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释义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 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分析罪重罪轻 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 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由此可见,刑罚的轻重不是单纯地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 相适应,而且也与犯罪分子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即在犯罪与刑罚之间通过刑事责任 这个中介来进行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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