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泥胶砂振动台 |
释义 | 备案号:15205--2005 i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Ak 标准 JC /T 1 23 - 20 05 代替JC/T 723-1982 (1996) 水泥胶砂振动台 Cement mortar vibration compaction equipment 2005-02-14发布200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JC/T 723- 2005Ail 吕 本标准是对JC/T 723-1982(1996)《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振动台》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兀/T 723-1982(1996), 与JC/T 723-1982(1996)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泥胶砂振动台》; — 增加了范围(本版第1章); —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第2章): — 增加了结构示意图(本版第3章): — 技术要求中规定了绝缘性能(本版的4.5)、启动后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本版的4.6); — 振幅改为0.75 m m士0.02 m m(1 982年版的2.2,本版的4.1) ; — 取消了1982版标准技术要求中的第2.4, 2.5, 2.6, 2.7, 2.8, 2.9生产控制条款; — 增加了检验规则(本版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虞市东关建工仪器厂、无锡建仪仪器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晨、颜碧兰、江丽珍、张大同、韩永甫、唐晓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一一GB 3350.2-82, JC/T 723-1982(1996)。 JCIT 723- 2005 水泥胶砂振动台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了水泥胶砂振动台(简称振动台)的基本结构、技术要求、 标志与随机文件等。 本 标 准 适用于按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进行胶砂成型的振动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 7 6了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 SO6 79:1989) JC/ T 7 2 6 水泥胶砂试模 3 基本结构 振动 台 是 由电机带动偏重轮转动使台面上下运动,来振实试模中的胶砂。它主要由卡具、台面、电 机、偏振子等组成,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1— 卡具: 2— 台面; 3- 拉杆: 4一下弹簧; 5— 偏振子。 图1 振动台基本结构示意图 4.1 振动 台台面中心放上空试模与漏斗时的全波振幅为0.75 mm 士0.02 m m,振动频率为46.7 H z-50.0H z. 4.2 可振 动部分总质量(台面、卡具、电机、拉杆、下弹簧、螺母、垫圈):32.0 k g士0.5 k g, 4.3 台面 两卡具间有效距离为166m m^1 68m m. 技术要求 振动 台台面中心放上空试模与漏斗时的全波振幅为0.75 mm 士0.02 m m,振动频率为46.7 H z-50.0H z. 可振 动部分总质量(台面、卡具、电机、拉杆、下弹簧、螺母、垫圈):32.0 k g士0.5 k g, 台面 两卡具间有效距离为166m m^1 68m m. JC/T 723- 2005 4.4 振动台振动时间为120 s12 s,刹车时间小于5s. 4.5 整机绝缘电阻不低于2M4. 4.6 振动台声响正常,启动5s内达到稳定状态。 4.7 外观:油漆面应平整、光亮、均匀、色调一致。零件加工面不得有碰伤、划痕和锈斑。 5 检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检 验 室 内无腐蚀气体,振动台保持清洁。振动台与基座的连接牢固可靠。检验时电压正常,波动范 围不超过一10%^-10%. 5.2 仪器设备 a) 秒 表:分度值不大于0.1S . b) 游 标卡尺:分度值不大于0.0 2m m. C) 测 振仪:频率量程10H z~ 100H z,分度值不大于0.5 H z;振幅量程0.1 m m-10m m,分度值不 大于 0 .0 0 1 m m . d) 台 秤:分度值不大于0.1 k g. e) 兆 欧 表:额定直流电压500V ,准确度不低于2.5级。 5.3 检验方法 5.3. 1 对4.1振幅和频率的检测 用 测振 仪 检测。检测时,先将测振仪传感器置于符合JC/T7 26要求的试模中心点上,然后将试模和 漏斗固定在台面上,连接好测振仪后启动振动台。振动平稳后,用测振仪测量振动台台面上空试模中心 点的振幅和频率。测量两次取平均值。 5.3.2 对4.2可振动部分总质量的检测 用 台 秤 检测。 5.3.3 对4.3台面卡具间有效距离的检测 用 游 标 卡尺检测。检测位置为卡具间最窄处。 5.3.4 对4.4振动时间和刹车时间的检测 用 秒 表 检测。测定两次,取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5.3.5 对4.5绝缘性能检测 用 兆 欧 表检测。 5.3.6 对4.6稳定时间的检测 用 秒 表 检测。测定两次,取平均值。 5.3.7 对4.7外观的检查 目 测 检 查。 检验规则 出 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4章除4.2的其它内容,主要实测数据记录在随机文件中。 型 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定: b) 产品正式生产后,其结构设计、材料、工艺以及关键的配套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 能 时 ;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JC /T 72 3- 2 0 05 e) 质 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判定规则 6.3.1 出厂检验 每 台振 动 台均符合出厂检验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 不合格。 6.3,2 型式检验 当批 量 不大于20台时,抽取一台,若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批量大于20台时,抽 取五台,若检验后有两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7 包装、标志与随机文件 7. 1 每台振动台上应有牢固的铭牌,表面和标志应明亮、清晰,并能防锈,其内容包括:型号、名称、 生产编号、生产日期、制造厂名。 7.2 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备用件等应与振动台一起装箱。 7.3 振动台装箱时应用螺栓固定在箱底上,使其在运输中不致发生任何方向的移动;控制器部分应用 塑料袋封装。箱内空隙用纸屑、泡沫塑料等填实。 7. 4 包装箱上字样和标志应清楚,内容包括: a) 型 号 、 名 称 、制造厂名、生产编号: b) 收 货 单 位 和 地 址: c) “ 请 勿 倒 置 ”、“小心轻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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