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0年工作要点 |
释义 |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总体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科学管理,切实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湖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做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化解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探索建立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业绩的观念,确保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完善与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指导、督促各地各高校制定完善相关发展规划。做好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 3、健全教育强省投入保障与监督机制。积极争取出台“十二五”期间省本级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依法督促各级政府按湘发〔2007〕18号和湘政办发〔2008〕38号文件规定,落实建设教育强省各项投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力度。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理顺教育财务管理体制,落实教育强省投入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投入的预算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研究出台科学合理的高校经费拨款方式。按步骤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积极探索普通高中负债和高校债务风险化解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或投资办学,鼓励学校依法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管理,做好教育内审工作,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经费绩效审计试点。 4、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出台前的调研与论证工作,力争年内颁布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和专家论证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做好“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加大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配合省人大做好教育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5、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启动对12个教育强县市区的视导工作。开展对第二轮首批18个县市区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对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整改不力的县级政府进行跟踪督查。制定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开展对首批18个县市区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为重点,抓好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随访督查。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研究,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6、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召开第16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与督促各高校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配合省委组织部抓好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等省管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考核工作,做好高校有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实施《湖南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工作方案》,做好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力度。开展高校党建工作评优表彰活动。研究制定新一轮党建工作评估方案,推动高校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7、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制定、落实《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鼓励与支持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政策措施,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强化招生与教学管理,推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开展终身教育示范区(县、市)试点。 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8、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德育整体建设工程,按照“三贴近”原则组织开展公民教育、感恩教育、礼仪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贯穿到各个教学环节、渗透到学生心中。继续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推动中职学校构建“系统的、生活的、快乐的、体验式”德育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养成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西藏新疆民族班学生、特困户子女以及残疾少儿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成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与湖湘地方特色文化进校园、进班级活动。建好、管好与用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其它社会实践基地。启动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9、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和统战工作力度,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开展年度文明高校评估和国家、省文明单位推荐工作,指导高校开展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水平。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在推进科学发展观“三进”基础上,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建设,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启动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立项建设和资助一批省级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省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和合格心理咨询室,选拔培养一批特优大学生,依托省级培训基地加强对高校辅导员的培训,与省社科办联合组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 10、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展课改样板校建设,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建设与发展机制。推进教学改革,发挥教育科研在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推动作用。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科技教育,组织第二届“湖南省中小学生芙蓉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 11、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确定2010年为“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年”,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湖南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奖励与处罚办法》、《湖南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组建专业检查队伍,加大暗访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办学秩序。督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履行公开承诺,发挥其对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与带动作用。 12、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抓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监测、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省第十一届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评优活动。配合第五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做好6-19周岁青少年学生的抽样检测工作。举办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开展高校体育工作抽查,促进高校实施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计划,不断丰富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甲流等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举办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高校校园戏剧节、中学生“三独”比赛等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第三次中学生艺术展演。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13、加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中小学“校园网”、“校校通”、“班班通”建设,制定现代教育技术功能室建设与应用规范,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启动中小学共享资源和市场资源项目建设,组建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与建设同盟,推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继续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以仿真实习实训为重点,启动职业教育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以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为依托,建立湖南省普通高校数字教学资源中心,完善数字图书资源平台、精品课程开放共享平台、特色专业展示交流平台和教学实验室资源信息平台,推进高校教学资源共享。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进一步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体系,制订统筹城乡教育资源的指导意见,建立城乡互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出台合格学校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奖励制度。重点建设好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400所合格学校,督查落实备案建设的600所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实施初中工程、特殊学校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等扩大内需项目,加大对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好城区“大班额”问题。落实“两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15、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校舍档案,制订或修订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全省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做好防灾需要并结合布局调整需拆除重建的工作。严格遵循基本建设制度,发挥校舍安全工程专家组的作用。统筹各类中小学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如期如数完成建设任务。 16、推动高中教育稳步发展。稳妥调整普通高中布局,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加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薄弱高中建设,鼓励与支持省示范性高中对口扶持薄弱高中。积极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构建普通高中多元化办学模式。继续加大对民族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与扶持力度。 17、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完善扶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民族教育持续均衡发展。推进特殊学校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文件并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坚持将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放到农村,狠抓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力争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左右。建立完善乡村中心幼儿园建设激励制度和扶持机制。制订幼儿园保教常规和规范办园行为指导意见,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继续开展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 四、强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8、加大构建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十二五”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方案,适时启动职业教育“十二五”省级重点项目遴选、立项和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组织开展2007年度立项项目合格验收。推动市州、县市区、职业院校加强本级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争取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校五级职业教育骨干体系。 19、推进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支持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此为依托建设好县级职教中心,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的要求,制定时间表,在年内督查一次并通报情况。