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有机体论 |
释义 | 有机体论 organicism 有机体论又称活体论,是一种生命论或生物学的方法论。其观点是:生命现象的基础在于部分过程的组织,从而有可能形成该系固有的平衡或发展的变化。从历史上看,有机体论是在机械论和生机论的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从1928年到1940年,特别为伯塔兰菲(L.von.Bertalanffy)、伍杰(J.H.Wood-ger)、迈耶(A.Mayer)、里特(W.E.Ritter)和贝利(E.W.Bailey)等人所极力提倡。今天仍有不少赞同者。按有机体论者的观点,机械论没有抓住上述生命现象的本质;而生机论虽重视了有机体的整体性,但却以形而上学或心理论因素来解释,不能当作一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相反,有机体论认为生命现象是有机体的物质和过程处于某一特定的结合状态和有秩序时的表现,是该系统所具备的一种特性。在伯塔兰菲的有机体论中、流动平衡和阶层构造(hierarc-hy)的概念起着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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