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达到“四五”普法的目的。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遵府办发[2001]4号)精神,结合我县目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且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员没有参与执法培训和获得执法证件的实际情况。经请示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决定在我县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取得国家部委和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各执法单位必须在2002年10月底前完成持证上岗培训和申办执法证件工作。否则,从2002年11月开始,凡未取得执法证件者,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在2002年7月5日前拟定出持证上岗培训计划。即在县培训还是在省、市培训,并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要求,各执法单位必须填写好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行政执法证件登记表,在2002年7月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延伸到乡(镇)的行政执法人员由主管单位统计上报。 四、凡取得国家部委和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于次年的2月到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证实行年度验证。否则,未经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五、参加县组织培训的有关事项: 1、培训时间:每期培训班时间为5天。 2、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部门专业法规。 3、培训方式:由县政府领导、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现场指导培训和县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培训授课。 4、经培训和市法制办命题考试合格者,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发行政执法证。 5、培训费用:每期每人200元(包括资料费、命题费、授课费、办证费),培训期间,培训人员食宿自理。 6、具体培训时间,由县政府法制办与各行政执法单位衔接确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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