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统 |
释义 | § 解释 (1)统领,总领。《后汉书·齐武王縯传》“自称柱天都部” 唐 李贤 注:“都部者,都统其众也。” 唐 韩愈 《许国公神道碑铭》:“诛 吴元济 也,命公都统诸军。”《旧唐书·高骈传》:“铜盐重务,綰握约及七年;都统雄藩,幅员几於万里。” (2)官名。武官名晋太元中, 前秦苻坚兴兵侵晋,征富家子弟二十以下者共三千馀骑,始设少年都统,为带领青年士兵之将官。 唐代后期讨伐藩镇和镇压农民起义,设诸道行营都统,为各道出征兵的统帅;辽金亦有都统、副都统之名。 (3)官名。指地区长官名号。 前秦末,有河西鲜卑大都统。是地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官号。 (4)官名。 清代设八旗都统,为旗的最高长官。职掌一旗的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等。 (5)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在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设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 § 概述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东晋太元八年),秦王苻坚进攻东晋时,置少年都统,统率禁卫军羽林郎。前秦末年,置河西鲜卑大都统,为河西地区少数民族首领官号。北齐门下省所统主衣局,设都统二人,掌皇帝衣服及玩物。唐后期为讨伐藩镇与镇压农民起义,乾元元年(758)置都统,或总管五道,或总管三道兵马,上元末年(761)省。大中年间(847-859)又置。嗣因所置过多,中和二年(882),又置诸道行营都都统,统率各都统。辽北面行军官有行军都统、副都统等官。清八旗制度,每旗置固山额真一人,掌有关全旗教养、训练、生产、户口等事,并各置左、右梅勒额真为佐官。天聪八年(1634),改梅勒额真为梅勒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固山额真汉语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又清制,各省驻防八旗兵,直将军或都统为长官,二者不置,部分地区,热河、察哈尔以都统为最高行政长官。此外,山海关、密云、青州、凉州等地还各置副都统一人,亦为该处驻防八旗的最高军政长官。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以热河、绥远、察哈尔等地区为特别区,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 § 分类 清代都统有三类: ①八旗组织中一旗的最高军政长官。满语称“固山额真(gusai ejen)”。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置,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都统”。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为从一品(初制正一品)。分掌各该旗之户籍、田宅、教养、营制、兵械以及选官序爵、操演训练等军政事务。 ②驻防八旗的最高军政长官之一。于不设驻防将军之地置之,如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热河都统(驻承德)。除掌驻防旗营军政事务外,并兼管驻防地区的民政事务。此外,山海关、密云、青州、凉州等地还各置副都统一人,亦为该处驻防八旗的最高军政长官。 ③驻扎新疆地区的军政长官之一。乾隆四十八年(1783),置乌鲁木齐都统一人,掌乌鲁木齐地区之军政,并节制吐鲁番、巴里坤、古城、库尔喀尔乌苏各处。 § 副都统 清末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都统为第三阶,正二品,相当于旧制的总兵,有任统制官(师长)的资格。 § 参考资料 [1] 汉典网 http://www.zdic.net/cd/ci/10/ZdicE9Zdic83ZdicBD292717.htm [2] 中国e百 http://www.tcm100.com/ShuJuKu/ZhiGuan/zzZhiGuan76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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