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郏县供销合作社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规定。 2、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棉花、化肥、农药、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的市场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6、行使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马国伟(党委书记、主任):负责县社全面工作; 李国勇(纪检书记):分管纪检、党务、人事、老干部、办公室、、审计、业务、财务、股金、基建工作。联系点:安良供销社、渣元供销社、城关供销社、王集供销社、长桥供销社、薛店供销社、生产公司、棉麻公司、城郊供销社; 魏国强(党委委员):分管工会、安全保卫、信访、清欠、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白庙供销社、堂街供销社、李口供销社、冢头供销社、黄道供销社、广天供销社、茨芭供销社、工业品公司、土产公司、储运保鲜库、日杂公司、再生资源公司、烟花爆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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