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步伐,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成教育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技能性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网络。 20、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基础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园区经济发展需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探索校企深度合作、工学紧密结合的办学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强管理,深化合作,丰富集团化办学的内涵。扩大校企合作规模和范围,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产业振兴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 21、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举办2010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春季和秋季职业技能竞赛,调动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基本技能抽检制度,督促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组织对全省17所高职学院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完善和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评估制度。 五、坚持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实力 22、继续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结合教育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启动实施以学科建设带动的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有关高校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三期建设工作。加强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完成好“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做好新增“十二五”国家重点学科有关准备工作。 23、实施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继续通过项目遴选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大力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高校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切实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组织与支持高校培育特色与优势项目,积极申报国家质量工程项目,力争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总结实施普通高校质量工程的经验,科学论证并规划新一轮项目建设。指导有关高校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4、改进和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发挥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高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实施高等教育教改项目计划,评选表彰省级优秀教学成果,鼓励高校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支持有关高校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试点,参与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改革试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出台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引导高校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开展学科竞赛活动,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高校课堂教学抽查制度,推动高校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5、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推动省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开展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办好第三届研究生创新论坛。加强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开展第四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评审和建设工作。加强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抓好学位论文评优、抽检和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专业的建设与授权审核工作。 26、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引导和鼓励高校申报建设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在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对省级创新平台的管理与指导。继续设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引导各类创新平台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努力解决一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理论和技术难题。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组织、培育和协调。 27、推进产学研结合创新。召开全省高校产学研经验交流会,推动高校改革科技资源管理体制,整合科技资源,引导高校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产学研结合水平。加大产学研项目实施力度,提高产学研合作实效。继续加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亮点项目和品牌基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贡献率。 六、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2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师德教育和宣传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完善师德考核办法,表彰奖励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29、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召开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 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启动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定向培养工作,继续扩大本科小学教育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重点实施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校长与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专项培训,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技能全员培训,遴选培养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研究制定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计划。实施“特岗计划”,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做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挂职锻炼和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歆语工程”民族地区英语教师培训项目。 30、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全省中职专业教师培训方案及系列配套政策,开发中职专业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参与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启动技能紧缺专业教师的省级培训。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和教学团队建设。抓好中职学校校长、教务科长队伍建设。 31、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遴选新一批“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选拔一批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施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指导与督促高校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继续立项建设省级教学团队,评选表彰省级教学名师。加强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 七、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切实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坚持把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以省部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制定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开展改革试验,发挥试验区“先行先试”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制订省属高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估办法。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开展“两型”校园建设,改进和完善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33、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和措施,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环境。制定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办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争创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建立完善民办教育监管制度和质量评估体系,督促民办学校规范招生、依法办学。规范独立学院建设与管理。依法加强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34、全面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政策,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开展好以岗位设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任制改革。研究制定引导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的政策,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35、改革和完善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制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构建新的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改革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制度,加强对高校办学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考信息公开和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考务管理平台建设,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和公正公平。完善与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规招生现象和非法招生行为。 36、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规模,打造留学生培养品牌特色专业,提高培养层次和质量。加大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力度,大力引进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抓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切实加强“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扩大汉语教师志愿者派遣规模。启动汉语国际推广传播与实践基地建设。承办好第九届“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做好外资利用管理工作。加强教育涉外监管,确保教育对外开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八、切实保障与改善教育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7、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推动和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小学生营养状况。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3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争取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拓宽就业创业渠道,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信息提供与推荐服务力度。推进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教育,进一步扩大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与自主创业的规模。开展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情况检查。设立专项经费和帮扶项目,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 39、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与和谐。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普遍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严格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确保校舍质量与安全。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维稳工作前瞻性研判,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应对能力。完善重大安全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与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0、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治理乱办班、乱招生、乱收费和教辅资料散乱等突出问题。配合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政务效率。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发挥各级教育工会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抓好教育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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