的吉达。最高权力机构为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1969年9月,24个伊斯兰国家首脑在摩洛哥拉巴特 伊斯兰会议组织举行首次会议,就成立伊斯兰会议组织达成初步协议。次年3月,在吉达外长会议上宣布建立,12月卡拉奇外长会议通过伊斯兰会议组织宪章。1971年5月正式成立,有36个成员国,到1991年增至47个。每个会员国确信他们共同的信仰构成了伊斯兰人民互相接触和团结的强有力因素。 § 简介 成立日期 1970年3月举行第一次伊斯兰国家外长会议,决定成立伊斯兰会议组织,1970年5月正式成立。 宗旨 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加强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等方面的 伊斯兰会议组织合作;努力消除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其民族权利和重返家园的斗争;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严、独立和民族权利的斗争。 成员 57个(2002年):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也门、阿曼、阿塞拜疆、埃及、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巴林、贝宁、布基纳法索、冈比亚、吉布提、吉尔吉斯斯坦、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加蓬、喀麦隆、卡塔尔、科摩罗、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马尔代夫、马来西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孟加拉国、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尔、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塞内加尔、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土耳其、文莱、乌干达、叙利亚、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亚、约旦、乍得、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苏里南、科特迪瓦、圭亚那、塔吉克斯坦、多哥。 3个观察员国:泰国、中非共和国、波黑。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贝尔克齐兹(Dr.AbdelouahedBelkeziz,摩洛哥人),2000年6 伊斯兰会议组织月在第27届外长会议上当选。任期4年。 总部 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 (2)外长会议:每年轮流在一个成员国举行一次。 (3)常设秘书处。另外设有伊斯兰开发银行、耶路撒冷委员会、阿富汗问题委员会、伊斯兰和平委员会、伊斯兰法庭、伊斯兰发展基金会和伊斯兰经贸常设委员会等。 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从该组织正式成立之前的1969年至2003年3月共召开9次例会和2次特别会议。它们分别是1969年9月22-25日在摩洛哥拉巴特,1974年2月22-24日在巴基斯坦拉合尔,1981年1月25-29日在沙特麦加和塔伊夫,1984年1月16-19日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1987年1月26-29日在科威特城,1991年12月9-11日在塞内加尔达喀尔,1994年12月13-15日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1997年3月23日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特别首脑会议),1997年12月9-15日在伊朗德黑兰,2000年11月12-14日在卡塔尔多哈,2002年3月在卡塔尔多哈(特别首脑会议)。 § 伊斯兰发展银行 当代伊斯兰国家按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则建立的国际金融信贷机构,主要向伊斯兰国家和非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团体提供无息贷款,援助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专门金融机构。1973年由巴基斯坦和埃及共同发起,经伊斯兰国家财政部长会议决定建立,于1974年8月12日成立,1975年10月20日正式营业。总行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现任行长穆罕默德·阿里。该行始建时有22个成员国,均系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成员,现发展到44个成员国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银行设理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一般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长担任: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指导日常工作;银行行长任期5年。其宗旨是;为各成员国之间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开发项目,加强生产资料的交流提供资金,以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非成员国的穆斯林地区提供资助。 根据《古兰经》和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则,银行正式宣布贷款不收利息,存款也不付利息。其金融活动方式遵循三条原则:(1)穆沙拉卡(Musharakah),即规定以参予股份的方式,资助某方合作实施发展项目,某方有权逐渐购买银行的股份。在此情况下银行与某方的股份均有利润,其利率由协议规定。(2)穆达拉巴(Mudarabah),即规定银行向某方提供贷款,而某’方则提出筹备项目,其利润和亏损按协议双方进行分摊。(3)穆拉巴哈(Murabahah),即规定银行给某方资助贸易时,发放实物贷款或代购商品,通过标高价格进行结算获得收入。凡提供的贷款,只按贷款数额向借贷一方收年率为2.5%的手续费,用以支付银行的管理费用和通货膨胀的差额。该行的支付单位采用记账第纳尔(即货币单位),其法定固定资本约20亿第纳尔(1981年约合23.3亿美元),该行规定,各成员国须在4年内提供至少250万美元的资金。