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通州区工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1949年7月,成立南通县人民政府工商科; 1965年5月,建立南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968年9月,南通县工商局与南通县商业局、物资局和供销合作总社合并组成南通县商业综合公司; 1975年10月,建立南通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1年5月,南通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南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3年3月,因撤县建市,更名为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5月,国务院作出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决定,通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前,全局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43人,内设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财务科、法制科、监管科、公平交易科、市场合同科、登记注册科、外资科、消保科等11个科室和经检大队,挂靠群团、事业单位3个,下设金沙、开发区、二甲、三余、十总、石港、刘桥、兴仁、平潮、通海、川港11个工商分局,负责南通市通州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十、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党组书记、局长邵爱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教育科、工商学会、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丛发源同志协助局长抓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管理、注册登记、内(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中心)、登记注册科、外资科、监管科、个私协会和咨询服务中心(档案室)。挂钩联系金沙分局、川港分局、二甲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一鸣同志负责公平交易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管公平交易科、消保科、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区消费者协会。挂钩联系通海分局、三余分局、十总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宇春同志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和法制工作。分管市场合同科、法规科、京通大酒店和民生贸易有限公司。挂钩联系开发区分局、平潮分局、石港分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陆辉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分管监察室、财务科。协助分管人教科、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工作。挂钩联系兴仁分局、刘桥分局。 科室职能办公室主要职能:组织协调本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政务信息、建议和提案、信访、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调研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基建项目的核算工作;协调全系统的信息化、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主 任:司 军 财务科主要职能:负责全系统财务经费管理和预算、核算、决算及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全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 科 长:孙 昱 监察室主要职能: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工作人员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 主 任:张危微 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能:负责本局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退休、辞退、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计划、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基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安排等工作。 科 长:陆 辉 法制科主要职能:承担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 科 长:顾 坚 登记注册科主要职能: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 科 长:曹红梅 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能:负责对本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的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负责商标使用、商标印刷和商标验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使用中的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查处违法广告;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指导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科 长:刘笑峰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主要职能:审定、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外资企业的证照;负责本局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的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 科 长:张胜利 公平交易监督科主要职能: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科 长:季 汉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能: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交易活动及其经营行为;对全市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负责办理企业抵押物登记,受理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经纪人协会和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工作。 科 长:徐 伟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主要职能: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和申(投)诉;指导消费者协会和“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工作。 科 长:曹 龑 直属单位机构名称: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主要职能:承担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市场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大队长:黄振东 通信地址:通州市金沙镇新金西路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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