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建乌饭 |
释义 | 简介名称: 乌饭 类别:福建一带民间小吃 风俗 农历四月初八吃乌饭是龙泉、庆元黄田、竹口一带的民间习俗。乌饭的做法是,用一种叫“乌饭芦”的灌木叶子放在锅中煮烂,然后取其乌黑色的汁液拌入糯米之中,再加上瘦肉、香菇搅拌,经文火炊透便成乌饭,其味清香可口,使人食欲顿增。 传说相传,古时候黄田有一位叫石驮的农民触犯了官府,被抓到县衙里去坐牢。古时,坐牢的人要家里给送饭,否则会饿毙身亡。其妻明珠挑着大米到县城,找一家亲戚住下,一日三餐把米饭用油盐炒得香喷喷,送到大牢里给丈夫过活。牢卒们一见到亮油油、香喷喷的大米饭,馋得口水直流,明珠送去的炒饭都被牢卒扣除,吃到自己的肚子里,所剩无几给石驮。有一日探监,明珠隔着铁窗看着皮包骨头的丈夫,泪珠涟涟,无计可施。 回到亲戚家,明珠痛哭了一场之后终于想出了送饭的好主意。天微微亮,她就上山采回一篮“乌饭芦”叶,放在窝里煎了一大碗乌黑的叶汁,然后用它煮了一小锅饭,一锅米饭变得乌黑发亮,味道比原来更香。牢卒们一见到“乌饭”,都以为一盘烂饭,捂着鼻子,叫明珠自己直接送给丈夫。明珠把饭端到石驮面前,石驮亦感到莫名其妙,待妻子把“乌饭”的来由告诉他后,石驮感激地接过“乌饭”,不久就恢复了体魄。一年后,石驮期满被释放回家。 明珠死后,这一带人们便在四月初八明珠的生日这天做“乌饭”吃,此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传说二: 关于乌饭的传说 每年农历四月初八,江浙一带人家家“吃乌饭”。据民间传说,这一习俗是为了纪念“目莲救母”的孝行。在中国民间,“目莲救母”的故事成为戏曲演出的重要题材,被称作为“目莲戏”。据南宋《东京梦华录》载:北宋已有“目莲救母”杂剧演出,其故事源出佛经《佛说盂兰盆经》。目莲初曾出家学道,后为佛弟子,有“神通第一”之称。故事写目莲的母亲因在世时贪念世报,不敬神明,被打入地狱,备受折磨。目莲遍游地狱寻母,终于重逢,同升仙界,着重宣扬因果报应的思想。 这一故事在民间还流传着一段动人的细节。即:目莲的母亲在十八层地狱饿鬼道受苦受难,目莲修行得道后,费尽周折,求得恩准,去地狱看望母亲,但每次备了饭菜都被沿途的饿鬼狱卒抢吃一空。 目莲为了让挨饿的母亲吃上饱饭,百思不得其法,为此,经常在山上徘徊。有一天(其时为农历四月初八),目莲在无奈、烦躁之中,不经意地在山上随手摘下身边矮树上的叶子,放入嘴中无聊地咀嚼,发现这种树叶香润可口,叶汁乌黑。目莲心想,如果用这种树叶汁浸米,烧成乌黑的米饭给母亲送去,就不会遭狱卒抢吃掉。于是目莲就将采摘的树叶(该树即南烛树或称南天烛,一名青精树)拿回家捣碎,用叶汁浸米,蒸煮成乌饭后,再给母亲送去。果然,饿鬼狱卒们不再争抢,而目莲的母亲总算吃上了饱饭。目莲也最终救母脱离饿鬼道。为了褒扬目莲的一片孝心,民间每逢农历四月初八,家家都吃乌饭,并一直流传至今。 民间制作乌饭的南烛树叶(俗称“乌饭草”),主要生长在长江南部丘陵山区一带,制作乌饭的米一般以糯米为主,掺入部分粳米,蒸煮后特别香润可口。民间吃乌饭习俗历史悠久,代代相传。至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编写《本草纲目》时,将宜兴制作乌饭的方法收录其中。《本草纲目》载称:“摘取南烛树叶捣碎,浸水取汁,蒸煮粳米或糯米,成乌色之饭,久服能轻身明目,黑发驻颜,益气力而延年不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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