该行最大的股东是阿拉伯石油输出国:沙特阿拉伯(26%)、利比亚(1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4%)、科威特(13%),该4国的认缴资本占全部资本的70.13%。该行的金融信贷活动除依靠固定资本外,其资金来源还包括由偿还贷款的现金、投资项目股份收入所构成的现金储存,各成员国征收的天课等。该行对非伊斯兰银行股东国的穆斯林团体也提供提款。该行在成立后的7年中,业务颠为8.8226亿美元,向20几个国家的46个项目提供了33。1013亿美元的贷款,对390个项目提供了2186万美元的资助。1985年起,该行给中国新疆、宁夏等省(区)修建伊斯兰经学院提供了资助。 § 主要活动 2000年11月12-14日,第九次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5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共4000多人与会,联合国秘书长、阿盟和非统组织秘书长及其它伊斯兰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者以“和平与发展和阿克萨起义”为主题,就伊斯兰国家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问题与挑战、巴以冲突和巴当前形势、伊拉克问题、加强伊斯兰国家团结和消除分歧等进行广泛的磋商,达成了一些共识。此次会议发表了“多哈宣言”、“阿克萨起义声明”和“最后公报”,并一致通过了外长会议提交的47项具体建议。“宣言”呼吁尽早建立伊斯兰共同市场和加快伊斯兰世界的经济发展,并强调 伊斯兰会议组织尽快制定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等可持续发展和改变一些伊国落后面貌。三个文件都突出重申了会议支持和声援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权利、返回家园、建立以耶城为首都的独立巴国的立场;强调巴事业是穆斯林的首要事业;谴责以色列对巴人民的屠杀和扩张;呼吁国际社会支持巴勒斯坦。公报强调不存在禁止航班进出伊拉克领空;呼吁尽快解决科战俘和失踪人员问题;公报还分别就波黑、车臣、科索沃、克什米尔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会议最后决定,下次首脑会议将于2003年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 2003年3月5日,伊斯兰会议组织特别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56个成员国的首脑及政府代表、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贝尔克齐兹、阿盟秘书长穆萨与会。会议着重就伊拉克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发表最后公报,强调必须保证伊拉克和周边国家的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指出伊斯兰国家不参加任何针对伊拉克和其他威胁伊斯兰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军事行动;强调伊拉克问题必须在联合国和其它相关国际决议框架内和平解决;呼吁伊拉克继续与联合国核查小组合作;反对任何改变中东地区的格局或干涉该地区国家内政的企图;要求伊拉克尊重科威特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呼吁国际社会努力协助中东地区国家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对以色列一视同仁;呼吁重新启动关于科威特战俘及失踪人员问题的三方委员会工作。会议另就巴勒斯坦问题通过专门决议,敦促以色列尽快从巴被占领土撤军。 § 外长会议 外长会议:截至2002年12月,共召开过29次外长会议和11次特别外长会议。2001年5月26日,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第8次外长紧急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着重讨论了巴勒斯坦严峻局势。 2001年10月10日,第9次外长紧急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57个成员国的外长或代表与会,巴勒斯坦领导人阿拉法特、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和阿盟秘书长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就美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国际影响、美对阿富汗军事打击的后果及巴勒斯坦问题进行了磋商。成员国就反对恐怖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挂钩;准确界定恐怖活动与争取民族合法权益斗争等达成广泛一致。会议发表了《最后 伊斯兰会议组织公报》,强烈谴责对美袭击事件,同时对阿富汗人民遭受的苦难和战争可能蔓延表示担忧并决定成立一个旨在援助阿富汗难民的基金会。 2001年12月10日,第10次伊斯兰会议组织外长紧急会议在多哈举行,重点讨论因以色列连续对巴自治区进行军事打击而不断恶化的地区局势。会议发表最后公报,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履行职责,制止以对巴的侵略行径,并尽快派遣国际观察员,以保护巴人民的安全;敦促美、俄和欧盟立即进行干预,制止以军事行动,要求美贯彻实施其重点和平倡议中的积极条款,结束冲突;谴责以对巴的黩武行径;拒绝将恐怖主义与巴、叙、黎人民反抗侵略的合法权力划上等号。会议还责成叙利亚、卡塔尔、摩洛哥、塞内加尔、马来西亚、阿曼、马里及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组成援巴委员会,就援巴事宜游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联合国秘书长和欧盟主席等。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因以阻挠未能与会。 第28次外长会议于2001年6月25至27日在马里首都巴马科举行。56个成员国的外长或代表与会。会议以“和平、安全与发展”为主题,就巴勒斯坦与中东局势、经济制裁、非洲经济发展与债务、非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穆斯林少数居民地位以及联合国机构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接纳科特迪瓦为伊斯兰会议组织第57个成员国,并确定下一次外长会议的主办国为阿联酋。 2002年6月25日至27日,伊斯兰会议组织第29次外长会议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举行。57个成员国、3个观察员国及部分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外长或代表与会。