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松南乡 |
释义 | 松南乡隶属方正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松花江南岸玛河入口东侧。乡政府驻地南距县城5公里。 松南乡,原名红旗公社,1981年以其地居松花江以南改名松南公社。清末民初,隶属方正县第一区。东北沦陷后,初为北保,后隶属友爱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临江区,后改为第四区,1955年10月改为沿江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松江乡。1958年9月,与方正镇等合并成立红旗人民公社。1961年将方正镇划出。1964年6月,将方正镇公社所属的庆丰、兴发两个生产大队划归红旗公社。1981年7月,更名为松南公社。1984年8月,政社分开,改为松南乡。 松南乡全境地处玛河汇人松花江的沿江流域的三角地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草资源丰富。全乡总面积93.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草原面积1.38万亩,方正泡、大嘴泡、老河身等自然湖泡面积1.21万亩,为鱼米之乡。乡办工业有联合厂、砖瓦厂、机修厂、小煤矿等。全乡共辖兴发、侯家、红星、红旗、东升、白四、大嘴泡、向阳、建国、永平、黎明、丰产、十间房等13个村。1990年全乡总人口1.5万人,主要是汉族。乡政府驻地李家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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