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林谷 |
释义 | 人物简介王林谷(1919~1995),笔名林谷,浙江宁波人,中国电影剧作家。历任上海市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天马电影制片厂副厂长、上海电影制片厂文学部主任、副厂长等职。曾是上海市政协第六、七届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民盟上海市委顾问。 主要经历王林谷家境贫寒,早年失学。1930年后,在上海工厂、商行当学徒、练习生,开始学习文学创作,并在周围热血青年的影响鼓励下,有了进步的思想追求。 1938年,王林谷随商行西迁重庆,发奋自励,开始业余创作,发表了《牵牛花和人生》、《星星楼》等散文。 1940年,在重庆陶行知创办的育才学校工作,在荟集著名作家、诗人、音乐家、画家、共产党员的环境中,开始了他人生的新里程碑。 1942年,加入中国艺术剧社。1944年出版长篇小说《疾风》。 1946年转入上海剧艺社,同年进入昆仑影业公司,从此跨入影坛。幸运的王林谷,得到了剧作家阳翰笙、陈白尘等人的帮助。1948年参加《乌鸦与麻雀》电影剧本的集体创作,这部影片以其纯熟的喜剧技巧而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名篇。 五六十年代,他服从组织安排,以其主要精力担任艺术行政工作,但依然笔耕不辍,先后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神龛记》、《一条河的故事》、《有一家旅馆》和《时代的声音》。 1963年,与人合作编写、由他执笔的《舞台姐妹》是其代表作,剧本构思巧妙,通过解放前一对患难与共、卖艺为生的越剧姐妹的不同生活道路,把戏剧小舞台和社会大舞台、台上做戏和台下做人有机地联系起来,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蕴涵着人生的哲理。 解放后从事艺术行政工作,曾任上海电影制片厂艺委会秘书、制片主任、天马电影厂副厂长,上海电影局艺术处副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也创作过文学剧本,并于1956年导演彩色舞台艺术片《广场杂技》。1962年执笔创作了《舞台姐妹》。由于他对这部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的忠诚与热爱程度,远远超过爱自己,从而创作出发人深思的、有深度的作品。1980年他根据于伶的同名话剧改编成电影剧本《七月流火》,于1981年拍成电影,在任上影厂文学部主任时,他每天要读数万字的剧本,并将高质量的剧本拍成影片。 个人作品《疾风》《乌鸦与麻雀》 《时代的声音》《舞台姐妹》 《神龛记》《一条河的故事》 《广场杂技》《七月流火》 《舞台姐妹》: 1980年获第二十四届伦敦国际电影节英国电影学会年度奖 1981年获菲律宾马尼拉国际电影金鹰奖 1983年获第12届菲格拉。达福兹国际电影节评委奖 曾获首届夏衍电影文学奖荣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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