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种姓制 |
释义 | 种姓制是印度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它是阶级分化得得必然结果(如同中国元朝分全国居民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在种姓制度下,社会成员按血统和肤色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各种姓身份、地位世代相传,彼此之间禁止通婚。 为了论证种姓制的合理性,婆罗门编造了一个神话:梵天将自己的口变成了婆罗门;将双手变成了刹帝利;将双腿变成了吠舍;将双脚变成了首陀罗。并为这四种人规定了职责和义务。婆罗门是控制宗教的僧侣贵族;刹帝利是掌管军政大权的官僚贵族。这两个种姓属特权等级,寄生在其他种姓之上。吠舍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政治上没有特权。前三个都是雅利安人,而首陀罗主要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政治上没有任何权利,从事低贱的职业。后来,种姓制还分化出许多其他种姓,其中地位最低的是贱民,即不可接触者。不同种姓之间不可通婚,如果高级种姓人和低级种姓人通婚,后代则被蔑称为“表列外种姓”,甚至比首陀罗种姓还低贱。 在印度传统价值中,种姓制是一个基本的特征。千百年来种姓制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它规范着一切社会关系。 在种姓的基础上,古代印度社会是这样构成的: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村庄,每一个村庄都由好多种姓构成。种姓形成职业的分工与合作,于是每一个村庄就都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可以完全不与外界交往。村庄的基本生产方式是农业,较高的种姓占有土地,中等种姓租种土地或占有少量土地,低等种姓为地主帮工、耕种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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