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孟森:在北大讲明史 |
释义 | 图书信息书 名:孟森:在北大讲明史作 者:杨佩昌 整理 出版社: 中国画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4-1 ISBN:9787802207226 开本: 16开 定价:19.80元 编辑推荐国学泰斗季羡林多次向学生推荐的书目,民国时期最有价值的国学大师讲稿。 内容简介本书有两大特点,一、引用原始材料,介绍基本史实,叙事详明,取舍得当。作者以《明史》考证明朝史事,并引证明人文集、私修史及野史笔记等,内容充实,并具有极明显的学术深度,对后辈学者影响极大。二、评点精辟,高屋建瓴,自成体系。本书在写法上对于一件制度或史事的叙述都加有按语,征引颇详,给人信手拈来之感,大家风度,跃然纸上。而且这种多引原文、少做评价的写法,给读者或学生留足了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书只是就明朝的正史“用新体裁做的改编”,不过孟森对明朝正史的改编,在对历史源流脉络,因果变化以及影响历史的关键点把握准确性上,所表现出来的历史见识和对历史的概括,都不仅超越了他以前的任何一位学者,而且对今天明清史的研究还起着任何一位学者都无可比拟的作用。 精彩书摘第一章 开国 中国自三代以后,得国最正者,惟汉与明。匹夫起事,元凭藉威柄之嫌;为民除暴,无预窥神器之意。世或言明太祖曾奉韩林儿龙凤年号,为其后来所讳言,此不考史实而度以小人之心者也。明祖有国,当元尽紊法度之后,一切准古酌今,扫除更始,所定制度,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渐废弛则国祚渐衰,至万历之末而纪纲尽坏,国事亦遂不可为。有志之人屡议修复旧制,而君相已万万无此能力,然犹延数十年而后亡。能稍复其旧制者反是代明之清,除武力别有根柢外,所必与明立异者,不过章服小节,其余国计民生,官方吏治,不过能师其万历以前之规模,遂又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而国祚亦与明相等。明主中国二百七十七年,清主中国二百六十八年。故于明一代,当措意其制作,措意明之制作,即当究心于明祖之开国。 第一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 《明史》断代起于洪武元年,而叙明事者不能以洪武纪元为限,当以太祖起事之始为始。《史》《本纪》如此。陈鹤《明纪》,自注起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夏燮《明通鉴》起至正十二年,皆与《本纪》相应合。夫言明一代之史,除一支一节之纪述不可胜数外,自以正史为骨干。而变其体,则有《纪事本末》、有编年之《纪》及《通鉴》。《纪事本末》成于《明史》之前,其取材不限于《明史》。后来《明史》既成,清代又以勅修名义成《通鉴辑览》之《明鉴》及《纲目三编》。 图书目录第一章 开国 第一节 太祖起事之前提 第二节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第三节 明开国以后之制度 第四节 洪武年中诸大事 第二章 靖难 第一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 第二节 靖难兵起之事实 第三节 靖难后杀戮之惨 第四节 靖难以后明运之隆替 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 第六节 仁宣两朝大事略述 第七节 明代讲学之始 第三章 夺门 第一节 正统初政 第二节 土木之变 第三节 景泰即位后之守御 第四节 景泰在位日之功过 第五节 夺门 第六节 成化朝政局 第七节 弘治朝政局 第八节 英宪孝三朝之学术 第四章 议礼 第一节 武宗之失道 第二节 议礼 第三节 议礼前后之影响 第四节 隆庆朝政治 第五节 正嘉隆三朝之学术 第五章 万历之荒怠 第一节 冲幼之期 第二节 醉梦之期 第三节 决裂之期 第四节 光宗一月之附赘 第六章 天崇两朝乱亡之炯鉴 第一节 天启初门户之害 第二节 天启朝之奄祸 第三节 崇祯致亡之症结 第四节 专辨正袁崇焕之诬枉 第五节 崇祯朝之用人 第六节 李自成张献忠及建州兵事 第七章 南明之颠沛 第一节 弘光朝事 第二节 隆武朝事附绍武建号 第三节 永历朝事 第四节 鲁监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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