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滕州市农机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办法,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农机、农艺结合措施,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等工作。 三、指导农机、牧机、植保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负责农机行业的科研工作,指导农机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五、指导全市农机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用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统计;指导农机维修网点设置、农机信息及网络建设工作。 八、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推进所属企事业单位改革。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各科室主要职能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机关办公事务、行政事务及局内外工作关系; 2、负责机关各类文件的起草、上级来文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农机化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督查、调研及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4、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来人接待、会务组织工作; 6、负责信访工作。 政工科 1、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4、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老干部工作; 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称申报及评先树优工作; 7、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财务科 1、负责机关及监理站、农机学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机关会计档案整理及管理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系统内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编制各项专用资金的投放计划,并监督实施工作。 监督管理科 1、组织指导各类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监理及农机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管理、鉴定工作; 2、监督检查农机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3、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 4、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5、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承担农机产品质量、农机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工作; 6、负责农机抗灾工作和农机用油的有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能农机安全监理站 1、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审验、考核和核发牌证; 2、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对在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行为; 4、负责统计农机事故和处理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 5、围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6、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 农机技术推广站 1、负责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2、负责农用动力机械的检测,指导各类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及农机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管理、鉴定工作; 3、负责农机化项目上报,组织农业机械化有关科研项目论证、技术攻关、关键机具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及科研成果的鉴定; 4、负责全市农机供应网点、维修网点技术检验、农机修理工培训、职业职能鉴定及农机具检修、保养管理工作; 5、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农机化培训学校 1、负责拖拉机驾驶员的技术培训; 2、负责农机维修工、农机具操作人员的培训; 3、负责农机管理人员、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 4、负责农机技术咨询服务; 5、组织农机“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及培训、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农机科技下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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