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宁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华宁县国家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56人,其中党员29人,占5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8人,占87%。全局系统担负着全县1,313平方公里内的218家企业和3,175户个体工商业户的国税税收征管工作,自1994年国税机构组建以来,华宁县国家税务局荣获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县局”与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07年6月,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8年3月,荣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文明单位”称号。12年来,全县国税系统56名干部职工没有一例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先进人物不断涌现:先后有19名干部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员;9人被华宁县委、政府命名为“十佳服务员”和“百优服务员”、4人被命名为“三八红旗手”、2个家庭被命名为“五好家庭”;8人次被省、市国税局命名为“征管能手”和“业务能手”;68人次被省市国家税务局表彰为“优秀税务工作者”和“先进个人”。 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国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税 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附加税。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本县经济税源和上级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调控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五)负责本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七)负责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计划工作。 (九)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审计、装备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日常财务和综合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分局。 (十一)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本局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及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一、张毅 中共华宁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华宁县国家税务局全面工作。 二、杨华 中共华宁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宁州分局、税收征收管理科、税收政策管理科、信息中心及工青妇工作。 三、马念五 中共华宁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及党总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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