会议口号是“团结与对话”。会议通过了《喀土穆宣言》和《闭幕声明》,呼吁伊斯兰国家团结起来,坚守其宗教与文化特性,捍卫自己的存在、地位和未来;拒绝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攻击及对伊斯兰国家领土的侵犯和对其财产的掠夺,要求确保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强调反对包括国家恐怖主义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动,反对将恐怖主义与伊斯兰教及穆斯林挂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侵略与占领的斗争,强调必须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支持建立以耶路撒 伊斯兰会议组织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会议决定恢复阿富汗成员国的资格,并决定第30次会议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 2002年4月1日至3日,第11次伊斯兰会议组织外长反恐特别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54个成员国外长或代表与会。会议主要就反恐问题进行了讨论。会后通过了《吉隆坡宣言》,谴责国际恐怖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与伊斯兰和穆斯林相挂钩;要求寻找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呼吁反恐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等。《宣言》还提出了一项九点行动计划,决定成立一个由马来西亚领导的13国外长级委员会,继续就反恐相关课题进行协商等。会议还强烈谴责以色列侵占巴勒斯坦领土、袭击巴勒斯坦平民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 1999年6月15-17日,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议会联盟(PARLIAMENTARYUNIONOFOICMEMBERS,简称伊议联)成立大会在德黑兰召开。49个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派团与会,其中28个国家的议长出席。国际议会联盟秘书长安德雷斯·约翰森、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拉腊基和阿拉伯议会联盟副秘书长阿卜杜萨尔也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伊议联章程,宣告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国议会联盟正式成立。此次大会选举伊朗为本届大会主席,任期两年,叙利亚和塞内加尔为副主席,并决定下届大会两年后在摩洛哥举行。 § 同中国关系 1974年2月第二次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召开时,周恩来总理向大会发了贺电。1981年1月第三次首脑会议召开之际,赵紫阳总理致电祝贺。1986年5月,伊斯兰开发银行决定向中国赠款406 伊斯兰会议组织万美元。1987年1月和1991年12月召开第五次、第六次首脑会议时,李鹏总理均向大会致电祝贺。1993年3月,塞内加尔总统、伊斯兰会议组织执行主席迪乌夫致函杨尚昆主席,陈述该组织对以色列驱逐巴勒斯坦人问题的立场,寻求中国的支持。1993年8月,由巴基斯坦外长阿卜杜尔·萨塔尔率领的伊斯兰会议组织部长级代表团访华,阐述了伊斯兰国家对波黑问题的立场。1993年12月,塞内加尔总统、伊斯兰会议组织执行主席迪乌夫就波黑局势致电江泽民主席,希望中国支持伊斯兰国家在波黑问题上的立场,向塞族施压。1994年11月,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邀请,伊斯兰会议组织副秘书长穆罕默德·穆哈辛率团访华,与中方就增进相互了解、发展双边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转交了贾比德秘书长致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的信函。1995年4月,伊斯兰会议组织副秘书长穆哈辛会见中国麦加朝觐团团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马贤。7月,由摩洛哥外交部多边关系合作司总司长本希马、巴基斯坦驻土耳其大使哈克、伊斯兰会议组织驻摩洛哥代表穆塔组成的伊斯兰会议组织代表团访华,再次陈述伊斯兰国家对波黑问题的立场,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会见代表团。1997年2月,拉腊基秘书长致电江泽民主席,对邓小平逝世表示哀悼。1997年12月,李鹏总理致电祝贺第八次伊斯兰会议组织首脑会议召开。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电贺第九次伊斯兰会议组织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2001年5月23日,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巴勒卡吉兹致函唐家璇部长,呼吁我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推动安理会为巴人提供国际保护发挥作用。5月31日,外交部长唐家璇复函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长巴勒卡吉兹,重申了中国在巴以问题上的一贯立场,表示中国愿加强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合作,为实现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10月9日,外交部长唐家璇同伊斯兰会议组织主席、卡塔尔外交大臣哈马德通话。向其阐明了中国在反恐问题上的立场,并愿在此问题上加强同广大伊斯兰国家的磋商与合作。 § 相关词条 联合国大会主席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联合国秘书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参考资料 http://www.agri.gov.cn/jjps/t20080618_1065447.htm http://www.mfa.gov.cn/chn/wjb/zzjg/gjs/gjzzyhy/1140/t458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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