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湖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金湖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组建,现有干部职工95人,主要负责地方税收、各项基金(费)以及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县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稽查局、1个征收分局和5个管理分局。 县局连续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软环境(行风)建设“十佳单位”,被评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行业”,七个基层单位均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第一分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3、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 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4、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5、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6、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 7、全县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8、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9、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监察工作。 10、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月组织工作;负责税收科调研工作;负责ISO9000质量管理文档管理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制定全局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负责干部的出国(境)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建设和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3、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有关地税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有关地税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制定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廉政建设,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4、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经费及财务管理;负责全局税收和基金的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计划录入、调整、统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局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票据的领发、核销工作。 5、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局属各部门正确执行各项税收、基金(费)政策法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协调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制定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收征管办法;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改组改制、清产核资等涉税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基金(费)的减、免、退和税前列支项目审查、审批的复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对其他业务部门制定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会签会办;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6、征管信息科 负责制定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电子申报、划卡缴税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欠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定期定额户分等分级标准;负责协税护税网络的建设工作;负责征管资料的印制、发放和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复核和报批工作;负责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业务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软件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电子数据的归集、整理和交换。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 负责税务稽查的计划、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实施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设立税务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各类举报案件;负责向征管信息科与管理分局反馈稽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和征管建议。 (三)下设机构1、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税收、基金、社保费的申报受理及征收工作;负责门临开票工作;负责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出外来户登记管理、停歇业登记的审批、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工作;负责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审核、预审批工作;负责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负责发票的发售、缴销、核销和核损工作;负责根据税务分局的调查情况做好纳税人的发票资格认定和纳税鉴定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中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负责与工商、国税、技术监督、编委、民政、金融及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负责税法的宣传培训以及税收政策的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城区东片(县城人民路中轴线以东含黎城镇部分)、金南镇、运西农场、运东农场、六普农场、复兴圩农场下属湖养场、西偏泓(漫水公路以西)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城区西片(县城人民路中轴线以西含除工业园区外的黎城镇部分)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工业园区、戴楼镇、城区所有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 5、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闵桥镇、塔集镇、银集镇、涂沟镇、宝应湖农场、复兴圩农场、石港、东偏泓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 6、第六税务分局 负责金北镇、吕良镇、陈桥镇、前锋镇、泗湾湖农场、石油试采二厂范围内及石油试采二厂所属单位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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