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水自然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法水自然村隶属于杨柳白族彝族乡法水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杨柳乡南边,距离乡9.1公里,(是村委会所在地)。国土面积2.06亩,海拔1700米,年平均气温16 ℃,年降水量1100毫米,适宜种植甘蔗、水稻、蚕桑等农作物。有耕地273.2亩,其中人均耕地1.43亩;有林地413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5户,有乡村人口191人,其中农业人口190人,劳动力7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70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9.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22.40 元。该村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基础设施该村电话三通,无路灯。全村没有通自来水,有45户饮用井水,有45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 100%)。有45户通电,没有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45户(占农户总数的 10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4户(占总数的0.08%)。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 土 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9.1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9.1公里。全村没有汽车,有拖拉机3辆,摩托车5辆。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3户;没有农户装太阳能;没有建小水窖;。耕地有效灌溉面积86.7,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86.7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6 亩。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没有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7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没有居住于其他结构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9.6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5.29万元,占总收入的 67.1 %;畜牧业收入7.43万元,占总收入的14.9 %(其中,年内出栏肉猪87头,没有肉牛和肉羊);没有渔业收入;林业收入2.7万元,占总收入的5.4 %;第二、三产业收入4.21万元,占总收入的 8.4 %;工资性收入0.13万元,占总收入的 0.2 %。农民人均纯收入1222.4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05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人(占劳动力的 4 %),在省内务工2人,没有到省外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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