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户调式制度 |
释义 | 晋太康元年(280),晋颁布国家的基本经济、财政制度——户调式。 司马炎颁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平均土地,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徭役征发。 户调式包括占田制、课田制、户调式、限田制以及荫亲荫客制等。所谓“占田”,就是国家准许农民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正丁男子占田70亩,女子30亩。所谓“课田”,讲的是督课耕田之意,国家按课田数征收田租,丁男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25亩,次丁女及老小不课,每亩课田租米8升。 户调式:丁男之户,每年输绢3匹、绵3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减半。限田制,规定官员一品可占田15顷,以下每低一品减田5顷。荫亲荫客制,规定除官员不课田,不缴户调外,可按官位高低,荫其亲戚,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户调式制度的实施,是晋代独具的一个特色,晋武帝司马炎通过制定这些措施增强了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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