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正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冬春救助棉衣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解决冬春困难群众缺衣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下拨冬春救助棉衣240件,为管好用好救灾物资,特作如下通知: 一、冬春救助物资的管理使用,各乡镇必须坚持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不得截留、挪用。 二、救助物资的发放,坚持实行“四公开、一监督”,要严格遵守救灾救济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保重点的原则,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挪作他用,必须在春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各乡镇请于2009年1月21日前到县民政局救灾股领取(联系人:陈信福)。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元月十九日 2009年救灾棉衣分配表 单位:件 乡 镇 数 量 凤仪镇 12 安场镇 12 杨兴乡 12 碧峰乡 12 新州镇 12 瑞溪镇 12 桴焉乡 15 庙塘镇 12 小雅镇 12 和溪镇 12 土坪镇 12 乐俭乡 15 流渡镇 12 谢坝乡 12 市坪乡 15 中观镇 12 班竹乡 15 格林镇 12 俭坪乡 12 合计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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