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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开封市农机局
释义

主要职责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2、负责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和农机管理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指导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指导农机维修工作和维修网点建设;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6、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按要求负责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参与农机用油等物品的分配使用和农机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的财务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局长:闰崇敬

党委委员、调研员:李绍国

党委委员、副局长:魏 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宗家茂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侯爱仙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务、组织、宣教及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行政管理和农机学会等工作。

人事劳动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农机化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农机作业计划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机专项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使用和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负责局机关内部的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农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拟定全市农机管理的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和发证以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机抗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机市场,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科技教育科

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成人教育办学资格的评估、审定并进行教学督导及相关培训发证工作;指导市县农机校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农机具进行试验、鉴定和质量检测以及技术监督。

下属机构

开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考核、发证,进行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处理违法行为和农机事故。

开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

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农机化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新产品的研制、改进;承担本事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农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负责农机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

开封工业学校

为省内外培养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一定操作技能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各类农机技能培训,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目前开设有汽车、机电、机械设备、计算机、电子、农业机械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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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