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林缵统 |
释义 | 林缵统(1852~1922),字承先,号天民,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人。出身书香世家,自幼接受严谨的儒学教育,10岁考取州儒学生员,20岁“郡试”名列第一,被保举授“八品顶戴”。其时目睹崖州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曾痛心疾首至面责州官。清光绪元年(1875年),向来粤巡视的工部右侍郎汪鸣銮呈上《崖州利弊书》,提出改良吏治的主张。并书一联自勉:“国有宁日当学包拯诛奸宄;民得安时应仿海瑞正纪纲。”对官府加征民间钱粮,据理力争,深为官府所恶,讥为“疯缵统”。十九年(1893年),赴广州“广雅书院”求学,结识康有为、梁启超,为康、梁“变法兴国”思想所折服,遂追随变法维新。二十年,乡试中举。二十一年入京会试不第,在震惊中外的“公车上书”事件中,为发动外省举人而奔走呼号。二十三年(1897年),参与康有为在北京南海会馆创办“粤学会”和“经济学会”。二十四年二月,又参与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的百余名应试举人上书都察院(“小公车事件”)。三月,加入维新团体“保国会”。四月二十三日,光绪皇帝下“明定国是”诏,宣布变法,“百日维新”开始。被“保国会”推举为负责“条陈时事奏缮具”的“领衔人”,成为康、梁的得力助手。八月六日,慈禧发动“戊戌政变”,幽禁光绪帝,废除新政,谭嗣同等“六君子”遇难,康、梁出走日本,变法失败。林缵统悄然回到海南老家,从此闭门谢客,潜心向学。民国期间,奔走万宁县、乐会县(今属琼海县)等地,联络和推动乡绅、商贾开发西沙群岛。病卒万宁,归丧故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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