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银行同期拆借 |
释义 | 银行同期拆借的概念银行同期拆借又称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头寸(position)也称为"头衬"就是款项的意思,是金融界及商业界的流行用语。如果银行在当日的全部收付款中收入大于支出款项,就称为"多头寸",如果付出款项大于收入款项,就称为"缺头寸"。对预计这一类头寸的多与少的行为称为"轧头寸"。到处想方设法调进款项的行为称为"调头寸"。如果暂时未用的款项大于需用量时称为"头寸松",如果资金需求量大于闲置量时就称为"头寸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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